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在“六一”國際兒童節來臨之際,天津法院從全市法院辦理的涉未成年人案件中篩選出9件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典型案例予以發布。本次發布的案例涵蓋民事、刑事等領域,集中體現了人民法院深入推進未成年人審判“三審合一”改革,以忠實履職促推未成年人“六大保護”協同發力,全力護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其中,津南法院由田常旺撰寫的一案例入選。
案例9
王某與張某健康權糾紛案
基本案情
王某與張某系同班同學,二人在課間休息互相追逐玩耍時發生碰撞,王某面部留下疤痕。雙方家長對于疤痕修復費用承擔問題產生爭議,校方向轄區法院派駐的法治副校長尋求幫助。
處理結果
接到校方求助后,法治副校長會同未成年人審判工作經驗豐富的法官及人民調解員趕往學校,了解相關事實,聽取雙方家長的心聲和訴求,疏導雙方對立情緒,并進行釋法析理。經過耐心工作,雙方家長互相理解,最終就費用承擔達成一致意見。一場可能演變為訴訟案件的校園糾紛化解于“萌芽狀態”。
典型意義
本案是人民法院法治副校長實質化履職,積極開展校園糾紛多元化解工作的典型案例。本案中,法治副校長在收到校方請求后迅速反應,全程參與糾紛調解,實現“院校聯動”,形成“解紛合力”,將糾紛化解在“最前端”,有效防止校園矛盾引發訴訟以及可能對青少年造成的“二次傷害”,切實維護了青少年的合法權益和身心健康。
轉自:天津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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