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掉餡餅什么體會?
6月12日,深圳寶安區新安街道附近出現了天降橫財景象,一捆捆大鈔散落在河道里。
但是很多人看到后就很麻木。
都在想“這是真的嗎?冥幣吧,誰會扔真錢呢?傻子嗎?”
關鍵是河道很深離,大概三四米深,看不清是真鈔還是假鈔。
這時候,出現一男子,拿著一個大塑料袋,一躍跳入了河道,顯然是有備而來。
他撈出水里的錢,仔細看了看,看到是真的,就大把的撈了起來,還不時的甩錢上的水。
一捆錢大概是一萬元,男子撈了十幾捆,有一百多萬。
這時候,行人就看呆了,不知道如何應對。
是呵斥男子的行為,是怪自己沒有勇氣下去撿,還是去報警?
眼看著男子迅速撿完錢,提著塑料袋,敏捷的一縱上了岸。
然后在眾目睽睽之下,把袋子塞入停在路邊的車內,揚長而去。
他能交給警察叔叔嗎?
眾人質疑,其中一人就報了警,并且發布到網上。
第二天,記者從寶安區新安街道了解到,散落現金系他區衛健部門登記在冊的精神障礙患者葉某。
葉某男,44歲,與妻子共同經營公司,當時路過河邊發病,控制不了自己的行為,把錢扔到了河道。
撿錢男子很快也被找到,歸還了大部分錢。
至于撿錢男子有沒有罪。
有人說,這恐怕每個人看到都會去撿。
撿的就是撿的,又不是偷的、貪的,何罪之有?
交了是拾金不昧,值得表揚。
不交是發了橫財,財運當道,人人都想發財,見錢眼開。
但這位網友分析錯了。
撿錢不還,是有罪的。
在中國,撿錢不還,會得到懲罰,撿到他人財物拒不歸還可能構成侵占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71條:
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或遺忘物、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且拒不退還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數額巨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2-5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通常5000元至1萬元以上為“數額較大”,10萬元以上為“數額巨大”。
看看以往類似案例就知道了。
2021年,上海一男子撿到裝有5萬元現金的包,失主通過監控找到他后,他拒絕歸還。
法院以侵占罪判處其有期徒刑8個月,并責令退賠全部金額。
撿到手機,拒不歸還被判刑。
2020年,廣東張某在餐廳撿到他人遺落的手機(價值6000元),失主通過定位找到張某并要求歸還,張某拒絕并關機。
失主報警后,張某仍否認。
最后,張某被法院認定為侵占罪,判處拘役4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撿到錢包后丟棄現金的。
2018年,北京王某撿到裝有1.2萬元現金的錢包,失主通過監控找到王某,王某聲稱“錢已花光”無法歸還。
法院以侵占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6個月,責令退賠全部損失。
即使財物被揮霍,仍需承擔刑事責任。
撿到銀行卡并取現的被判刑。
2019年,李某撿到他人銀行卡,通過猜密碼取走2萬元。
失主報案后,李某辯稱“以為是別人丟棄的卡”。
李某被法院認定為信用卡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
即使銀行誤轉賬的也會判刑。
2020年,廣東一女子因銀行系統錯誤,賬戶多出100萬元。她迅速轉走并揮霍,后被法院以盜竊罪判處3年有期徒刑(因主觀惡意占有)。
撿到彩票的,歸還沒事,不歸還照樣制裁你。
2019年,某男子撿到他人購買的彩票并發現中獎10萬元,法院判決獎金歸原購票者所有。
挖到文物倒賣或埋藏物的,不上交國家的會判刑。
2022年,陜西一農民挖到古代銅錢后私自售賣,被判非法倒賣文物罪,獲刑2年。
看了這么多案例,是不是感覺所有錢不能撿,不然后果嚴重。
當然也不是這樣,如果深圳河道的錢沒有這位男子撿拾回來,沖走了,對于丟棄的人也是巨大損失。
只要你主動歸還,就一點事沒有。
如果撿錢后沒有主動歸還,經失主索要后返還,一般不構成犯罪,但需承擔民事責任。
只有明確拒絕歸還或隱匿財物,且數額較大,才會構成侵占罪。
人們常說“人無橫財不富,馬無夜草不肥”。
但要看這個夜草怎么來的,他人的財務,我們不要侵占為己有。
如果你懷著僥幸的心理,有意占有,那么你將面臨懲罰,輕則罰款,重則進監獄。
所以人不要貪婪,會吃大虧,到時候不但上交所有財產,還會判刑,得不償失。
新聞來源:極目新聞
06-13 12:42 楚天都市報官方賬號
深圳一河道驚現十多扎鈔票,一男子直接帶著塑料袋撿。民警正在尋找撿錢男子,并調查鈔票來源及真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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