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前半生,本是‘無一事可及生人,無一言可書史冊’的。但從一九五七年起,我就日益一日地想把它公之于世。”
這是溥儀自傳《我的前半生》序章中,他情真意切地袒露自己心跡的內容。
作為清朝的末代皇帝,溥儀無疑是引人關注的。
他幼年的宮廷生活令人好奇,偽滿洲國時期的自甘墮落也令人憤恨。
在和他有關的諸多內容中,最被人津津樂道的就是他的歷任妻子。
其中他的第五任妻子李淑賢據說和他感情最深,相處最好。
但恐怕沒多少人知道,李淑賢在溥儀死后為爭遺產打了十年官司……
溥儀的最后一任妻子
溥儀的前半生幾乎全部是被別人操縱的,包括他娶誰來做老婆。
他一生共有五任妻子。
其中皇后婉容因瘋瘋癲癲而枉死,淑妃文繡和福貴人李玉琴和溥儀離婚。
溥儀對這幾人都未付出過什么真心,只是視她們為附庸而已。
溥儀唯一珍愛的祥貴人譚玉齡,最后卻因為疾病而香消玉殞。
可以說溥儀的感情史簡直是一場大型悲劇,傲慢的末代皇帝注定得不到真愛。
可也許是命運注定,當溥儀受到改造之后一切都不同了。
他迎來了久違的愛情,他遇到了第五任妻子李淑賢。
1962年,溥儀無意中看見了一名關廂醫院護士的照片。
照片里的女人笑得溫柔婉約,一下就撬動了他干涸已久的心。
在溥儀多方打聽后,終于打聽到了這個護士的名字——李淑賢。
而后在人民出版社編輯沙曾熙的介紹下,兩人終于正式見面。
李淑賢早就聽說過末代皇帝溥儀,但是卻從來沒見過他。
在聽說溥儀想約見自己后,她既意外又緊張。
可當見面后,她才發現溥儀舉止文雅,談吐不凡。
已經離異許久的她立刻就放松了下來,再看溥儀已是越看越順眼。
而溥儀也在此時了解了李淑賢的基本情況,知道了她結過兩次婚。
可看著李淑賢本身比照片更加溫柔可人,溥儀也就沒有在意這些。
就這樣,兩人很快走到了一起。
當年4月30日,溥儀和李淑賢正式結為夫妻。
此時的溥儀已經55歲,李淑賢不過35歲。
但是懸殊的年齡并沒有影響兩人感情,他們相處得非常甜蜜。
在結婚后,李淑賢常常因為工作而夜里才下班回家。
每當這個時候,下班更早的溥儀就會跑去醫院接李淑賢回家。
李淑賢常常打趣溥儀:“能讓皇帝接送,放幾十年前誰敢想啊。”
每當這個時候溥儀就會不好意思,囁嚅著向她解釋。
告訴她自己是個接老婆回家的普通百姓,不是什么皇帝。
有一次李淑賢值夜班卻趕上了下大雨,溥儀撐著傘在醫院門口站了一個多小時。
等李淑賢出來時溥儀太過高興,奔向她時差點掉進了沒蓋的下水道里。
從這些生活小事上不難看出,溥儀和李淑賢確實有很深的感情。
兩個人在新時代的自由戀愛,結出的愛情果實比封建婚姻要甜美得多。
可惜兩個人的幸福并沒有持續多久,1967年溥儀就去世了。
而在這之后,李淑賢再未改嫁。
這也能從側面印證,李淑賢對溥儀也確實用情很深。
可她之后做了一件事卻讓旁人對她的真心打了個問號。
她為了爭奪溥儀的遺產竟然打了足足十年的官司。
溥儀遺產風波
1967年時,溥儀是因為嚴重的尿毒癥去世的。
治療尿毒癥的花費是十分龐大的,這也導致溥儀去世后其實幾乎沒有留下財產。
溥儀當時做文史館員時,每月工資只有一百元。
經過長久治療,他去世時家中所剩不過幾十塊而已了。
本來這基本算是片瓦未留了,根本不存在什么遺產。
可是之后發生的一件事,卻讓溥儀突然就冒出來許多財產。
溥儀在撫順戰犯管理所改造時,曾經寫下過悔過自傳《我的前半生》。
因為書中有許多宮廷逸聞,還有溥儀身為皇帝的心路歷程,所以非常受歡迎。
為了出版此書,群眾出版社就承擔了對此書的校對、整理等工作。
出版社員工李文達曾經就和溥儀一起,完成了對《我的前半生》的出版準備工作。
溥儀和李文達也因此共同獲得了稿酬,總計5850元。
本來這是溥儀的身前事,稿酬也早就花光了。
可之后的一部電影,卻再次讓這本書成了香餑餑。
1983年,電影《末代皇帝》正在籌備拍攝。
為了盡量還原溥儀幼年生活和心路歷程,《我的前半生》就成了電影的必需品。
可用別人的書拍電影是要給版權費的,那版權在誰手里呢?
溥儀死后,李淑賢作為妻子就順理成章地成為了《我的前半生》版權財產的擁有者。
但是或許是因為價格不滿意,她一直在猶豫要不要授權給《末代皇帝》劇組。
可她不給,有人給啊。
之前和溥儀共同編修《我的前半生》的李文達,繞過李淑賢和劇組簽了合同。
李文達認為自己曾經和溥儀一起編修校對才讓此書出版,所以自己也有一部分版權。
可李淑賢認為這書是溥儀自己寫的,現在只有她這個妻子才有版權。
就這樣,兩個人因為都想獨吞天價版權費而開始了曠日持久的官司。
1986年,法院判決《我的前半生》著作權由溥儀和李文達共有。
溥儀去世,該書附帶的經濟權益則由李淑賢和李文達共享。
李淑賢對此判決十分不服,再次上訴。
就這樣案子兜兜轉轉,審了停,停了審,直到1996年才有了結果。
1996年,北京高院給出了最終判決。
認為《我的前半生》由溥儀單人創作,李文達并沒有參與創作。
因此認定此書版權和經濟權益均屬于溥儀,溥儀去世就歸屬于李淑賢。
只是李淑賢是永遠見不到判決結果了,1993年她就已經因肺癌離世。
而她也無兒無女,從她死后《我的前半生》就成了無主之物。
溥儀沒有給李淑賢留下多少錢,只留了一本攪動風波的自傳。
而李淑賢為了把這本書的經濟收益獨吞,這場官司持續了十年才有了結果。
可人都不在了,就算這本書的版權再值錢又有什么意義呢?
結語
李淑賢和溥儀的結合最開始并不為人看好。
但他們卻突破了年齡的限制,成為了一對令人羨慕的甜蜜夫妻。
但造化弄人,溥儀的突然離世給了她狠狠一擊。
好不容易給她留下本能大富大貴的自傳,卻又因為版權爭端而十年訴訟。
直到她死,都沒能等來案件的最終結果。
命途如此多舛,不知道她是否會后悔曾經嫁給溥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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