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部門對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不力,檢察機關制發檢察建議督促其履職卻不為所動,怎么辦?最高人民檢察院6月14日發布了一批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檢察公益訴訟典型案例,體現出“當訴則訴”的監督剛性。
2014年,由于管理單位操作不當,山東青州駝山石窟的部分造像被油漆污染,文物原有歷史風貌遭到破壞。此后7年時間里,受損的石窟造像未得到修復。2021年4月,青州市人民檢察院發現該線索后依法立案,并于當年5月向當地文旅部門制發檢察建議,該部門承諾按期修復。
然而,檢察機關持續跟進監督發現,相關工作進展緩慢,受損造像仍未得到實質性修復。2024年6月,青州檢察機關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訴請判令青州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履行對駝山石窟的修復職責。法院審理期間,修復工作啟動,修復效果通過了專家驗收,當地檢察機關和法院組織的聽證會上,聽證人員對修復結果表示認可。2025年2月,鑒于檢察機關的訴訟請求已全部實現,訴訟終結。
最高檢公益訴訟檢察廳廳長徐向春介紹,此次發布的典型案例進一步強化“當訴則訴”的辦案要求。針對行政機關經督促后仍未進行實質性整改,公共利益仍處于受損狀態的,檢察機關應當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訴訟,以“訴”的確認彰顯監督剛性。
據統計,2025年1月至5月,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辦理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公益訴訟案件2160件,在公益訴訟辦案總數中占比4.61%,所占比例增長幅度達40.1%。最高檢今年部署開展的大運河沿線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公益訴訟監督活動取得了初步成效。
徐向春介紹,檢察機關將持續加大辦案力度,進一步細化文物保護領域辦案標準,切實加強與住建、文物等行政機關的協作配合。今年下半年最高檢將與國家文物局聯合開展長城保護“回頭看”,重點核查已辦案件整改落實情況,梳理尚未解決的難點問題,共同提出針對性措施,推動長城保護從“治標”向“治本”深化。(記者劉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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