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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套路深,我想回農村。
前兩天,武漢某房企推出“先住后買”政策試點項目,可試住1年,不滿意可無理由退房。
乍看起來,“先住后買”好像是在說,開發商對產品品質有絕對信心,通過1年的無憂試住,客戶可以代入式體驗項目產品質量、社區配套、物業服務等生活場景,從而讓開發商直面當下市場挑剔的需求。
對此,開發商聲稱,做這個活動,是以“所見即所得”的承諾,消除“貨不對板”的置業痛點。
自己住1年,親身感受產品的服務和質量,用真實居住體驗說話,才能讓“房子好不好,住后說了算”變成行業新標準。
問題來了:
假如試住不滿意,申請退房,什么時候退?不退又怎么樣?
是一起退還是分批次退?
如果房子在這期間被起訴或者被拍賣是否還能拿回那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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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如果開發商是在三年前推這個活動,那么很多人一定會感嘆:
這是武漢樓市去庫存的一次大膽創新,體現了開發商服務提檔升級的魄力和勇氣,算得上是武漢樓市歷史性變革。
然而,我有疑問的是,當前武漢樓市最低是2成首付,開發商直接讓購房者以1成首付身份入住,這算是1成首付新政嗎?
如果購房者在試住后簽購買合同,其實是變相打破政策規定,其本質就是首付分期。
當然,僅在試住階段,開發商承諾了首付可退、無理由退房。如果順利退房,就不算是首付分期。
可問題是,無理由退房,真的能夠無理由的退嗎?
▲試住后如果退訂的話,細節以項目案場制定為準。
要知道,曾經某大房產也推出“無理由退房”,結果無數人下了訂金之后,被退費時要開的各種證明耍到吐。
而類比這個項目,開發商是新房交付,退訂金時房產成為二手房,光是新房轉二手的貶值損失,恐怕單單1成首付很難覆蓋。
后期如果項目再來個提燈定損,那退房就更麻煩了。
所以,1成首付、“先住后買”,本質是一次降低首付門檻的體驗式營銷,核心還是為了圈意向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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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下行時期,每一個客戶都來之不易。降低首付門檻,是開發商最容易把控的操作。
事實上不止首付分期,最近很多城市,如深圳、廣州、杭州、鄭州、武漢等,已經出現了買房“零首付”的操作。
比如高評高貸,我之前就聽說過,武漢某個樓盤備案價是2萬/㎡,但實際售價在1.5萬/㎡。
于是開發商找到銀行,以備案價向銀行為客戶貸款,多貸出來的資金由開發商私下返給客戶,實際上客戶不需要出首付的錢,甚至因為買了這套房,刨去首付還有余額,客戶手里反而還多了一筆錢。
由此可見,買房“零首付”一般都是違規操作,很容易碰到法律紅線。像上面“一成首付、先住后買”,其實也是碰了首付政策的擦邊球。
只是,隨著房價下行,首付政策撕開的口子只會越來越大。
從北京二套最高的8成首付,到前段時間成都出臺的“金融機構自行確定首付比例”(實際上就是可以做到0首付,但是只針對擁有2套全款房的客戶),我們可以看到,首付門檻已然越來越低、低到沒邊。
也許,活在當下,現在也不管什么金融風險了,相信后人的智慧,接下來的事情只會一次又一次讓人咋舌。
本文作者:陳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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