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互聯網法院發布未成年人網絡游戲充值典型案例。其中提到,廣州一男子向游戲賬號充值2萬多元,事后想要全額退款,便把2歲多的孩子拿出來當“擋箭牌”,聲稱這是孩子未經監護人同意充值……最終,法院依據多處事實上的矛盾,認定該男子的行為構成虛假訴訟,罰款1萬元。
案件中,小李的父親大李起訴稱,小李在未獲監護人同意的情況下,在7個月內向某游戲累計充值21382元,要求全額返還充值款項。經審理查明,案涉游戲賬號首次充值時小李僅2歲11個月,最后一次充值時為3歲7個月;該賬號在深夜、凌晨等時段高頻登錄,且在游戲聊天頻道中多次出現“昨晚喝多了”“大人說話,小孩別插嘴”等成人化的文字表述;充值時段關聯的支付賬戶還存在網吧掃碼消費記錄,與大李主張的“幼兒獨立操作”事實矛盾。
廣州互聯網法院認為,在案證據足以認定案涉游戲賬號的充值行為并非由小李實施,大李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惡意利用未成年人保護機制,虛構未成年人充值事實,構成虛假訴訟。據此,判決駁回小李的全部訴訟請求,并針對大李的虛假訴訟行為發出罰款決定書,責令其限期交納罰款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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