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眾利益無小事,一點一滴總關情。靈山公安從點滴小事做起,全心全意為轄區群眾排憂解難。近日,靈山公安接連幫助群眾找回丟失的車輛,贏得群眾的贊譽。
男子報警稱車輛被盜,民警30分鐘“破案”找回!
“警察同志,我停放在那隆鎮一信用社門前的電動車被偷了……”6月6日16時許,縣公安局那隆派出所接到羅先生報警。接報后,該所副所長農春烽、輔警李安然立即趕赴現場開展調查工作。經對現場進行仔細勘查,及對周邊區域開展走訪,農春烽發現信用社附近停放的一輛電動車與羅先生描述的被盜車輛特征十分相似,通過對車輛的信息進行核查對比,確認該車正是羅先生報稱的被盜車輛,此時距離接報警僅30分鐘。經了解,當天,羅先生來到那隆鎮辦事,把車停放在信用社附近,事情辦完后自己卻忘了停車地點,找不到車便以為車被盜了。領回失而復得的車輛,羅先生向民警連聲道謝。
粗心女子騎錯車,細心民警速找回!
6月9日13時許,縣公安局舊州派出所接到吳女士報稱,其停放在舊州鎮一飲料店門前的電動車沒拔鑰匙,現被人盜走。接報后,該所民警韋鑫、輔警翁明金立即趕赴現場。經勘查,韋鑫在現場發現飲料店附近有一輛電動車與吳女士所描述的被盜車輛外觀極為相似,且鑰匙還插在車上。憑借工作經驗,民警初步推斷吳女士的車有可能是被他人騎錯了。隨即,韋鑫根據該電動車的號牌信息進行查詢,了解到車主是賴女士。民警聯系上賴女士后,賴女士自己也吃了一驚,她告訴民警,由于吳女士和她的電動車外形差不多,自己當時也是沒拔車鑰匙,一時粗心就把吳女士的電動車騎走了。至此,一起“烏龍”事件終于真相大白。2個小時后,賴女士來到派出所將車還給了吳女士,并向其表示了歉意,吳女士對民警快速為其找回電動車連聲道謝。
騎錯車鬧“烏龍”,民警找回消誤會!
6月9日16時許,縣公安局舊州派出所接到譚女士報稱,其停放在舊州鎮一咖啡店門前的電動車沒拔鑰匙,現被人盜走。接報后,該所民警胡東、輔警姚政呂立即趕赴現場開展調查工作。經現場勘查,及調取監控進行查看,胡東發現譚女士的電動車被一名男子騎走。6月9日20時許,胡東通過工作找到該男子勞先生。當民警講述相關情況后,勞先生告訴民警,由于譚女士和他的電動車顏色一樣,外形差不多,自己當時也沒拔車鑰匙,一時粗心就把譚女士的電動車騎走了。隨后,勞先生將車歸還給了譚女士,并向其表示了歉意,譚女士對民警快速為其找回電動車表示由衷的感謝。
來源:靈山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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