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世英
01
先打點基礎
黑格爾在《小邏輯》第三版序言中,曾經很憤慨地談到當時哲學界某些空疏無知的現象。他說:人們對于一般的研究對象倒還懂得,在討論之前應該"有先具備某種程度的知識之必要";唯獨對于哲學,卻以為不要些微知識,甚至不必依據常識,就可以參加討論和評點,這種人"沒有憑借作為討論出發的根據,于是他們只能徘徊于模糊空疏以及毫無意義的情況中。
"一般地搞哲學而缺乏具體知識,固易流于"模糊空疏";專攻哲學史而缺乏哲學史的知識,那就不僅是"模糊空疏"的問題,而且更容易鬧出笑話。所以,我們在決定以哲學史為自己的專業方向以后,第一件事就是要多學點哲學史的知識,為研究和寫作打下一點基礎。
哲學史的資料來源,最重要的是哲學家本人的著作。問題是哲學家的著作浩如煙海,究竟從何下手?有幾位青年朋友,已經是大學哲學系的畢業生了,在大學期間泛泛讀過北京大學外國哲學教研室編的《西方古典哲學原著選輯》,現在決定專搞西方哲學史,很想花三四年的時間系統地精讀一些原著,要我替他們開個基本的書目。
我覺得這是一件很困難的事;什么叫作"基本的"?五本?十本?還是十五本?你說這些是"基本的",我也可以說那些是"基本的";你可以在三四年內讀完,我卻要五六年,也許有人只要兩年。所有這些,都很難確定。但這幾位朋友的問題也許不是沒有代表性的,所以我還是硬著頭皮借這個機會開個所謂"基本的"書目(限于西方古典哲學),供大家參考,希望能起到拋磚引玉的作用。
1.柏拉圖:《理想國》
2.亞里斯多德:《形而上學》
3.笛卡爾:《哲學原理》
4.斯賓諾莎:《倫理學》
5.洛克:《人類理智論》
6.萊布尼茲:《人類理智新論》
7.貝克萊:《人類知識原理》
8.休謨:《人類理智研究》
9.康德:《純粹理性批判》
10.黑格爾:《小邏輯》。
這個書目,是在假定已經泛讀《西方古典哲學原著選輯》("古西臘羅馬"、"十六--十八世紀西歐各國哲學"、"十八世紀法國哲學"和"十八世紀末十九世紀初德國哲學")的前提下擬定的。有些很重要的哲學家如十八世紀法國唯物論者和費爾巴哈的著作,《選輯》已經收得比較全面、比較完整,這里就沒有列入。
要打一點哲學史的基礎,還應該細讀幾本哲學史。羅素說:哲學史無用,研究哲學最好是讀哲學家的原文。他的話我們不能完全贊同,事實上他自己也寫了一部不壞的哲學史。一個大學哲學系的畢業生一般對我國解放后出版的哲學史都比較熟悉了,但要想專門研究西方哲學史,我想還應該仔細閱讀幾本西方學者講西方哲學史的著作。
黑格爾在他的《哲學史講演錄》的《導言》中,開了五本哲學史,對于我們開始搞研究工作的人說,還不甚適宜。德國哲學史家余柏威(F.Ueberweg,1826-1871)在他的《哲學史》《導言》中列了四十幾種哲學史,供讀者參考,數目太大,不可能全部細讀。根據我們今天的情況,我覺得先熟悉下列幾本哲學史,頗易受益。當然,這個書目也同樣只能作為一個提示和參考,不能作為限制讀者的框框。
1.美國學者弗蘭克·梯利(F.Thilly):《哲學史》。這部著作文字淺顯易懂,涉及到的人物、學派比較全面,對各種思想潮流的論述簡明扼要。本書原是作者在大學教書時編寫的教材,對于掌握西方哲學史的基本內容,初步了解西方學者的基本哲學史觀,頗有幫助,值得細讀。此書已有中文譯本。
2.美國學者赫爾巴特·E·庫西曼(HerbertE.Cushman):《哲學史》。這也是一本教材,其特點正如作者自己所說,是"一本以地理與文學史和政治史為根據的哲學史";此書對許多哲學思想的來龍去脈都有所論述;而且條理清楚,講解通俗,附有不少摘要和圖解,能起到提綱挈領,便于記憶的作用。解放前有中譯本。
比較高深一些的哲學史,似可先讀兩種:第一是黑格爾的《哲學史講演錄》;第二是余柏威的《哲學史》,有莫里士(Geo.S.Morris)的英譯本。余柏威的《哲學史》首先在形式上就很奇特。它的正文比較簡短,只是一個提綱,很多重要內容都被驅逐到注解中去了,注解所占的篇幅比正文要多得多,其中提到的人名和學派范圍比較廣,對哲學家的生平特別是著作及其思想內容,介紹得特別詳細,可備西方哲學史研究工作者查閱之用。
以上的書目當然只能起到一點打基礎的作用,真正從事研究和論文寫作,那還需要根據研究方向和論文的題目,大量搜集有關資料:第一手的原始資料固不可缺,第二手的資料(其中不僅包括哲學史,也包括對某些哲學思想的論述以及關于某些學說的引證),對于我們的研究和寫作也有參考價值和啟發作用。
基礎性的東西和非基礎性的東西,其間并沒有什么固定的界限,區別只是相對的。對于基礎性的東西重在熟透;對于非基礎性的東西,重在廣博。如何達到熟透的目的?這也沒有什么成規。我只覺得我從前的老師馮文潛先生教我的西方哲學史,使我很受教益。
他要我熟讀柏拉圖的《理想國》和梯利的《哲學史》,辦法是每讀完一章或一節,都要合上書本,用自己的話把原作的大意寫成讀書報告,個人的評論則寫在正文的一側或下方。馮老師囑咐我,寫讀書報告首先要注意自己的概括是否與原意相符,但又不準照抄,要合上書本再寫。
在作讀書報告的過程中,有時自以為讀懂了,臨到執筆,卻又概括不起來,表達不出來,這往往是因為懂得不透的原故,于是打開原書再看,再合上,再寫。這樣寫完一次讀書報告之后,原著的那一部分內容就不僅懂得比較透徹了,而且也記得比較牢固了。實在不懂的地方,口頭請教馮老師,這就更是終生難忘。馮老師評閱時,不太著重看我個人的評論,主要是指出有失原意的地方。后來每一回想,越來越覺得從馮老師那里學得的知識最熟透最牢靠。
如何做到廣博?這頗不易。博聞強記,也要靠記憶力,記憶力差,怎么辦?好在有一條古訓:勤能補拙。但勤奮也得有點講究:一個勤奮讀書的人,除了有條件買書的,買到后就急忙翻閱之外,還可以多逛書店,多上圖書館,以長見識。對于一些很難全讀,一時也不必全讀的書,只看前言后語,扼要翻閱一過,知其大略就行了。即使是辭典、百科全書之類的工具書,也要廣泛涉獵,知其梗概。
關鍵是要養成這種習慣。我有一位良師益友,由于有這個癖好,知道的"門牌號碼"就比較多,知識面也比較廣。這對于搞研究,寫論文,的確是一個很好的條件:既可以幫助查材料,不致臨時"抓瞎",又可以使思路開闊,不致捉襟見肘,知其一不知其二??梢哉f,多記"門牌號碼",本身也是一個打基礎的工夫。我個人沒有養成這方面的習慣,迄今仍然把這位師友當做學習的榜樣。
"一事不知,儒者之恥",我覺得倒也不必如此。但凡遇到自己專業方面有所不知的地方,也該隨即查閱,記入卡片或筆記,久而久之,也會集腋成裘,起到擴大知識面的效用。
我說先打點基礎,并不意味著在打基礎以前就不能寫論文。基礎有寬有窄,有深有淺,這本來就很難定得太死;而且基礎也可以在論文寫作的實踐中逐漸加寬加固,兩者有互相促進的作用。因此,我倒是贊成青年人可以早點寫東西。
但總的說來,還是應該先多花時間和精力讀點基本的東西,掌握點基本的史料,然后再從事論文的寫作,這樣寫出來的東西才比較厚實些、有份量些。等到年紀大了,自己感到基礎不夠,這時再想補基礎課,也就比較困難了。
02
要善于選題,善于概括和分析
寫哲學史的論著,如何避免一般化,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有的青年同志,初學寫作,文字倒也流暢,條理也很清楚,就是內容一般,既沒有提出什么新論點,也沒有提供一點新材料。產生這種毛病的原因很多,主要一點是,不了解當前研究哲學史的狀況,不知道有些什么問題值得一寫,一句話,"不懂行情"。
搞研究,寫論文,總是要在已有的研究成果的基礎上增添一點新東西,所謂新,倒也不是說非有驚人的東西不可,更不是故意標新立異;但既然是寫研究論文,起碼要有自己的一得之見,再不然,能提供一點一般人所不知道的有用的資料,也同樣可以算作是為哲學史的研究增添了一磚一瓦。
對于如何避免一般化,你可以考慮在“高效寫作的秘密”找到新的可能性。
可是,如果對現有情況和基礎不了解,當然也就不知道增添點什么東西,只好改頭換面地照抄一些現成的東西。所以,研究哲學史,除熟悉過去哲學家的著作和哲學史著作外,還要經常注意已有的研究狀況,仔細考慮考慮:有哪些哲學史上的問題是至今還沒有搞清楚的或者是從來沒有觸及過的?有哪些問題先研究清楚了就便于解決另一較大的問題?有哪些問題即使一時解決不了,但多少可以通過研究,提供一點啟發性的東西?如此等等。
能提出像樣的問題,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這對于決定一篇論著的內容和價值來說,卻是一件很重要的事。說它不容易,是因為提問題本身就需要研究;一個不研究某一行道的人,不可能提出某一行道的問題。也正因為要經過一個研究過程才能提出像樣的問題,所以我們也可以說,問題提得像樣了,這篇論文的內容和價值也就很有幾分了。這就是選題的重要性之所在。
選題過程中,當然要大量翻閱資料,東翻翻西翻翻,左想想右想想,題目的中心內容也就醞釀得差不多了。等到題目大體上選定以后,就更要做踏實的資料工作。一般是以題目為中心,分很多小問題,按問題把資料摘成卡片或裝入紙袋,或者夾書簽,方式可以多種多樣,各人自由選擇。重要的是對史料如何進行分析和概括。
寫哲學史的論文,只會在概念上顛來倒去,固然不行,但如果只是史料一大堆,卻概括不起來,缺乏必要的分析,那也會使人感到茫無頭緒,不知所云。
概括,就要把雜亂無章的史實連貫起來,穿在一根線上,達到用史料說明一個中心論點的目的。例如,在一篇論文中,通過比較豐富的史料,說明哲學發展中某一點有規律性的東西,這點有規律性的東西,就是一個中心論點,就是對史料概括的結果。又如針對當前現實中正在討論的哲學問題,從哲學史的角度,以哲學史的事實為依據,提供一點發人深思的看法,這當然也需要對史料進行概括。
概括就是對一部分史實作點總結或小結,或者說,給一堆史實畫出個鼻子眼睛來。畫龍不點睛,不能使龍飛騰;寫論文不指出一點道道,也不能使論文活躍起來。寫一篇論文,首先要注意"睛"(中心論點)點在哪里,并且自始至終都要注意讓讀者對"睛"有深刻明確的印象。
對史料進行概括,不能停留于簡單抓取史料現象中共同的東西,而要同時進行分析,探究其原因。只有這樣概括出來的東西,才有可能是深刻的。例如西方哲學史上的各種神秘主義,都主張無限的統一的整體("絕對")是不能認識的,而只能靠神秘的直覺去把握。
如果只是作這樣的概括,那就沒有多大意義。作研究,寫論文,不是羅列事實,必須多進行些追問:為什么神秘主義者都這樣看?難道他們都是簡單地胡說八道嗎?他們這種觀點的深處有什么更隱蔽的想法驅使他們作如是觀?這就要通觀他們的整個思想體系,把其中的各種因素聯系起來考查。這樣做的結果,就會發現,原來神秘主義者都不滿足于支離破碎的、推論式的知識(discursive knowledge),不滿足于在分離、對立中思維,而希望達到對立面的統一或主客渾一的整體。
神秘主義者認為對立統一或主客渾一的整體不能靠思維把握。驅使他們達到這個結論的出發點,是由于不滿足于支離破碎的推論式的思維,這個想法,是有道理的??偠灾?,作研究,寫論文,要一層一層地多追問幾個為什么,要把材料安放在對這些"為什么"的回答之中,把這些問題的答案融化在材料之中,這樣,才會使論點明確,步步深入,理論性強,耐人尋味。
這里值得專門提出來談談的是,對古人思想的不當之處,要特別著重問幾個為什么?古人之言,為時已遠,簡單地以今日之標準衡量,則何一不可以奇談怪論目之?但是,哲學史上任何一個有影響的哲學家,無論其觀點、結論如何"荒謬",也不可能無緣無故地胡言亂語;古人立說必有其用意,必有所為而發。
為了深刻了解古人思想的本來面目,弄清人類思想發展的歷史過程和規律,那就不能停留于單純地指出古人思想的不當之處,而要更進一步追問:何以會有這樣的不當?在不當的背后,作者洞察到了什么?提出了什么問題?他所提出的問題,對哲學史的發展有何意義?
例如黑格爾認為,把真理了解為"我知如何某物存在"(指意識符合客觀存在——引者),這種真理,只不過是"形式的真理",僅只是"不錯"罷了,而非"較深意義的真理","較深意義的真理乃在于客觀性與概念的同一",在于客觀性"符合它們的概念"。
我們研究黑格爾哲學,就應該追問一下,黑格爾在這個觀點的背后,洞察到了什么東西?提出了什么有意義的問題?聯系黑格爾的整個思想,經過仔細分析,原來黑格爾是不滿足于把一些簡單事實的正確反映給以"真理"的美名,他認為那樣的反映雖說"正確"("不錯"),但未能揭示事物的深刻本質和核心,而"較深意義的真理"應該是能揭示事物的深刻本質和核心的。
黑格爾洞察到了這一點,起到了推進哲學發展的作用。哲學史既然是史,那么,研究哲學史,寫哲學史的論文,就要富有歷史感,要用歷史的眼光看待一種思想。任何一種思想都不是來無影去無蹤、孤立存在的。分析概括一個哲學家的思想,要聯系它的前前后后,指出其來龍去脈(包括后人的評論和注釋),勾畫出它在曲折發展的歷史長河中所處的地位,區分其與前人后人的異同,這才能認識其真相。
不久前看研究生試卷,有一個題目是"萊布尼茲的單子論"。一般人都是就萊布尼茲單子論本身分點論述,唯有一個考生,不僅講單子論本身,而且聯系笛卡爾、斯賓諾莎關于心物關系的觀點,說明了萊布尼茲的單子論是如何為了解決前人所未解決的問題而提出來的,還說明了萊布尼茲單子論對后世的影響,并進而觸及到了人類認識在關于心物關系問題上曲折前進的過程。這樣,他就把萊布尼茲的思想講成了活生生的發展著的東西,而不象其他考生那樣把它講成了一潭死水。
研究哲學家個人早期和成熟期的思想發展過程,包括同時代人對某哲學家的各式各樣的評論,這對于了解一個哲學家的思想,也很有意義,是研究哲學史的一個重要方法。
當然還應該聯系社會政治思想、社會歷史背景,對哲學思想進行分析概括。這方面,我們一般都比較注意,不擬多講。我只想引證一個現代西方學者的話來表示一下:連西方學者也很重視這樣的研究方法。羅素的哲學史,書名就叫做《西方哲學史及其與從古代到現代的政治社會情況的聯系》,他明確地說:"我的目的是要揭示,哲學乃是社會生活與政治生活的一個組成部分:它并不是卓越的個人所做出的孤立的思考,而是曾經有各種體系盛行過的各種社會性格的產物與成因"。
又說:"哲學家們既是果也是因。他們是他們時代的社會環境和政治制度的結果,他們(如果幸運的話)也可能是塑造后來時代的政治制度的原因,在大多數哲學史中,每一個哲學家都是仿佛出現于真空中一樣;除了頂多和早先哲學家思想有些聯系外,他們的見解總是被描述得好象和其它方面沒有關系似的。與此相反,在真相所能允許的范圍內,我總是試圖把每一個哲學家顯示為他的環境的產物,顯示為一個以籠統而廣泛的形式,具體地并集中地表現了以他作為其中一個成員的社會所共有的思想與感情的人。"
美國哲學史家庫西曼(HerbertE.Cushman)在他的《哲學史》第一版序言中說:"這是一本以地理與文學史和政治史為依據的哲學史。""哲學思想與當時的事情在歷史上是不可分離的兩方面。兩個方面相得益彰,缺一不可。"杜威也說過:如果有人將哲學史的研究與人類學、原始生活、宗教史、文學與社會組織的研究相連,哲學史就會獲得一種新的意義。
強調聯系社會歷史背景、政治思想研究哲學史,決不是說在撰寫任何一篇哲學史的論文或哲學史的專著時,都要掛上這些。一篇論文和一本專著有其特殊的對象、范圍和目的,有許多論著根本沒有必要提到這些。但是,一般地說,搞哲學史的研究工作,特別是具體地寫一部哲學通史,總以重視這個問題為宜。
03
切忌穿鑿附會,注意核對原文
古人的學說,不是文獻不足,就是晦澀難解,在講解的過程中,很容易有意無意把自己主觀的想法強加給古人,流于穿鑿附會,有時甚至講得越是條理分明,頭頭是道,其去古人思想之真相愈遠?!俄n非子·外儲說左上》里面關于"郢書燕說"的故事,我們應該引以為戒。郢人寫信給燕相國,誤加了"舉燭"二字,燕相國極盡穿鑿附會之能事,在本非書意的"舉燭"二字上大作了一番文章,居然還博得燕王贊賞。
這個故事或系杜撰,可是很生動地諷刺了文人們附會的惡習。時至今日,還容易發生"多似此類"的現象。為了避免這種毛病,最緊要的是,不要抓住一點表面上甚至很明確的只言片語,就遽爾作出斷定,大事渲染,無限推論。"君子學以聚之,問以辨之"。做學問就是要"聚",要"辨"。"聚"就是集中材料,"辨"就是分析研究。要從左右前后,正面反面,多搜集些資料,用歷史唯物主義的態度,進行全面的分析、對照,然后才能達到真實的或者接近真實的結論。
下結論時,最好自己多設些疑難,多找點材料加以印證。倒不是說,引證的材料越多越好,更不是為了炫耀自己博學,寫論文有必要的引證就夠了,但在寫出的論文背后,還應有未寫出的東西做"后盾","后盾"越強,文章也就越扎實,越有份量。采取這種實事求是、謹慎小心的態度,即使結論有錯,也不致鬧出"郢書燕說"的笑話。
搞西方哲學史,還有一點值得一提,就是,引用譯文,有時需要注意核對原文。我決不是說現在的翻譯水平不高,更不是要大家不用譯文;但是,即使最好的、很有研究水平的譯文,也不能完全代替原文。
研究工作越深入,越會發現當初譯者所始料不及,或者不可能料及的東西。有時,同一個中譯文的術語,原文卻是意義很不相同或者大相徑庭的兩個字。像這樣的地方,如果完全按中譯本寫文章,就會差之毫厘,失之千里。
來源:《談談哲學史的書目和治學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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