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網友張女士在社交平臺發布視頻稱,今年1月她與陜西西安萬和城達成商鋪降租協議后,近日在自己未違約的情況下,她經營的“簡鹿糖水鋪”因拖欠租金、物業費等,店內物品被商場方清空。
11日,萬和城官方發布公告稱:2023年3月,糖水鋪店鋪承租我司6層商鋪,約定租金、物業費按季度支付。但自2025年2月起,該店鋪未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相關費用。我司多次約談店鋪經營問題,但店鋪方多次推諉。我司于5月31日依法書面通知解除租賃合同及到期的庫房合同,并給予合理撤場期限至6月7日。但截至6月9日,該店鋪仍拒絕搬離。
紅星新聞記者獲得了11日雙方協商的錄音,萬和城相關負責人表示,如果說商場工作人員與店鋪有前期的溝通,答應降房租一定是有前提的。“可能就是基于你要配合房產的調整,或者說給你減幾個月,這些都應該形成書面的文字以后才生效。”
6月12日晚,張女士接受紅星新聞采訪時透露,目前其正在和萬和城商場協商處理此事,如果最終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他們將根據情況考慮是否需要訴諸法院。
▲張女士稱,其經營的“簡鹿糖水鋪”遭商場方清空 受訪者供圖
店鋪方:
違約理由說欠租金,但“降過租”
11日,張女士接受紅星新聞采訪時告訴記者,10日清晨他們店內的員工正常去上班,到了6樓發現店鋪被商場用圍擋遮了起來,然后張女士才注意到商場管理方已經把她從商場的商戶微信溝通群內移出。
張女士說,她與萬和城商場簽訂的合約是明年3月才到期。她向記者提供的合同顯示,店鋪租賃期限為自2023年3月31日至2026年3月30日,租期3年。雙方約定第一租約年月固定租金6000元,第二年、第三年分別為6500元和7000元。
5月29日,張女士收到落款為陜西萬和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發來的“合同解除告知函”。該函稱:“仍拖欠我司租金、物業費及衛生費等共計29293.33元,且已逾期繳納租金、物業費超過30日。按貴我雙方約定,我司有權解除合同,現我司向貴方發送本函告知解除貴我雙方合同,貴我雙方合同于2025年5月31日解除。”
但張女士對萬和城商場的說法表示不予認可。“違約理由是說我們欠租金,但實際上我們不欠,因為去年是給我們降過租金的。”張女士提供了她與備注為“萬和城6樓運營主管”的微信聊天記錄,該微信聊天記錄顯示,2025年1月“萬和城6樓運營主管”在微信上告訴張女士:“協議我先發你,你看下。降租不降物業費,反正月租金合計5000元。”隨后,張女士回復表示:“收到,明天12點前租金到位。”
上述微信聊天記錄還顯示,“萬和城6樓運營主管”給張女士發了一份協議,紅星新聞記者獲取了該協議內容,顯示其中針對每月租金價格做了下降調整,但是雙方始終沒有在該協議的紙質文件上簽字確認。聊天記錄還顯示,張女士曾就此問題問詢“萬和城六樓運營主管”,“我那降租合同用不用簽了”,但對方沒有回答。
張女士的銀行轉賬記錄顯示,今年1月至5月,她每月都會向陜西萬和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的賬戶轉賬約5000元,并在轉賬附言中注明房租、物業費、垃圾費等。此外,她還會將轉賬記錄發送給“萬和城6樓運營主管”,對方幾乎每次都會回復“收到”。
紅星新聞致電陜西萬和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負責人陳某某,對方表示此事由萬和城六樓主管劉某某負責,具體情況找她聯系。記者隨后撥通劉某某電話,對方拒絕了記者的采訪,截至發稿時未有任何回復。
對于前述解除函中張女士提到的拖欠兩萬九千多元的費用,萬和城未予回應解釋。張女士告訴記者,一切的結算都是萬和城在進行,她并不清楚對方如何計算的。
商場:
店鋪涉虛假投訴,將維護合法權益
11日下午,萬和城官方在其小紅書賬號發布公告:2023年3月,糖水鋪店鋪承租我司6層商鋪,約定租金、物業費按季度支付。但自2025年2月起,該店鋪未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相關費用。我司多次約談店鋪經營問題,但店鋪方多次推諉。我司于2025年5月31日依法書面通知解除租賃合同及到期的庫房合同,并給予合理撤場期限至6月7日。但截至6月9日,該店鋪仍拒絕搬離。該店鋪人員未就違約行為進行妥善處理,反而在多個網絡平臺發布歪曲事實的虛假投訴,刻意抹黑商場聲譽。我司已保留完整證據,將通過法律途徑維護合法權益。
6月12日,據華商報大風新聞報道,6月11日萬和城相關負責人曾對其記者表示,店鋪方未交納租金超過一個月的,商場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無論因為什么原因解除,七天內必須把商鋪交給公司,公司跟個人之間的所有的法律關系,最終是以已經生效的文書來決定。解除函已經是一種告知,因此6月1日至7日店鋪不能營業,商場已經寬限時間,搬離的過程中,做了全程的錄音錄像。
紅星新聞記者獲得了11日雙方協商的錄音,萬和城相關負責人稱,如果說商場工作人員與店鋪有前期的溝通,答應降房租一定是有前提的。“那么可能就是基于你要配合房產的調整,或者說給你減幾個月,這些都應該形成書面的文字以后這才生效。”
紅星新聞記者 鐘夢哲 羅夢婕
編輯郭宇 責編 鄧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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