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編警察,究竟是不是正式警察?大家可能會疑惑,為什么會有事業編制的警察呢?我們發現,在部隊當兵滿12年的士官,轉業安置時可以轉到公安局,而這時他們就是事業編警察。
對于事業編警察,確實讓人有些困惑,他們算是什么身份?有沒有干部待遇?究竟是不是正式警察呢?
我們從《人民警察法》第二條相關規定可知,事業編制的警察不屬于正式警察,他們不具備行政編制的干部待遇,只是享有職工身份的待遇。事業編制的警察不具備執法主體性質,只能從事非執法性的工作,像技術支持、后勤保障以及教學輔助等方面。
那么事業編制的警察如果要出去辦業務,該怎么辦呢?這就需要有正式編制(行政編制)的警察一同前往。事業編制的警察與輔警又有明顯不同,輔警給人的感覺有點像臨時招聘人員,而事業編制的警察在性質上又有所區別。
如此看來,現在公安系統的警察編制確實比較復雜。一般意義上,我們所說的警察是指擁有公務員編制、行政編制且有干部身份的民警。但由于警察工作的實際需要,不僅有行政編制的警察,現在事業編制的警察也不少,同時輔警數量也較多,每年各地都在招聘輔警。
就士官滿12年安置工作來說,有些士官還是愿意到公安系統工作,盡管他們的身份無法改變,但確實能夠實現安置。比如,今天我了解到有個戰友,他是城市戶口,當兵五年退伍后,沒能獲得安置工作,而是類似到縣公安局當了一名輔警。之后,他憑借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公安局的警察編制,相當于成功考取了公務員,從而轉變了身份,從普通輔警成為單位正式的民警。這就是通過個人實力改變命運的典型例子。
所以,不管是事業編制的警察,還是輔警,只要戰友們還有上進心,具備一定條件、有相應工作經歷,并且喜歡公安民警這份工作,我建議大家不妨去考一考真正的行政編制警察。畢竟,一切皆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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