鄰家白狗惹禍端
2025年,唐某在自家屋后勞作時被一只白色土狗咬傷,隨即到縣醫院住院治療,次日唐某女兒報警,派出所民警通過查看監控視頻、走訪鄰里,確定白色土狗為王某飼養。唐某住院24天,花費醫療費6000余元,王某以不是狗的飼養人、唐某傷情不是狗咬等理由拒不賠償。無奈,唐某丈夫帶著病歷和票據來到漁渡法庭咨詢求助。考慮到農村養狗致害案件頻發,且唐、王兩家系鄰居,法庭遂聯合鎮司法所、派出所、調委會在村委會就地進行聯合調解。
調解里的普法“攻防”
調解開始時,法官正打算給大家講一講飼養動物致害相關規定,一位八十多歲的老人不緊不慢地從黑色塑料袋中取出一本紅色封皮的《民法典》,遞到法官面前。原來王某識字不多,擔心自己掏了冤枉錢,便找到了平時喜歡研究《民法典》的老人幫自己陳述。
“法官,你說的動物飼養人要承擔責任是在民法典哪條規定?如果沒有規定,那王某就沒有責任咯!”
“沒想到,在這里還能遇到民法典的高齡粉絲。”參與調解的兩位法官助理小聲討論著。
“應該是一千多條,來,我幫你翻一下。”法官笑著接過《民法典》。
“哦,看到了,一千二百四十五條。”老人用手指著法條,一字一句地讀著。
“黑毛豬兒家家有,憑啥說我養的狗把你咬了的。”王某對自己飼養的狗咬了人矢口否認,調解氣氛又緊繃了起來,參與調解的派出所民警隨即將提取的監控視頻當場播放,并將走訪調查情況進行了通報。在證據面前,王某低下頭沉默不語。
“就算是王某的狗咬傷了人,可是他并沒有過錯呀,也沒有唆使狗去咬人。《民法典》里沒有規定農民不能養狗嘛,況且唐某受傷是在自家屋側,王某也不在場,他為啥要承擔責任呢?”老人再次“搬出”《民法典》質問道。
隨后,法官詳細地講解了《民法典》中飼養動物致人損害的歸責原則、賠償項目、舉證責任以及養犬有關的行政法規。
老人聽完講解,側身對著王某說:“老王啊,看來你沒有看管好自己的狗,咬傷了人是有責任的喲。”
參與調解的鎮村干部又從睦鄰友好、互幫互助等方面對雙方進行勸慰,經過調解,最終達成王某賠償唐某醫療費6000元的協議并當場履行完畢。
法暖鄰里化干戈
調解結束后,老人拉著法官的手感慨地說:“看來,你們是專業的,以后請你們多來給我們講講《民法典》。”
“放心吧,老人家,我們既是執法者,也是普法者,《民法典》的普及既要靠你們,也要靠我們。有更多像你一樣的學法守法群眾,那么《民法典》就能真正護航大家的生活。”法官說道。
糾紛化解了,鄰里和睦了,讓在場的干部群眾都感受到了“社會生活百科全書”《民法典》的功效。普法工作任重道遠,只有不斷加強法律知識的普及,提升群眾的法治意識,才能把更多接地氣、有溫度的司法服務送到群眾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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