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岳品瑜 董晗萱)6月13日,據人民銀行官網,為完善金融法治體系,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根據工作實際對有關規章進行了清理,現決定廢止《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銀發〔1999〕17號文印發)。
對銀行卡業務的管理按照《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11年第2號發布)、《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3〕第9號公布)、《中國人民銀行關于推進信用卡透支利率市場化改革的通知》(銀發〔2020〕327號)、《中國銀保監會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進一步促進信用卡業務規范健康發展的通知》(銀保監規〔2022〕13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