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因與他人發生糾紛被打,心里憋屈,就找楊某幫他出氣,楊某充當“江湖大哥”將王某當成“提款機”,先后騙取王某2.86萬元用于吃喝玩樂。
5月20日,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刑偵大隊接王某報警,稱自己被好朋友楊某騙了2萬余元,要求查處。
民警了解后得知,2020年6月的一天,王某在打工期間和工友因口角發生打架,楊某得知后,表示要去找對方為王某討回公道。幾天后,楊某打電話告訴王某,稱自己為了幫他出氣將對方打傷,而對方要求賠醫療費,否則就要報警。王某信以為真,不想牽連朋友,便通過微信轉了2000元給楊某,希望他用錢了結此事。
而令王某想不到的是,楊某其實根本沒有去找對方,只是為了騙錢才編出的理由。被蒙在鼓里的王某對楊某十分感激,經常請楊某吃飯。2021年以來,楊某稱之前被他打過的那個人經常找他麻煩,要王某再次出錢,否則自己只能報警處理。王某十分害怕,多次向楊某轉賬共計2.86萬元。
今年5月初的一天,王某偶然通過其他朋友得知,楊某根本沒有去找過和他有矛盾的那個人,于是就找楊某要錢,但遭到楊某拒絕,王某無奈選擇報警向警方求助。
5月28日,楊某被抓獲歸案。經訊問,楊某對此供認不諱,原來楊某本是以賣魚為生,生活捉襟見肘,卻向往花天酒地的生活,當他得知王某被人毆打后,便充當王某的“江湖大哥”,自編自導以幫王某出氣為由,向王某騙取錢財。楊某被抓后,經過民警普法教育,主動償還了王某的錢財。
目前,民警已將追繳回來的錢款發還給王某,楊某因涉嫌詐騙罪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強制措施。
警方提醒,在日常生產生活中,會有人利用朋友的信任,以擺平難事需要出錢為由騙取錢財。警方呼吁,只有依法守法,警方才能幫你維護合法權益,切勿盲目相信所謂的“江湖大哥”,如遇可疑情況,盡快保留聊天記錄、轉賬憑證等證據,第一時間撥打110報警才是正道。
記者 管繼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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