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記者黃莉玲 在消費升級的浪潮下,網絡銷售消費品已深度融入百姓生活,其安全和召回監管成為守護民生福祉的關鍵一環。近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網絡銷售消費品召回監管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
6月13日市場監管總局2025年二季度例行新聞發布會上,市場監管總局新聞發言人、新聞宣傳司司長王秋蘋表示,將持續加強網絡銷售消費品召回常態化監管,確保缺陷消費品及時退出市場。
據悉,《公告》對網絡銷售消費品召回監管提出新要求: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需建立健全消費品缺陷信息收集處理機制,明確市場監管總局將向電商平臺常態化推送消費品召回信息,細化電子商務經營者在收到消費品召回信息后需履行的義務,要求具有商品條碼信息的生產者在召回計劃中提供商品條碼信息,明確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消費品的境內召回責任主體,提出市場監管部門將組織實施電商平臺消費品安全與召回共治承諾。
據王秋蘋介紹,制定《公告》主要基于以下幾個方面考慮。首先是制定背景方面,此舉是響應政策號召,營造良好消費環境。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全國市場監管工作會議,都對規范平臺經濟市場秩序提出了明確要求,為《公告》的出臺,指明了方向。
其次是破解監管難題,回應百姓消費期待。網絡交易在帶來便利的同時,也給召回監管帶來諸多挑戰。例如。平臺經營者召回信息獲取不暢、履責困難,消費者召回信息獲取渠道有限、自主判定能力不足,跨境商品召回更是面臨境外主體配合度低、落地難的困境。解決這些痛點問題,是回應群眾對“線上放心消費”期待的務實之策。
此外,這也是借鑒經驗成果,完善監管制度體系。《公告》既汲取了歐盟《通用產品安全條例》確立的產品安全責任人制度精髓,又參考了長三角五省市建立的網絡銷售消費品召回監管常態化協作機制,旨在實現監管規則與國際接軌、區域實踐全國推廣,進一步完善我國網絡銷售消費品召回監管制度體系。
王秋蘋表示,為確保《公告》落地見效,市場監管總局將采取以下三大措施:一是加強召回監管力度。市場監管總局將持續加強網絡銷售消費品召回常態化監管,強化問題精準識別,及時采取處置措施,確保缺陷消費品及時退出市場。對不履行召回責任的電子商務經營者,依法責令召回并加大處罰力度,全方位保障消費者權益,維護市場秩序,讓消費者“敢消費、愿消費”。
二是創新召回監管方式。總局將持續推進召回監管模式創新,面向電商平臺,常態化推送消費品召回信息,不斷提高網絡銷售消費品召回的及時性,推動線上線下召回一體化,讓監管“跑”在風險前面。
三是凝聚召回監管合力。總局將組織實施電子商務平臺消費品安全與召回共治承諾,制定電商承諾監測指南,設置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承諾考量指標,定期對平臺承諾履行情況進行監測和評估。通過凝聚各方合力,共同守護網絡銷售消費品安全,讓線上消費成為消費者的“安心之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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