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成式AI的發展為保險業帶來新的增長機遇。
生成式AI(人工智能)是當前科技領域最熱門的話題之一。ChatGPT、DeepSeek等應用的橫空出世,更是將全球對于生成式AI的關注度推向前所未有的高度。
當你在社交媒體上為AI打造的爆款圖片點贊,或是將AI創作的二創內容廣泛轉發時,是否意識到這些內容可能已經觸及法律的邊界,生成式AI平臺也面臨著侵權糾紛的潛在風險?
不斷涌現的新興風險和客戶需求的持續變化,為保險業帶來了新的增長機遇。記者從業內了解到,各大保險公司正積極采取行動,推出一系列創新產品,為AI應用提供堅實保障。德勤最新預測顯示,到2032年,人工智能相關的保險年保費有望達到近47億美元,復合年增長率約為80%。
保險貨架上新
技術飛速發展的浪潮下,AI的潛在風險也恰似暗礁,逐漸浮出水面。
今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8起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典型案例,其中就有一起關于“AI換臉”著作權的侵權案。判決明確,“AI換臉”不構成對原作品的獨創性改編與合理使用,使用AI提供網絡服務者負有合理注意義務,不得利用算法技術侵害他人著作權。
更早之前,今年2月,杭州互聯網法院對全國首例生成式AI平臺侵害信息網絡傳播權案作出判決。在該案中,原告為奧特曼系列形象的知識產權權利人,被告運營的AI平臺支持用戶上傳圖片進行訓練,并生成與奧特曼形象實質性相似的圖片。最終法院認定,被告構成幫助侵權。
越來越多的AI生成內容侵權糾紛正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但傳統責任險大多側重于硬件故障或數據泄露問題,在應對AI生成內容的侵權問題上適配性明顯不足。在此背景下,“生成式AI侵權保險”應運而生。
近日,人保財險在青島、北京、無錫落地全國首批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內容侵權責任保險,為多家科技公司自主研發的大模型生成內容可能面臨的侵權風險提供專屬保障。
根據保險條款,被保險人在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過程中,因過失或疏忽導致根據使用者輸入信息所輸出的生成內容侵犯了第三方的著作權、肖像權、名譽權等合法權益,由相關權利人在保險期間內首次就該侵權行為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處理請求,或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被立案,或向仲裁機構提出仲裁請求被受理的,保險公司針對被保險人可能面臨的經濟賠償責任和需支付的法律費用提供保障。
簡而言之,當科技公司購買了這份保險后,如果用戶使用AI生成的內容不小心侵權了,保險公司將負擔科技公司面臨的經濟賠償和所需支付的法律費用。
“隨著AI的廣泛應用,我們確實看到了一系列新的風險點。”北京排排網保險代理有限公司總經理楊帆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分析道,其一,數據安全和隱私保護需要密切關注,AI系統依賴于大量數據的處理和分析,一旦數據泄露,后果不堪設想;其二,AI的錯誤決策風險也不容忽視,這可能導致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其三,需要關注AI帶來的法律責任和倫理問題,比如在自動駕駛汽車事故中如何界定責任。
記者注意到,除了生成式AI侵權保險,針對AI項目失敗風險、AI數據安全風險等,保險公司也在積極探索相關產品。比如,當AI項目因技術難題、數據質量問題等原因未能按時交付或達到預期目標時,保險公司可以對企業的前期投入進行賠償;若AI系統因黑客攻擊、數據泄露等導致企業數據丟失、客戶信息泄露,保險公司將承擔相應的損失賠償以及數據恢復、危機公關等費用。
面臨多重挑戰
不過,當前市面上與AI相關的保險產品數量仍相對較少,整體尚處在發展初期。
“準確把握市場需求和客戶痛點是研發成功保險產品的重要前提?!彼_摩耶云科技集團首席經濟學家鄭磊告訴記者,對于AI相關保險產品,由于其創新性和復雜性,保險公司可能難以準確評估市場的需求規模、客戶接受度和價格敏感度等,使得產品定位不準確,難以滿足客戶的實際需求,影響產品的銷售和推廣。
在鄭磊看來,AI技術發展迅速,算法不斷優化、模型不斷更新,保險公司需要持續投入資源進行技術跟蹤和系統升級,以保持產品的競爭力和適應性。否則,產品可能很快落后于市場需求,影響公司的市場份額和盈利能力。
同時,AI相關保險產品的研發需要既懂保險專業知識又掌握AI技術的復合型人才,但目前市場上這類人才相對稀缺,保險公司面臨著激烈的人才競爭。鄭磊表示,招聘和培養這些人才需要投入大量的時間和資金,且存在人才流失的風險,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AI相關保險產品的研發進度和質量。
“此外,隨著AI技術在保險業的應用日益廣泛,監管機構可能會出臺新的法規和要求來規范這一領域,保險公司需要密切關注監管動態,確保其AI產品的設計、開發和運營符合最新的監管規定,否則可能面臨監管處罰和業務限制?!编嵗谡f。
天使投資人、資深人工智能專家郭濤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也表示,保險公司在AI相關保險產品研發階段面臨多重挑戰:在技術層面,AI技術的復雜性和快速迭代性使風險評估難度增大,需要專業團隊和算法支撐;在法律層面,AI生成內容的版權歸屬、侵權責任認定等缺乏明確標準,產品設計及理賠存在不確定性;在市場層面,客戶對AI保險的認知度和接受度較低,部分企業和個人對其價值認識不足。
“AI相關保險種類單一,產品研發需突破現有框架,創新保障模式和理賠機制,以滿足市場多樣化需求。”郭濤強調。
而要想讓AI相關保險產品在未來發揮更大作用,楊帆建議,保險公司首先需要加強與科技公司和研究機構的合作,共同開發更符合市場需求的產品;其次應提升內部團隊能力,通過培訓和專業人才引進來增強對AI技術的理解和應用;再者可以積極參與法律法規的制定和修訂,為AI保險產品的發展提供良好的法律環境;最后應加大對數據安全和隱私保護的投入,確保客戶信息的安全,增強消費者的信任度。
郭濤補充指出,保險公司可采取以下策略:一是加強技術研發,組建專業團隊,利用先進算法精準評估AI風險,提升產品設計的科學性和針對性;二是推動行業標準建設,聯合監管機構、行業協會制定AI保險標準,明確責任邊界與賠付規則;三是強化市場推廣和教育,通過案例分享、培訓等方式提升客戶認知度和接受度;四是創新產品種類,開發綜合性保險產品,如將AI侵權責任保險與企業一般財產保險、網絡安全保險等組合,提供全面保障;五是建立風險監控和預警機制,實時跟蹤AI技術發展動態,及時調整產品策略,降低潛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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