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鳥都有啊!
有些人明明是老板,卻連別人幫忙購買的食材費用都不愿意支付!
這不,近日,浙江嘉興就有這樣一個老板,他的女兒結婚,他就請豬肉鋪的老板王先生幫忙采買食材,但誰料,三天流水席,252桌婚宴結束以后,老板卻不愿意支付52萬的食材費用了。
而原因竟然是老板覺得王先生給他的賬單,食材的價格太高了。
說實話,252桌酒席,52萬元,一桌算下來也就2080塊錢一桌,這個價格真心不貴,而且在看到王先生幫忙采購的食材品類后,就更加讓人覺得這個老板做人做事太沒有誠信了。
好心幫忙反倒讓自己吃了大虧了
據王先生透露,他在桐鄉宏源路上開了一家豬肉鋪,4月份的時候,有一個姓錢的老板找到他,說是自己的女兒快要結婚了。
到時婚宴的食材就麻煩王先生幫忙采購一下。
王先生也是一口答應了,之后就盡心盡力幫忙。
按照錢老板的意思,王先生也都是采購的好的食材。
但是有關于食材價格的要求,錢老板事先并沒有和王先生說明。
王先生也沒有多想,就想著既然對方是讓他買好的,肯定是不在意價格的。
于是,王先生就采購了婚宴所需的各種食材,這其中就包括價格很貴的東星班,帝王蟹等海鮮。
采買完之后,王先生就讓對方驗收,驗收的時候,對方也沒有說什么,既沒有覺得食材品質有問題,也沒有覺得食材分量有問題,更沒覺得價格有問題。
就這樣,王先生交差之后,錢老板給女兒舉辦了一場盛大的婚禮,
本以為,等對方婚宴結束以后,王先生就能順利拿到自己采買食材的52萬元了。
但誰料,王先生找到錢老板要錢時,對方卻變臉了,無奈之下,王先生只好找到媒體求助,希望能要回來自己的52萬元。
對方拒絕支付52萬元的食材費用
王先生告訴媒體記者,當他找對方要這筆錢時,對方卻稱他購買的食材有問題,而且價格也高出了市場價。
這讓王先生很是不能理解,當初在驗收食材的時候,如果真的有這樣的問題,怎么不當場說出來呢?
他們完全可以直接拒收食材,現在婚宴結束了,要付錢的時候,卻說出這樣的問題,目的何在呢?
多次溝通無果之后,讓王先生頭疼的是,這些食材,他也是從別的經銷商那里購買的,有的人看在他的面子上,都是先把食材給他的,并沒有讓他立馬付錢。
如今錢老板不肯付他錢,那他就沒有辦法付給其他老板錢了。
不僅如此,錢老板還欠了王先生的豬肉錢和調料錢。
這下王先生可真是虧大了,前前后后要搭進去60多萬元,這對于一個經營豬肉鋪的人來說,這些錢,他得賺多少年啊。
所以,王先生并不想自己當冤大頭,他想要把這筆錢要回來。
記者出面協調,錢老板并沒有露面
隨后,王先生就帶著媒體記者來到了錢老板的公司。
不過,錢老板并沒有露面而是讓公司的一個趙總來解決這件事情。
趙總表示,他們這邊處理問題的方式也很簡單,就只需要王先生提供那些食材的進貨單和成本價。
然后,他們會在進貨價的基礎上每斤加20塊錢,把這筆費用付給王先生。
這就有意思了,對方的算盤珠子都要崩人臉上了。
按進貨價每斤多20塊錢支付,王先生買的時候都不可能是這樣的價格。
這么來看,對方不僅要讓王先生白跑腿,白搭人情,最終可能還要倒貼錢。
天底下哪有這么便宜的事啊?
既然食材的費用沒有談妥,那豬肉的錢板上訂釘的這總該支付吧,結果,對方仍然不肯支付。
王先生的女兒發聲透露更多內情
事情在網上曝光后,王先生的女兒也出來發聲替父討公道了。
從王先生女兒的發文來看,我們大概能得知4個重要信息:
1、錢老板說婚宴要用好的海鮮,父親采購的是野生東星斑,進價是360多塊錢,進貨單也給錢老板看過,至于趙總所說的100多塊錢的東星斑,他們是不了解的
2、豬肉錢和調料錢,錢老板和趙總都是承認的,但因為海鮮的錢沒有弄清楚,所以他們不愿意支付,但父親中間在采買的時候,還自己墊款了將近9萬塊錢
3、錢老板這邊如果覺得海鮮分量有問題,龍蝦送到死了一只,這些都可以把錢扣掉,要是他們覺得海鮮價格高了,可以去蕭山海鮮市場打聽一下五一時間海鮮的價格
4、王先生的女兒直接喊話錢老板的女兒,不要一直躲著不見,并稱,早在2024年的時候,錢老板女兒就曾因為要結婚,找到她的父親幫忙,當時廚師菜品桌椅這些都給她聯系好了,結果又說不結婚了,而到了2025年,錢老板的女兒又說要結婚,又找到了她的父親幫忙,父親還是好心的幫忙了,甚至連婚車都給他們聯系了,菜品供貨單都給他們看過了,結果就整這一出,一個多朋了一直躲著不出現解決問題
不得不說,錢老板這一家子做事真的讓人挺無語的,別人兩次三番的給你幫忙,不知道感謝也就罷了,但該給人家的錢為什么不給呢?
既然是開公司當老板的肯定也不是差這點錢吧。
王先生年邁的父母幫他要錢
6月10號,王先生告訴記者,自己恐怕真的要不到這筆錢了。
原因就是錢老板認為,王先生找媒體曝光了此事,對他成了影響,即使王先生拿著采購原單也沒用了,他也不想再支付這筆費用了。
王先生年邁的父母得知此情況后,就特地跑到錢老板家樓下,讓他還錢。
目前,王先生這邊已經報警處理此事了。
希望法律能還王先生一個公道吧。
話說得再好聽,都不如一紙合同來得更有效
王先生在這件事情上,吃虧就吃虧在事先沒有和對方簽訂合同。
沒有把采購食材的具體價格要求白紙黑字說清楚。
對方口頭說海鮮要用好的,但多少錢算是好的,這個判斷標準肯定是他說了算的。
如果他說200就200,說300就300,你超出的價格部分他理所應當就會認為你虛高了價格,你宰他了。
所以在幫別人辦這種大事之前,尤其是涉及大筆費用的時候,一定要有合同兜底,再好的交情,關鍵時刻都不如合同來得有用。
網友的態度
很多網友表示,這個錢老板不地道,明擺著就是想賴賬了。
也有不少網友覺得,王老板不會做生意,像這樣的大單生意,一般都是當面錢貨兩清,如果對方不肯直接付款的話,那就把貨拉走。
像海鮮這種,如果送來了沒付錢,又吃掉了,再談價格的話就會很麻煩了。
接下來不知道王先生能不能成功拿到這筆錢了。
但這個錢老板經此一事,如果他是個聰明人的話,肯定就會主動結清賬款了。
畢竟他是開公司做生意的,跟別人是有業務往來的,如果跟他有合作,或者是打算和他合作的公司,看到這事以后,誰還敢跟他合作啊?
所以這個錢老板接下來要做的不僅要支付王先生費用,而且還應該出面發聲回應此事,道個歉,說這個誤會。
或許還能挽回他公司的形象。
做人做事,都應該以誠為本,路才能走得長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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