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廬江縣2025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
各完職中、鎮中心學校、民辦學校,縣幼教集團,局機關各科室:
根據《關于做好合肥市2025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合教〔2025〕47號)等文件規定,現就做好2025年我縣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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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入學原則
(一)依法依規原則。嚴格落實《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規定,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認真執行教育部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和“十項嚴禁”等招生工作規定。公辦學校要按照劃定學區招收適齡兒童少年入學,不得違規招收學區外適齡兒童少年入學,也不得拒絕符合條件學區內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嚴禁學校以任何名義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嚴禁任何個人或中介機構以幫助入學名義收取家長費用。
(二)屬地管理原則。在縣委、縣政府領導下,縣教體局統一組織實施全縣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各鎮中心學校和相關完中要負責實施所轄區域的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要認真制定2025年招生入學工作方案,及時公布學區范圍、入學條件、報名時間、報名方式、咨詢監督電話等信息,妥善處理招生熱點難點問題。
(三)免試就近原則。嚴格遵守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規定,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以面試、面談、評測等名義或委托第三方選拔學生。縣教體局按照確保公平和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科學合理劃定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學區范圍,確保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實現全覆蓋。民辦學校招生由縣教體局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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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條件
小學入學年齡原則上為截至2025年8月31日年滿6周歲(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且尚未注冊義務教育學籍的適齡兒童。
適齡兒童錄取結束后,學校在有空余學位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放寬入學年齡,但截至2025年12月31日須年滿6周歲(2019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對于放寬年齡招收的,必須公開規范辦理。錄取不足齡兒童的學校,要明確告知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根據安徽省學籍管理有關規定,不足齡入學的學生在小學階段原則上不得轉學,并由家長提交承諾書。
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確需延緩入學的,應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提出申請,經戶籍所在地鎮中心學校同意,報縣教體局批準。
小學畢業生原則上回戶籍所在地升入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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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入學內容
(一)公辦學校招生。
1.招生時間。公辦學校招生時間從7月上旬開始,8月下旬結束,招生時間安排見附件1。
2.招生方式。2025年,我縣繼續實行網上招生。公辦義務教育學校須通過“合肥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系統”(簡稱“網上招生系統”)開展招生工作。
城區學校符合“兩個一致”條件、有房或有戶籍、父母有符合要求《居住證》的適齡兒童少年,采取“線上登記+線下審核”的方式,實行網上報名、線下審核、網上錄取;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的,實行“線下登記+線下審核”的方式,學校錄取后信息整體導入網上招生系統。
非城區學校采取“線下登記+線下審核”的方式,學校錄取后信息整體導入網上招生系統。
3.招生辦法。具體招生辦法見附件2。
(二)民辦學校招生。
1.招生時間。民辦學校招生時間安排見附件1。
2.招生方式。民辦學校通過網上招生系統進行報名和錄取。報名人數小于或等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直接錄取;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通過招生系統搖號錄取,邀請紀檢監察機關現場監督或公證機構現場公證,學校不得自行選擇錄取。民辦一貫制學校七年級招生可根據家長意愿,采取直升的方式確認錄取,直升人數未達到或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按上述民辦學校招生要求執行。
3.招生辦法。具體招生辦法見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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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要求
(一)保障入學權利。嚴格執行《安徽省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工作指南》(皖教基〔2020〕6號),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發揮聯控聯保工作機制作用,嚴肅查處社會培訓機構等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行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在符合招生政策、條件的前提下,縣教體局統籌安排入學和轉學時,綜合考慮同一家庭多子女入學情況,允許“長幼隨學”。保障事實無人撫養等困境兒童平等接受義務教育,不斷提升關愛服務水平。
(二)加強監督管理。加強招生工作監督管理,嚴禁學校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雙語班”等名義招生,嚴禁以各類特長生名義招生,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以任何形式宣傳中考成績排名、“中考狀元”和升學率。起始年級全部均衡分班,不得通過考試分班,不得設立或變相設立重點班、非重點班,堅決遏制“擇班”行為,鼓勵學校開發軟件系統分班。從今年開始,縣教體局基教科、監察室全程監督城區學校分班工作。非起始年級不得以升學為目的重新組設加強班、尖子班、升學班等。縣教體局通過社會監督、輿論監督和明查暗訪等方式加強監管,發現問題,立即查處。將各校招生入學政策落實情況納入責任督學督導范圍,適時開展督導。
(三)規范報名信息采集。只采集學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長姓名、聯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嚴禁采集學生家長職務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應在招生入學時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類APP、小程序隨意反復采集學生相關信息。落實“高效辦成一件事”工作要求,加快推進區域內戶籍、居住證、房產、社保等入學相關信息共享,全面實現網上報名、材料審核和錄取,切實為群眾辦事提供便利。
(四)落實陽光招生專項行動。全面加強義務教育招生入學管理工作,促進教育公平,增強招生入學工作的科學性、規范性、透明度,堅決整治“暗箱操作”“掐尖招生”等現象,嚴肅查處各類跟招生入學掛鉤、關聯的收費行為。細化工作安排,明確工作步驟和責任分工,根據教育部陽光招生專項行動實施方案進行工作部署。
(五)嚴懲違規行為。落實教育部“陽光招生”要求,細化安排,健全違規招生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對于違規招生的公辦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有關負責人、通報、取消評優資格、撤銷榮譽稱號等處理。對于違規招生的民辦學校,違規行為及整改情況作為核定招生計劃的重要依據,追回或不予發放當年度有關獎補資金。學校違規招生行為繼續納入對各校2025年度綜合考評項目并作扣分處理。
(六)廣泛宣傳引導。加強信息公開,增加招生入學工作透明度,接受社會監督。通過廣播、電視以及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充分、深入、細致解讀招生入學政策。各校要暢通咨詢電話(附件4),耐心解釋,積極回應。幼兒園、小學要通過致家長一封信、家長會等方式,提醒隨遷子女家長及時辦理或更換居住證等各類證照;小學要面向畢業班學生及家長全面宣傳省示范高中指標到校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等政策,增強學生和家長對教育改革發展形勢、資助政策的了解,引導學生就近入學。
附件:
1.廬江縣2025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時間安排表
2.廬江縣2025年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辦法
3.廬江縣2025年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辦法
4.廬江縣2025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咨詢監督電話
廬江縣教育體育局
2025年6月11日
附件1
附件2
廬江縣2025年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辦法
為做好2025年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根據省市有關文件規定,制定本辦法。
一、招生范圍
公辦學校要按照公布的學區范圍招收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寄宿制義務教育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全縣范圍內招生。
二、招生辦法
(一)戶籍、房產地址一致居民子女入學。
適齡兒童少年戶籍與其父母(雙方或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一致并單獨立戶,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地址與其父母(雙方或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的獨立產權房產地址一致(簡稱“兩個一致”)的,在所在學區學校入學。
(二)戶籍、房產地址不一致居民子女入學。
戶籍和房產地址不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在我縣的,由縣教體局統籌安排入學(掛戶無效);房產在我縣的,原則上在房產所在學區入學,確有困難的,由縣教體局統籌安排入學。祖父母、外祖父母房產須父母至少一方及孩子與房產所有人在同一戶口簿上,且父母城區無房產(需提供無房產證明)。
(三)居住證或經商辦企業、務工滿半年居民子女入學。
1.縣外戶籍在我縣經商辦企業、務工人員方可依法辦理居住證。嚴格落實《居住證暫行條例》關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穩定就業、住所等規定要求,統籌安排持證人員隨遷子女入學。
截至2025年8月31日,在我縣居住證滿半年的隨遷子女,要在規定時間內到居住證、經商辦企業或務工單位所在學區學校報名,并提供父母(雙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我縣的居住證、經商辦企業營業執照或合法的勞動合同,以及戶口簿等材料。符合條件的,統籌安排入學。
2.我縣戶籍在城區經商辦企業、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截至2025年8月31日,父母(雙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經商辦企業的營業執照或務工合同、單位為其購買社保須滿半年。經商辦企業營業執照時間以辦證日期為準,不依注冊時間計算;經商辦企業人員租用的經營場所須為商業用房且該房未用于房產所有人子女當年入學。租用住宅房產辦證經營的、法定監護人在城區單位務工但無法提供單位為其購買社保材料的,視為不符合條件。
適齡兒童少年在規定時間內到父母(雙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經商辦企業或務工單位所在學區學校報名,并提供法定監護人在城區經商辦企業的營業執照或合法的勞動合同、社保證明(務工單位購買),以及戶口簿等材料。符合條件的,統籌安排入學。
3.在城區有戶籍或房產(含“小產權房”)但在其他學校學區經商辦企業或務工人員的隨遷子女,按戶籍或房產所在學區入學。
(四)政策優待人員子女入學。
1.烈士子女入學。按照省委、省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2.軍人子女入學。按照《安徽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工作實施細則》(政聯〔2021〕1號)《合肥市關于〈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實施細則》(合教〔2019〕258號)和《關于加強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指導意見》(合擁辦〔2021〕6號)文件執行。享受優待的須為現役軍人或轉改文職、退出現役1周年內未安置的。
3.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入學。按照《公安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號)文件執行。
4.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入學。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隊伍保障機制的意見》(合政辦秘〔2019〕64號)文件執行。
5.其他符合優待政策的人員子女入學。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積極保障特殊群體入學
(一)住房租賃人員子女入學。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發展和規范合肥市住房租賃市場的通知》(合政辦〔2020〕13號)及其配套文件規定執行。
(二)留守兒童入學。縣教體局會同民政部門,摸清留守兒童底數,加大關愛力度,確保轄區內適齡留守兒童按時入學。公辦寄宿制學校要優先保障留守兒童的住宿需求。
(三)殘疾兒童少年入學。依法保障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切實落實“一人一案”。公辦學校要按照學區范圍,保障能夠接受普通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應隨盡隨,為重度殘疾學生提供規范、有效的送教服務,并為其建立學籍,納入學籍管理。廬江縣特殊教育學校根據學額情況,招收縣內智力殘疾適齡兒童少年。聽力殘疾及視力殘疾適齡兒童少年原則上在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就讀。
(四)華僑、華人、港澳臺胞人員子女和外籍人員子女入學。分別由縣僑(臺)務部門、外事部門出具證明,由縣教體局統籌安排入學。
(五)軍隊轉業干部子女入學。軍隊轉業干部安置在我縣,其子女由縣教體局統籌安排入學。學生入學時間須在家長軍隊轉業等政策落實后一年以內,且城區無房產。
四、入學程序
(一)城區小學、初中。
1.持城區戶籍、房產的居民子女入學。
(1)符合“兩個一致”條件。家長通過網上招生系統進行登記預約后,按照系統提示,攜帶相關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到所在學區學校進行線下審核、網上錄取。小學報名時間為7月3日-5日(4日、5日為線下審核),初中報名時間為7月10日-13日(11日-13日為線下審核)。
(2)戶籍、房產地址不一致。家長通過網上招生系統進行登記預約后,按照系統提示,攜帶相關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到所在學區學校進行線下審核,審核通過后錄入系統,進行網上錄取。小學報名時間為7月3日-5日(4日、5日為線下審核),初中報名時間為7月10日-13日(11日-13日為線下審核)。
(3)其他特殊情況無法網上登記預約。家長攜帶材料直接去相應學校進行登記和材料審核,小學報名時間為7月4日-5日,初中報名時間為7月11日-13日,審核通過后錄入系統,進行網上錄取。
(4)補報名。因特殊情況未能及時報名的,可于7月20日進行網上補報名。如仍無法進行網上登記,也可在此時段直接到學校登記和材料審核,審核通過后錄入系統,進行網上錄取。
材料清單:
(1)小學報名審核須出具以下材料原件:
①戶口簿,②房產證,③出生醫學證明。
(2)初中報名審核須出具以下材料原件:
①戶口簿,②房產證,③出生醫學證明。縣外小學畢業生另提供小學畢業學校蓋章的《學籍表》和《小學完成證書》。
2.縣外戶籍持我縣城區居住證人員隨遷子女入學。
家長通過網上招生系統進行登記預約后,按照系統提示,攜帶相關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到居住證、經商辦企業或務工單位所在學區學校進行現場審核,登記及現場審核并不意味確定在該校錄取,審核通過后由縣教體局統籌安排就讀學校。小學報名時間為7月7日、初中為7月14日,補報名時間為7月20日。
材料清單:
(1)小學報名審核須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①父母(雙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我縣城區的居住證(截至2025年8月31日須滿半年),②在我縣城區經商辦企業的營業執照或合法的勞動合同,③戶口簿,④出生醫學證明,⑤城區無房產證明。
(2)初中報名審核須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①父母(雙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我縣的居住證(截至2025年8月31日滿半年),②在我縣城區經商辦企業的營業執照或合法的勞動合同,③戶口簿,④城區無房產證明。縣外小學畢業生另提供小學畢業學校蓋章的《學籍表》和《小學完成證書》。
3.我縣戶籍在城區經商辦企業、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
不能通過網上招生系統進行網上登記預約。由家長攜帶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到經商辦企業或務工單位所在學區學校進行現場登記審核,登記及現場審核并不意味確定在該校錄取,審核通過后由縣教體局統籌安排就讀學校。小學報名時間為7月7日、初中為7月14日,補報名時間為7月20日。
材料清單:
(1)小學報名審核須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①父母(雙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我縣城區經商辦企業的營業執照或合法的勞動合同、單位繳納社保證明(截至2025年8月31日須滿半年),②戶口簿,③出生醫學證明,④城區無房產證明。
(2)初中報名審核須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①父母(雙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我縣城區經商辦企業的營業執照或合法的勞動合同、單位繳納社保證明(截至2025年8月31日須滿半年),②戶口簿,③城區無房產證明。縣外小學畢業生另提供小學畢業學校蓋章的《學籍表》和《小學完成證書》。
(二)非城區小學、初中。
由各鎮中心學校和相關完中根據本方案,結合本校實際,自行制定招生入學工作方案,報名、審核時間參照《廬江縣2025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時間安排表》執行,有關要求參照城區招生方案執行。
不必通過網上招生系統進行登記。家長直接攜帶相關材料,到學區所在小學進行登記(報名初中的也在小學畢業學校集中登記)。一年級新生由招生學校錄入網上招生系統并錄取,七年級新生由小學畢業學校匯總報鎮中心學校審核后,由相應初中學校錄入系統并進行網上錄取。
(三)政策優待人員子女入學。
政策優待人員子女入學,根據有關政策規定和程序,所需材料由相關部門統一匯總審核后,報縣教體局基教科進行登記和審核,審核通過后錄入系統并進行網上錄取。報送截止時間小學為7月7日、初中為7月14日。
五、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強領導,統籌實施2025年公辦學校招生工作,縣教體局成立公辦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唐曉春
副組長:朱德波、左俊、何勝華、莫俊智、陳永東、陳曉明、賀建軍
成 員:陳家勝、劉瀟琛、祁增斌、占寧、何德、汪衛東、馬春霖、彭宏英、張正標、芮玲紅、鮑曉斌、馬勇、鮑春艷,各鎮中心學校、有義務教育學段完中學校校長。
領導小組下設招生工作實施小組和招生工作監督小組。
招生工作實施小組:由教體局基教科,各鎮中心學校、有義務教育學段完中學校負責人組成。負責招生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政策落實工作。具體工作由基教科牽頭負責。
招生工作監督小組:由教體局監察室、辦公室等科室負責人組成。負責監督招生政策的落實情況,核查群眾投訴和舉報,處理招生過程的違紀違規行為。具體工作由監察室牽頭負責。
(二)制定招生方案。各校要制定詳細的招生工作方案,嚴格落實“不得擇校”要求,嚴禁以任何名義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在學校微信公眾號、校園公示欄等發布致家長一封信、學校招生公告等,及時公布本校招生信息,同時切實做好輿情引導和維護穩定工作。
(三)嚴格規范招生。公辦義務教育學校要嚴格執行免試就近入學的要求,嚴禁提前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超范圍招生,學區劃分調整要按照相關文件執行。暢通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四)加強招生宣傳。各校要切實做好招生政策宣傳解讀工作,加大宣傳力度。要安排專人指導學生家長網上報名登記,暢通咨詢電話,耐心做好解釋和服務工作。
附件:2-1.廬江縣城區公辦小學學區(含學區圖)
2-2.廬江縣城區公辦初中學區(含學區圖)
2-3.廬江縣公民辦學校網上報名(預約)登錄方法
附件2.1
廬江縣城區公辦小學學區
1.城關小學文昌校區:自廬巢路和周瑜大道交口,沿周瑜大道向南至吳長慶路(城中路),沿吳長慶路向西至文明中路,沿文明中路向南至潛川路,沿潛川路向西至西門灣路,沿西門灣路向北至城中路,沿城中路向西至越城路,沿越城路向北至文昌路,沿文昌路向西至黃山路,沿黃山路向北至周瑜大道,由周瑜大道向東至廬巢路交口形成的封閉區域。
主要住宅小區:育才花園、景色家園、東升家園、物華小區、中心城37-46幢、隆泰廣場、繡溪新村、老縣政府大院、皖中大市場等。
2.城關小學惠民校區:
自廬巢路和周瑜大道交口,沿廬巢路向東至外環北路,沿外環北路向西至余月水庫東岸,沿岸向南向東至老廬白路,沿老廬白路向南至內環北路,沿內環北路向東至廬白路,沿廬白路向南至廬巢路與周瑜大道交口形成的封閉區域;朱墩村廬巢路以北村民組、塔山社區三里村民組。
主要住宅小區:惠民小區,鮑井新村,鮑井花園,翰林苑,幸福家園,天晨家園,瑞福居,塔山新天地,磙北、北崗安置房,東方家園等。
3.城東小學:
自吳長慶路(城中路)與牌樓路交口,沿牌樓路向南至繡溪河,沿繡溪河向東至鄧湖路,沿鄧湖路向南至外環南路,沿外環南路向東至外環東路,沿外環東路向北至周瑜大道,沿周瑜大道向西至內環東路,沿內環東路向北至城東大道,沿城東大道向西至鄧湖路,沿鄧湖路向北至廬巢路,沿廬巢路向西接周瑜大道,沿周瑜大道向東南至吳長慶路,沿吳長慶路向西至牌樓路形成的封閉區域;馬店村周瑜大道以南村民組,原高建村。其中,由鄧湖路、泥河路、內環東路與外環南路圍成的封閉區域,實行“雙學區”入學(另可選擇城南小學)
主要住宅小區:皖江家園、海納國際、綠水雅閣、朝陽花園、東院小區、東方華庭、世紀花都、附城新村、高建新村、高建小區、活塞廠安置房、鐘山新村、銀河灣小區、濱河家園、東方都市、時代家園、錦怡大院等。
4.城南小學:自吳長慶路(城中路)與牌樓路交口,沿吳長慶路向西至文明路,沿文明路向南至潛川路,沿潛川路向西至西門灣路,沿西門灣路向南至繡溪河,沿繡溪河向西至興豐路,沿興豐路向南至沙溪路,沿沙溪路向西至黃山路,沿黃山路向南至泥河路,沿泥河路向西至合銅路,沿合銅路向南至外環南路,沿外環南路向東至鄧湖路,沿鄧湖路向北至繡溪河,沿繡溪河向西至牌樓路,沿牌樓路向北至吳長慶路形成的封閉區域;棋盤村、馬廠村,城南村、原福泉村合銅路以東村民組。
主要住宅小區:明珠花園、文元學府、眾發世紀城、繽紛南郡、御熙苑、秀水亭花園、城南學府、安興秀水樓、白崗景苑、馬園安置房、秀水鄰里、陽光水岸等。
5.城西小學:自文昌路與黃山路交口,沿黃山路向北至塔山路,沿塔山路向東至越城路,沿越城路向北至內環北路,沿內環北路向西至湯池路,沿湯池路向南至周瑜大道,沿周瑜大道向東至徽州大道(移湖路),沿徽州大道向南至文昌路,沿文昌路向東至黃山路形成的封閉區域。
主要住宅小區:越城花園、福安小區、御龍灣、鳳凰城、華興商城、學苑小區、磙塘新村、綠都花園、錦繡花園、中興世家、旭東大廈、駿業四季花城、迎松家園、融和家園、三里家園東區、泓景家園、蓮花南苑、繡溪花園、方店社區部分區域、塔山社區部分區域等。
6.城北小學文明校區:自廬白路與周瑜大道交口,沿廬白路向北至內環北路,沿內環北路向西至越城路,沿越城路向南至塔山路,沿塔山路向西至黃山路,沿黃山路向南至周瑜大道,沿周瑜大道向東至廬白路形成的封閉區域。其中,由塔山路、越城路、周瑜大道、黃山路圍成的封閉區域,實行“雙學區”入學(另可選擇城西小學)。
主要住宅小區:光能花園、樂天家園、清苑小區、金色家園、大廈新村、北苑小區、府東新村、唐小圩、翠綠園、文明新村、工行巷、二中教師公寓、竹桂園、書香門第等。
7.城北小學幸福校區:自內環北路與合銅路交口,沿合銅路向北至外環北路,沿外環北路向東至余月水庫西岸,沿岸向南至老廬白路,沿老廬白路向南至內環北路,沿內環北路向西接合銅路形成的封閉區域;申山村,迎松村(原三槐小學學區),原塔山村(不含塔山社區三里村民組)。
主要住宅小區:幸福大街,春天華庭,怡和園,望湖城,臻園雅筑、中潤艷瀾山、書香名門、董院安置房、幸福新城等。
8.崗灣小學潛川校區:自繡溪河與西門河交匯處,沿西門灣路向北至城中路,沿城中路向西至越城路,沿越城路向北至文昌路,沿文昌路向西至三里河,沿三里河向南至繡溪河,沿繡溪河向東南至越城路,沿越城路向南至沙溪路,沿沙溪路向東至興豐路,沿興豐路向北至崗灣路(繡溪河),沿崗灣路向東至西門灣路交口處形成的封閉區域。其中,潛川路以南中心城35、36幢實行“雙學區”入學(另可選擇城南小學)。
主要住宅小區:中心城、康居苑、陽光花園、文昌花園、繡溪豪庭、盛世豪庭、康喬嘉園、喜塘新村等。
9.崗灣小學臨湖校區:自文昌路與合銅路交口,沿合銅路向南至望湖路,沿望湖路向西南至外環南路,沿外環南路向東至合銅路,沿合銅路向北至泥河路,沿泥河路向東至黃山路,沿黃山路向北至沙溪路,沿沙溪路向東至越城路,沿越城路向北至繡溪河,沿繡溪河向西北至文昌路與合銅路交口形成的封閉區域;城南村合銅路以西、外環南路以南部分村民組。其中,“嘉璽公館”住宅小區實行“雙學區”入學(另可選擇城南小學);城南村合銅路以西、外環南路以南區域實行“多學區”入學(另可選擇城南小學、高新實驗學校小學部)。
主要住宅小區:美的合景公園天下、移湖觀邸南區、碧桂園西江樾、保利錦廬、磙橋家園、尚澤錦園、云麓大觀、碧桂園星悅臺、保利和府、移湖家園、春城家園、名城御花園、學府嘉苑、黃莊新苑、眾發陽光壹號院、嘉璽公館、億豐建材城等。
10.晨光小學朱墩校區:自鄧湖路與城東大道交口,沿城東大道向東至外環東路,沿外環東路向北至廬巢路,沿廬巢路向西南至鄧湖路,沿鄧湖路向南至城東大道形成的封閉區域;朱墩村部分村民組。
主要住宅小區:新廬國際、廬江壹號、城東廬江碧桂園、碧桂園鉆石灣、碧桂園璽園、朱墩花園等。
11.晨光小學東顧山校區:自城東大道與內環東路交口,沿城東大道向東至外環東路,沿外環東路向南至周瑜大道,沿周瑜大道向西至內環東路,沿內環東路向北至城東大道形成的封閉區域;馬店村周瑜大道以北村民組。
主要住宅小區:晨光家園、湖山壹品、東郡名城、江山御府、萬家四季城、世紀華府、東方水岸、愛廬公園、恒大悅龍臺等。
12.三里小學:自內環北路與合銅路交匯處,沿合銅路向南至繡溪河,沿繡溪河向東至三里河,沿三里河向北至文昌路,沿文昌路向西至徽州大道(移湖路),沿徽州大道向北至周瑜大道,沿周瑜大道向西至湯池路,沿湯池路向北至內環北路,沿內環北路向西接合銅路形成的封閉區域;原三里居委會。
主要住宅小區:三里家園西區、君悅晨光、鴻悅公館、天潤公館、眾發名城、福地名都、世紀錦都、祥和家園、長塘家園、平塘家園、錦都家園、楊塘家園、和順新天地、融耀新廬、惠德公館、金港灣、沁春園、逸景園、春天家園、幸福世家、清華園、臺墩安置房、大沖安置房、盛世蓮花、蘋果家園、曙光新村、玉蘭庭、五里路沿街安置房等。
13.廬江高新實驗學校小學部:自引江濟淮工程外環北路橋,沿外環北路向東至合銅路,沿合銅路向南至望湖路,沿望湖路向西南至外環南路,沿外環南路向西至引江濟淮大河東岸,沿引江濟淮大河東岸向北至外環北路形成的封閉區域。
主要住宅小區:城西新村、碧桂園觀瀾壹號、碧桂園時代之光、移湖觀邸北區、美的城、湖畔越山、青春家園、青陶景苑、桃園雅居、申山綠苑、西城桂花苑等。
附件2.2
廬江縣城區初中學區
1.廬江實驗中學南校區:自周瑜大道與合銅路交匯處(安德利廣場大酒店門前),沿周瑜大道向東至黃山路,沿黃山路向北至塔山路,沿塔山路向東至文明路,沿文明路向南至周瑜大道,沿周瑜大道向東接廬巢路,沿廬巢路向東至鄧湖路,沿鄧湖路向南至周瑜大道,沿周瑜大道向西至吳長慶路(城中路),沿吳長慶路向西至文明路,沿文明路向南至潛川路,沿潛川路向西至徽州大道(移湖路),沿徽州大道向北至文昌路,沿文昌路向西至合銅路,沿合銅路向北接周瑜大道形成的封閉區域。
主要住宅小區:和順新天地、天潤星城、天潤公館、鴻悅公館、君悅晨光、祥和家園、揚塘家園、長塘家園北區、世紀錦都、福地名都、三里家園、匯川佳苑、錦繡花園、康喬嘉園、綠都花園、物華小區、金福園小區、老法院宿舍、財苑小區、盛世豪庭、文昌花園、陽光花園、繡溪豪庭、繡溪新村、光能花園、文景花園、大廈新村、育才花園、潛川路以北中心城、景色家園、隆泰廣場、老縣政府宿舍、時代家園、銀河灣、財富廣場、東升家園、清苑小區、金色家園、綠野花園等。
2.廬江實驗中學北校區:自周瑜大道與合銅路交匯處(安德利廣場大酒店門前),沿周瑜大道向東至黃山路,沿黃山路向北至塔山路,沿塔山路向東至文明路,沿文明路向南至周瑜大道,沿周瑜大道向東接廬巢路,沿廬巢路向東北至外環東路,沿外環東路向西北接外環北路,沿外環北路向西至合銅路,沿合銅路向南接周瑜大道形成的封閉區域;原冶父山鎮初級中學學區(冶父山社區、羅崗村、幸福村、大崗村、鋪崗村、明圣村、棲鳳嶺村部分、梁崗村部分)。
主要住宅小區:惠民小區、鮑井新村、鮑井花園、塔山新天地、工行巷、翰林苑、竹桂園、翠綠園、北苑小區、龐莊、北苑新村、塔山新村、磙塘新村、鳳凰城、盛世蓮花、玉蘭庭、曙光新村、蘋果家園、幸福世家、越城花園、御龍灣、融和家園、塔山新村、駿業四季花城、中興世家、清華園、春天家園、幸福大街、春天華庭、臻園雅筑、瑞福居、聚龍佳苑、書香門第、二中教師公寓、望湖城、中潤滟瀾山等。
3.廬江四中文明校區:自文明路與潛川路交口,沿潛川路向西至徽州大道(移湖路),沿徽州大道向西至五里路,沿五里路向南至沙溪路,沿沙溪路向西至合銅路,沿合銅路向南至外環南路,沿外環南路向東至內環東路,沿內環東路向北至潛川路,沿潛川路向西至文明路形成的封閉區域;原馬廠初中合銅路以東的學區。
主要住宅小區:水西門、陽光壹號院、眾發世紀城、陽光水岸、城南學府、諸子廬、嘉璽公館、億豐建材城、潛川路以南中心城、明珠花園、秀水亭花園、梁墩小區、秀水鄰里、文元學府、繽紛南郡、附城新村、喜塘新村、白崗景苑、馬園安置房、御熙苑等。
4.廬江四中城東校區:自外環東路與周瑜大道交口,沿外環東路向北至至廬巢路,沿廬巢路向西南至鄧湖路,沿鄧湖路向南至周瑜大道,沿周瑜大道向西至吳長慶路,沿吳長慶路向西至文明路,沿文明路向南至潛川路,沿潛川路向東至內環東路,沿內環東路向南至外環南路,沿外環南路向東至外環東路,沿外環東路向北至周瑜大道形成的封閉區域;原鄧湖初中學區,馬店村、原高建村。
主要住宅小區:廬江壹號、城東廬江碧桂園、碧桂園鉆石灣、碧桂園璽園、朱墩花園、愛廬公園首座、東方都市、世紀花都、新廬國際、海納國際、東方華庭、南河家園、濱河新村、濱湖家園、萬家四季城、東郡名城、世紀華府、晨光家園、東方水岸、恒大悅龍臺、湖山壹品、江山御府、朝陽花園、皖江家園等住宅小區。
5.廬江高新實驗學校初中部:自外環北路與合銅路交口,沿合銅路向南至文昌路,沿文昌路向東至徽州大道(移湖路),沿徽州大道向西南至五里路,沿五里路向南至沙溪路,沿沙溪路向西至合銅路,沿合銅路向南至外環南路,沿外環南路向西至引江濟淮大河東岸,沿引江濟淮大河東岸向北至外環北路,沿外環北路向東至合銅路形成的封閉區域。廬江高新實驗學校小學部畢業生;高新區,原馬廠初中合銅路以西學區,原迎松初中學區。
主要住宅小區:保利和府、眾發名城、春城家園、尚澤錦園、碧桂園星悅臺、碧桂園西江樾、保利錦廬、移湖觀邸、青陶景苑、桃園雅居、申山綠苑、西城桂花苑、美的公園天下、青春家園、城西新村、美的城、湖畔樾山、云麓大觀、碧桂園時代之光、移湖家園、碧桂園觀瀾壹號、磙橋家園、名城御花園、學府嘉苑、黃莊新苑等。
(可掃描二維碼,下載學區圖原圖)
附件2.3
公民辦學校網上報名(預約)登錄方法
一、手機端
手機下載“皖事通”或“合肥通”APP,登錄—位置切換“合肥市”—搜索框搜索“教育入學一件事”,選擇地區為廬江縣。
二、電腦端
1. 登錄合肥市教育局網站,找到相關入口。網址為:http://jyj.hefei.gov.cn。
2. 登錄合肥市教育云平臺網站,找到相關入口。網址為:http://www.hfjyyun.net.cn。
附件3
廬江縣2025年民辦義務教育學校
招生入學辦法
為做好2025年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根據省市有關文件規定,制定本辦法。
一、招生范圍和學校
興華學校、廬州學校、志成學校、金林小學等4所民辦學校在廬江縣范圍內招生。具體招生學校名單及招生計劃見附件3-1。
二、招生條件
民辦學校可招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適齡兒童少年:
(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在我縣。
(二)房產。適齡兒童少年或其父母(雙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獨立產權房產在我縣。
(三)居住證。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我縣的居住證截至2025年8月31日滿半年,且有經商、辦企業營業執照或合法的勞動合同。
(四)學籍。適齡兒童少年小學在我縣實際就讀,且學籍在我縣的,視為符合民辦學校報名條件。
(五)其他。其他符合《關于做好合肥市2025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規定的公辦學校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
三、招生程序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統一通過網上招生系統實行網上報名或者網上登記。
(一)報名登記。
1.網上報名。在規定時間內,適齡兒童少年戶籍、獨立產權房產或者小學學籍等在我縣范圍的,可通過網上招生系統進行報名,只可選1所民辦學校志愿。符合報名條件的顯示報名成功,無需再進行線下資格審核。
2.線下報名。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或網上報名不成功的適齡兒童少年,在網上招生系統登記并預約線下審核時間。按照系統提示,攜帶相關材料到縣教體局學生資助中心窗口(辦公樓一樓門廳處)進行線下資格審核。
線下資格審核所需材料:
(1)以戶籍登記報名,須提供: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在我縣的戶口簿。
(2)以房產登記報名,須提供:①房產證(適齡兒童少年本人或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獨立所有,且在我縣范圍內);②戶口簿。
(3)以隨遷子女報名,須提供:①父母(雙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我縣的居住證(截至2025年8月31日滿半年);②在我縣經商辦企業的營業執照或合法的勞動合同;③戶口簿。
(4)以廬江縣小學畢業生報名,須提供:①廬江縣小學畢業學校蓋章的學籍表;②戶口簿。
(5)其他報名:其他符合《關于做好合肥市2025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規定的公辦學校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報名需提供相對應的證明材料及戶口簿。
(二)招生錄取。
1.提前錄取。
(1)直升生。民辦一貫制學校(廬州學校、志成學校)七年級招生方案報縣教體局審批后方可執行,可根據家長意愿,采取直升招生的方式確認錄取。學校需逐一征求本校小學畢業生家長意愿,簽字確認“直升”或“不直升”,一旦確認,不可更改。直升生錄取結果需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直升人數未達到或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按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有關要求執行。直升生資格由縣教體局審定,報市教育局備案并導入網上招生系統。
(2)政策優待人員子女。對我縣烈士子女、符合特定條件的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民辦學校安排一定的比例單獨設立招生計劃提前錄取,并按規定程序報批。
2.錄取方式。
(1)直接錄取。報名人數小于或等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直接錄取到所填報的招生學校,錄取名單在網上招生系統封存,并及時向社會公布。家長可登錄網上招生系統查詢錄取結果。
(2)搖號錄取。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學校,通過網上招生系統實施搖號錄取。招生學校要制定搖號方案,經縣教體局審核報市教育局備案后提前向社會發布。搖號現場需邀請紀檢監察機關監督或公證機構公證,學校不得自行選擇錄取。搖號錄取名單在搖號系統封存并適時導入網上招生系統,及時向社會公布,家長可登錄網上招生系統查詢錄取結果。
(三)入學注冊。
網上招生系統錄取信息是各招生學校入學注冊的依據。民辦學校不得拒收已被錄取的學生。適齡兒童少年被民辦學校錄取后不得改報其他學校,其他學校也不得錄取已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
四、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強領導,統籌實施2025年民辦學校招生工作,縣教育體育局成立民辦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唐曉春
副組長:何勝華、陳曉明
成 員:陳家勝、劉瀟琛、祁增斌、占寧、何德、馬春霖、彭宏英、張正標、鮑曉斌、馬勇、鮑春艷,各民辦學校校長。
領導小組下設招生工作實施小組和招生工作監督小組。
招生工作實施小組:由教體局基教科、校監科、各民辦學校負責人組成。負責招生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政策落實工作。具體工作由基教科牽頭負責。
招生工作監督小組:由教體局監察室、辦公室等科室負責人組成。負責監督招生政策的落實情況,核查群眾投訴和舉報,處理招生過程的違紀違規行為。具體工作由監察室牽頭負責。
(二)制定實施辦法。各民辦學校要結合實際,制定2025年學校招生實施辦法,具體招生計劃由縣教體局核定,招生簡章、招生廣告、招生方案報縣教體局備案。在統一招生前,通過政務信息公開、媒體宣傳、官方微信公眾號等方式向社會統一發布招生計劃、招生簡章、招生時間、招生方式、收費標準等信息。
(三)加大宣傳力度。各民辦學校要切實做好“雙減”“公民辦同招”、網上招生、民辦學校搖號錄取、購買學位等政策宣傳解讀,點對點做好小學畢業年級學生家長政策宣傳工作,確保政策知曉率全覆蓋。要加大網上招生系統使用培訓力度,安排專人指導學生家長網上報名登記工作,暢通咨詢電話,耐心做好家長解釋和指導工作。
(四)嚴格規范招生。各民辦學校要嚴格執行教育部以及省、市、區有關招生規定,切實規范招生行為,嚴禁超計劃招生。嚴禁向社會公布未經縣教體局審查備案的招生簡章、招生廣告和招生方案,嚴禁虛假宣傳、欺騙學生和家長。
附件:3-1.廬江縣2025年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計劃
3-2.民辦學校政策優待人員子女范圍及政策依據
附件3.1
附件3.2
民辦學校政策優待人員子女范圍及政策依據
一、烈士子女入學
范圍:烈士子女。
依據:省委、省政府有關規定。
二、特定軍人子女
范圍:(一)在駐國家確定的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以上島嶼部隊工作的軍人的子女;
(二)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軍人的子女;
(三)獲得勛章、榮譽稱號、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
(四)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
依據:《教育部、解放軍總政治部〈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政聯〔2011〕7號)、《安徽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工作實施細則》(政聯〔2021〕1號)。
三、特定公安民警子女
范圍: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
依據:《公安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號)。
四、特定消防救援人員子女
范圍:平時榮獲二等功或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英雄模范、因公犧牲、一至四級因公傷殘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和駐邊遠艱苦地區在職消防救援人員子女。
依據:《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隊伍保障機制的意見》(合政辦秘〔2019〕64號)。
五.其他符合優待政策的人員子女入學。
按有關規定執行。
附件4
2025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政策解讀
近日,為做好全縣2025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廬江縣教體局制定了《關于做好廬江縣2025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現就相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關于做好廬江縣2025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出臺的背景和依據是什么?
為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和《教育強國建設規劃綱要(2024-2035年)》部署,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5)的通知》(教基廳函〔2025〕5號)和《2025年安徽省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方案》(皖教秘基〔2025〕36號)《合肥市2025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合教〔2025〕46號)等規定,推進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落實義務教育學校公民同招政策,切實規范中小學招生秩序,構建高質量教育發展體系。
二、《通知》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通知》主要包括1個主文件和4個附件,其中主文件包括4個部分的內容。內容如下:第一部分,招生入學原則。包括依法依規、屬地管理和免試就近原則3個方面。第二部分,報名條件。第三部分,招生入學內容。包括公辦學校招生和民辦學校招生2個方面。第四部分,工作要求。包括保障入學權利、加強監督管理、規范報名信息采集、落實陽光招生專項行動、嚴懲違規行為、廣泛宣傳引導6個方面。
4個附件分別為:廬江縣2025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時間安排表、廬江縣2025年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辦法、廬江縣2025年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辦法、廬江縣2025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咨詢監督電話。
三、今年義務教育招生政策有哪些主要變化?
1.全面落實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廳2025年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方案,堅決遏制“擇班”行為,利用電腦軟件系統分班,縣教體局、紀檢監察部門將全程監督。
2.要落實“高效辦成一件事”工作要求,加快推進區域內戶籍、居住證、房產、社保等入學相關信息共享,全面實現網上報名、材料審核和錄取,切實為群眾辦事提供便利。清理不必要的證明,簡化報名手續,符合“兩個一致”條件的原則上不收房產證等材料。
四、公辦學校招生“兩個一致”具體含義是什么?
2025年公辦學校招生入學繼續實行“兩個一致”辦法,即:適齡兒童少年戶籍與其父母(雙方或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一致并單獨立戶,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地址與其父母(雙方或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的獨立產權房產地址一致(簡稱“兩個一致”)的,在所在學區學校入學。
五、公辦學校招生“兩個不一致”具體含義是什么?
戶籍和房產地址不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在我縣的,由縣教體局統籌安排入學(掛戶無效);房產在我縣的,原則上在房產所在學區入學,確有困難的,由縣教體局統籌安排入學。祖父母、外祖父母房產須父母至少一方及孩子與房產所有人在同一戶口簿上,且父母城區無房產(需提供無房產證明)。
六、我縣今年義務教育招生時間如何安排?
日 期
工作安排
6月12日前
公布招生方案(含學區劃分方案)。
6月19日
-25日
6月19日-20日,民辦學校網上報名;
6月21日,民辦學校線下資格審核(縣教體局一樓門廳學生資助中心窗口,須提前網上預約);
6月24日-25日,民辦學校招生(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搖號錄取)。
7月3日-5日
城區公辦學校一年級網上報名(4日、5日家長攜帶材料到校進行線下審核,在學區所在學校)。
7月7日
城區公辦學校一年級隨遷子女網上報名(含線下審核,在學區所在學校)。
7月10日-13日
城區公辦學校七年級網上報名(11日-13日家長攜帶材料到校進行線下審核,在學區所在學校)。
7月14日
城區公辦學校七年級隨遷子女網上報名(含線下審核,在學區所在學校)。
7月20日
城區公辦學校一年級、七年級補報名(含線下審核,在學區所在學校)。
8月26日前
完成城區一年級、七年級審核及錄取。
8月26日前
完成非城區一年級、七年級審核及錄取。
8月27日
公布全縣一年級、七年級錄取結果。
注:非城區公辦學校線下報名、審核時間由各校參照上表,結合本校實際安排。
七、2025年我縣城區義務教育學校學區是否有變化?
沒有。今年城區義務教育學校學區沒有調整,和2024年保持一致。
八、今年我縣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條件有哪些?
(一)公辦學校。
1.持城區戶籍、房產的居民子女入學。
(1)符合“兩個一致”條件。家長通過網上招生系統進行登記預約后,按照系統提示,攜帶相關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到所在學區學校進行線下審核、網上錄取。小學報名時間為7月3日-5日(4日、5日為線下審核),初中報名時間為7月10日-13日(11日-13日為線下審核)。
(2)戶籍、房產地址不一致。家長通過網上招生系統進行登記預約后,按照系統提示,攜帶相關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到所在學區學校進行線下審核,審核通過后錄入系統,進行網上錄取。小學報名時間為7月3日-5日(4日、5日為線下審核),初中報名時間為7月10日-13日(11日-13日為線下審核)。
(3)其他特殊情況無法網上登記預約。家長攜帶材料直接去相應學校進行登記和材料審核,小學報名時間為7月4日-5日,初中報名時間為7月11日-13日,審核通過后錄入系統,進行網上錄取。
(4)補報名。因特殊情況未能及時報名的,可于7月20日進行網上補報名。如仍無法進行網上登記,也可在此時段直接到學校登記和材料審核,審核通過后錄入系統,進行網上錄取。
材料清單:
(1)小學報名審核須出具以下材料原件:
①戶口簿,②房產證,③出生醫學證明。
(2)初中報名審核須出具以下材料原件:
①戶口簿,②房產證,③出生醫學證明。縣外小學畢業生另提供小學畢業學校蓋章的《學籍表》和《小學完成證書》。
2.縣外戶籍持我縣城區居住證人員隨遷子女入學。
家長通過網上招生系統進行登記預約后,按照系統提示,攜帶相關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到居住證、經商辦企業或務工單位所在學區學校進行現場審核,登記及現場審核并不意味確定在該校錄取,審核通過后由縣教體局統籌安排就讀學校。小學報名時間為7月7日、初中為7月14日,補報名時間為7月20日。
材料清單:
(1)小學報名審核須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①父母(雙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我縣城區的居住證(截至2025年8月31日須滿半年),②在我縣城區經商辦企業的營業執照或合法的勞動合同,③戶口簿,④出生醫學證明,⑤城區無房產證明。
(2)初中報名審核須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①父母(雙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我縣的居住證(截至2025年8月31日滿半年),②在我縣城區經商辦企業的營業執照或合法的勞動合同,③戶口簿,④城區無房產證明。縣外小學畢業生另提供小學畢業學校蓋章的《學籍表》和《小學完成證書》。
3.我縣戶籍在城區經商辦企業、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
不能通過網上招生系統進行網上登記預約。由家長攜帶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到經商辦企業或務工單位所在學區學校進行現場登記審核,登記及現場審核并不意味確定在該校錄取,審核通過后由縣教體局統籌安排就讀學校。小學報名時間為7月7日、初中為7月14日,補報名時間為7月20日。
材料清單:
(1)小學報名審核須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①父母(雙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我縣城區經商辦企業的營業執照或合法的勞動合同、單位繳納社保證明(截至2025年8月31日須滿半年),②戶口簿,③出生醫學證明,④城區無房產證明。
(2)初中報名審核須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①父母(雙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我縣城區經商辦企業的營業執照或合法的勞動合同、單位繳納社保證明(截至2025年8月31日須滿半年),②戶口簿,③城區無房產證明。縣外小學畢業生另提供小學畢業學校蓋章的《學籍表》和《小學完成證書》。
(二)民辦學校。
民辦學校可招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適齡兒童少年:
1.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在我縣。
2.房產。適齡兒童少年或其父母(雙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獨立產權房產在我縣。
3.居住證。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我縣的居住證截至2025年8月31日滿半年,且有經商、辦企業營業執照或合法的勞動合同。
4.學籍。適齡兒童少年小學在我縣實際就讀,且學籍在我縣的,視為符合民辦學校報名條件。
5.其他。其他符合《關于做好合肥市2024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規定的公辦學校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
九、“長幼隨學”工作如何開展?
在符合招生政策、條件的前提下,縣教體局統籌安排入學和轉學時,綜合考慮同一家庭多子女入學情況,鼓勵提供義務教育“長幼隨學”服務。
十、錄取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都要實行搖號嗎?
不是。當某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的報名人數大于招生計劃數時,需要搖號錄取;而報名人數小于或等于招生計劃數時,則不需要進行搖號。另外,民辦一貫制學校七年級招生可根據家長意愿,采取直升招生的方式錄取,直升生人數小于或等于招生計劃數時,予以直接錄取;當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時,才實施搖號錄取。
十一、學生未被民辦學校搖號錄取怎么辦?
未被民辦學校搖號錄取的學生,可在規定時間內參加公辦學校報名。
十二、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可以放棄嗎?
不能放棄。被錄取后不得改報其他學校,其他學校(含公辦學校)也不得錄取已被錄取的學生。確因特殊情況需要放棄的,經縣教體局批準后統籌安排入學。
十三、如何進行網上報名,是不是報名越早,被錄取概率越大?
不是。報名時間先后與錄取沒有聯系,只要符合入學條件,在規定時間內報名即可,家長可錯開高峰進行報名。
2025年網上招生系統預計6月中旬正式開放,我局將通過“廬江教育”微信公眾號、學校通知等多種方式第一時間發布。請在規定時間內關注和登錄即可,無需提前測試。
十四、哪些人員子女可根據政策優待入學?
1.烈士子女入學。按照省委、省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2.軍人子女入學。按照《安徽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工作實施細則》(政聯〔2021〕1號)《合肥市關于〈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實施細則》(合教〔2019〕258號)和《關于加強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指導意見》(合擁辦〔2021〕6號)文件執行。享受優待的須為現役軍人或轉改文職、退出現役1周年內未安置的。
3.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入學。按照《公安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號)文件執行。
4.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入學。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隊伍保障機制的意見》(合政辦秘〔2019〕64號)文件執行。
5.其他符合優待政策的人員子女入學。按有關規定執行。
政策優待人員子女入學,根據有關政策規定和程序,所需材料由相關部門統一匯總審核后,報縣教體局基教科進行登記和審核,審核通過后錄入系統并進行網上錄取。報送截止時間小學為7月7日、初中為7月14日。
十五、不足齡兒童可以報名嗎?
1.不足齡的兒童不能通過網上招生系統直接報名,因為系統不支持。
2.小學入學年齡原則上為截至2025年8月31日年滿6周歲(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且尚未注冊義務教育學籍的適齡兒童。
3.適齡兒童錄取結束后,學校如果仍有空余學位,可以適當放寬入學年齡,但截至2024年12月31日須年滿6周歲(2018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對于放寬年齡招收的,必須公開規范辦理。
4.根據學籍管理相關規定,不足齡兒童提前入學的,同樣建立學籍,整個小學階段原則上不得轉學,并由家長提交承諾書。
十六、適齡兒童延緩入學如何辦理?
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確需延緩入學的,應由父母(雙方或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提出申請,經戶籍所在地鎮中心學校同意,報縣教體局批準。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十七、白湖鎮原鄧湖初中學區、冶父山鎮原冶山初中學區小學畢業生就讀初中如何安排?
1.白湖鎮原鄧湖初中學區小學畢業生。鄧湖小學畢業生(鄧湖村、陶沖村、泉水村)已劃入廬江四中城東校區學區。
2.冶父山鎮原冶山初中學區小學畢業生。戶籍為冶父山社區,羅崗村、幸福村、大崗村、鋪崗村、明圣村、棲鳳嶺村(部分)、梁崗村(部分)的學生,已劃入廬江實驗中學北校區學區。
十八、一名學生能否同時登記報名兩所或更多學校?
不能。一名學生只能報名一所學校,若登記成功后,不可重復登記。已被民辦學校確定錄取的學生,不能再報名其他學校。
十九、義務教育招生工作紀律要求有哪些?
認真執行教育部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和“十項嚴禁”等招生工作規定。公辦學校要按照劃定學區招收適齡兒童少年入學,不得違規招收學區外適齡兒童少年入學,也不得拒絕符合條件學區內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嚴禁學校以任何名義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嚴禁任何個人或中介機構以幫助入學名義收取家長費用。嚴肅查處招生入學環節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持續提高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規范化、科學化和公平性,減輕學生及家長教育焦慮,維護良好教育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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