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記者呂婧 通訊員鐘仁宣 2025年是中山市開展地方立法工作10周年,6月12日,中山市人大常委會召開中山市地方立法座談會。南都記者了解到,過去10年,中山制定出臺了14部地方性法規。值得一提的是,中山已經建立起水系列地方性法規體系,占了現有地方法規數量近30%。
為重點領域、民生領域提供法治保障
中山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馮鏡華介紹,截至目前,中山構建了較為完備的立法工作制度和機制,形成“一條例、三規定、四辦法”的地方立法工作制度體系,對法規案起草、審議、論證、評估、征集意見等各環節作出明確的程序規范。此外,探索出了人大主導、部門聯動審議、多方參與的立法協作機制,同時完善公眾有序參與立法機制,建立代表參與立法、立法聯系點、立法專家庫等渠道,不斷拓寬公眾參與立法途徑。
地方立法工作開展10年,中山出臺了哪些地方性法規?馮鏡華介紹,中山以“小切口、真管用”為原則,制定出臺了14部地方性法規,為重點領域新興領域改革發展提供法治保障。比如,先后制定了《中山市水環境保護條例》《中山市排水管理條例》《中山市前山河流域協同保護規定》《中山市海綿城市建設管理規定》等法規,從源頭排水管理、管網建設與維護、末端水體治理到海綿城市建設,從局限一域到區域協同,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山特色、符合中山實際的水系列立法,占了現有地方法規數量近30%。此外,在營商環境、制造業強市方面,都通過地方立法提供法治支撐。
為積極回應民生關切,中山加強民生領域立法。制定了《中山市停車場條例》《中山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通過立法解決城市“停車難”“管理亂”以及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缺乏抓手等問題。制定了《中山市電力設施保護條例》《中山市供水用水條例》,立法保障全市水、電供應,將住宅小區的電力設施和二次供水設施移交給電力企業和供水企業統一管理、專業維護。
要抓好“黨言黨語”與“法言法語”的融合統一
中山市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李長春出席會議并講話。李長春指出,10年來,中山地方立法工作持續完善“黨委領導、人大主導、政府依托、各方參與”的立法工作格局,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取得了新進展與成效。近年開展的“時、度、效”相統一的立法改革、“小切口服務大民生”的立法探索、前山河流域協同保護立法實踐,以及以“三個二” 結合推進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等經驗做法,獲得省人大和全國人大的肯定與重點推廣。
針對未來地方立法工作,李長春提出,要抓好“黨言黨語”與“法言法語”的融合統一,緊扣市委工作大局制定實施立法計劃和規劃。要在立法全過程全鏈條全方位發揮人大主導作用,堅持問題導向與“小切口”原則篩選立法項目。要以高質量立法推動全市高質量發展,優化基層立法聯系點工作,實現 “法言法語”與“民言民語” 雙向轉化。要提升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質效,深化“三個二結合”的備案審查改革,推廣鎮街備案審查試點經驗。
會議對中山市10年的立法工作進行回顧總結,中山“法律人講法律事”立法故事宣傳片在會上首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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