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解紛網絡密布城鄉,159個司法惠民服務中心嵌入基層治理;優化訴調對接,推動案件分流提速增效;聚焦重點項目,府院聯動“治未病”,從源頭減少行政爭議……
今年6月,茂名市行政爭議調解中心運行已滿一周年。該中心是茂名市中級人民法院與市司法局深化府院聯動的重要成果,通過創新機制、整合資源、源頭治理等,構建起行政爭議全流程實質化解體系,為法治茂名建設注入強勁動力。
源頭發力多元共治
織密立體解紛網絡
行政爭議的解決,并非只有“對簿公堂”一條路。
茂名市行政爭議調解中心成立伊始,便致力于打破“非贏即輸”的傳統糾紛解決思維,構建一套全面、高效的行政爭議化解機制。其核心在于打造“以法院為主導、司法局參與配合、涉訴行政機關為調解主要參與者”的溝通協調模式,充分整合各方資源,形成多元共治的新型解紛合力。
茂名市行政爭議調解中心開展一行政賠償案調解。
該中心創新構建“1+5+N”府院聯動機制,以中院調解中心為核心,在茂南、信宜等5個基層法院設立調解工作站,并依托全市159個司法惠民服務中心及市場監管、人社等重點執法部門,建立N個調解工作室,形成覆蓋市、區、鎮三級的立體解紛網絡。這種布局如同一張“疏而不漏”的網,將行政爭議吸附在前端,化解在基層。
今年3月,該中心一日內成功調解三起行政糾紛案件,分別為兩起不動產登記糾紛和一起強制拆除糾紛。茂名中院行政庭的法官巧妙化解行政矛盾,堅持有效化解行政糾紛,以行政爭議實質化解力促政通人和。
在具體運作中,該中心整合法院、司法行政機關、行業專家等多方資源,建立涵蓋14名法院業務骨干、200余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調解員庫,形成“律師調解、行業調解、人民調解協同推進,訴前+訴中”的全流程調解格局。多元力量的匯聚,讓不同類型的行政爭議都能找到合適的解紛路徑。
在信宜人社部門申請強制執行某建設公司欠薪案中,承辦法官發現案件背后可能涉及更多工人集體討薪隱患。信宜法院調解工作站迅速啟動“法院+人社局+工商聯”聯動機制:傾聽企業困難,督促企業履行義務,反饋資金回籠難題。半月后,工人全額領取工資,另一起涉及10萬余元的欠薪案也同步化解。
信宜市行政爭議調解中心進行農民工工資案調解。
將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的“絆腳石”轉化為和諧治理的“鋪路石”。中心成立一年來,已實質化解行政爭議1107件,其中依托“先行復議+訴前化解”機制解決762件,訴中和解撤訴345件,總體化解率達21.5%。
中心以市場監督類、公安治安類、工傷認定類、自然資源類、城管執法類等涉民生的行政領域作為切入口,以“如我在訴”的穿透性思維組織調解團隊在立案階段充分踐行“少敲錘子、多解扣子”的爭議處理理念,重點整治當事人反映較多的小過重罰、逐利執法、選擇性執法等突出問題,從源頭上減少行政爭議。
這些數據背后,是無數行政爭議得以實質性化解的生動實踐。
關鍵少數帶頭示范
一攬子解紛破僵局
行政機關負責人的參與,往往是打開行政爭議化解大門的“金鑰匙”。茂名中院積極推動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應出盡出”“出庭出聲”,充分發揮“關鍵少數”在實質化解爭議中的引領作用。
廣湛高鐵建設的號角吹響,征拆工作如火如荼。茂南相關工作人員勸王先生(化姓)配合補償、安置工作,卻陷入溝通僵局,當地最終作出征收決定,并實施強制拆除。王先生一紙訴狀將有關部門告上法院。
案件進入訴訟程序后,茂名中院迅速啟動行政爭議全程協調解紛機制,法官們深入走訪,分析解紛成因。隨后組織屬地鎮政府的主要負責人到調解中心進行協商。
中院行政庭法官現場勘驗農村自建房屋頂光伏發電情況。
調解過程中,法院既指出政府強拆行為的違法之處,又向王先生釋明征收政策的合理性,引導雙方在法定補償標準基礎上協商。最終,政府調整補償方案,當事人撤回起訴,一起可能引發連鎖反應的拆遷糾紛得以一攬子解決,為重大項目建設掃清障礙。
數據顯示,在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遷等重大民生案件中,負責人親自參與調解已成常態。“關鍵少數”發揮示范效應,也為法院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自糾、依法履職提供了監督空間,讓群眾感受到解決問題的誠意,為爭議化解奠定堅實基礎。
茂名中院堅持“監督就是支持,支持就是監督”的理念,一方面促進政府守信踐諾,依法行政,另一方面引導群眾依法正當行使權利救濟,讓“官民”爭議通過最高效便捷的途徑得到實質性化解。
搭建府院聯動平臺
協同化解重大爭議
重大項目建設中的行政爭議,往往涉及面廣、影響深遠,需要府院聯動凝聚合力。茂名中院依托行政爭議調解中心,搭建起政府與群眾對話的“橋梁”,為重大項目順利推進保駕護航。
2022年,某公司競拍取得一礦區采礦權,與相關部門《非油氣采礦權出讓合同》并繳納了保證金7570萬元。然而,因未能在合同約定期限內提交采礦權登記手續,相關部門一紙《告知函》如寒冬驚雷,宣布解除合同、無償收回采礦權,且保證金不予退還。該公司不服,訴至茂南法院,茂南法院一審判決駁回訴訟請求。該公司仍不服,上訴至茂名中院。
法官走訪勘驗現場。
案件涉及茂名市招商營商環境,處理不當將影響企業投資信心。茂名中院專門成立專案調解團隊,依托調解中心工作機制,向相關部門發出《調解建議函》,促成相關政府部門共同參與調解。
經過多次組織各方開展背靠背摸底、面對面協談,協助當事人反復磋商、擬定、修改、確定調解方案,最終促成雙方達成和解,該公司當庭撤訴。
“該案對于優化營商環境,保障社會投資安全具有正向引導作用,充分激發市場主體的活力,讓一切生產要素在公平、公正、公開的環境中百花齊放。”案件承辦法官說。
法官在茂名市行政爭議調解中心進行采礦權糾紛案調解。
一年來,茂名中院通過府院聯動機制,優化訴調對接,推動案件分流提速增效。涉重點項目行政糾紛審理周期約為73.1天/件,同比縮短19.3%,最短的從立案到結案僅用了2天。高效的解紛模式,既保障了群眾合法權益,又為茂名市經濟社會發展營造了良好的法治環境。
如今,茂名市行政爭議調解中心已成為府院聯動化解行政爭議的重要平臺,其“1+5+N”機制、行政機關負責人參與調解、府院協同化解重大爭議等做法,為行政爭議實質化解提供“茂名經驗”。茂名中院相關負責人說,將繼續深化機制創新,提升解紛效能,為法治茂名、平安茂名建設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來源:南方+)
編輯:李燕杏
初審:李小玉
復審:林華善
終審:鄒夢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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