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事件據警方通報,嫌疑人為54歲男子,已于案發當日自殺身亡。
說起來,單以法律圈來看,這世道就著實不太平。前段時間,河南漯河,女法官遭當事人殺害;稍早前,去年11月,浙江嘉興,一女律師這邊庭審結束,那邊就被對方當事人尾隨錘擊……
更早前的2021年1月,湖南長沙,省高院女法官被同鄉和校友殺害;還有2021年8月,遼寧撫順,女律師遭當事人殺害;2021年9月,湖北武漢,男律師遭槍擊……
不梳理不知道,一梳理嚇一跳,而這還是不完全梳理,真可謂觸目驚心。以上案例起碼得出兩點啟示,一個是法律從業者職業風險很大,另一個是女性從業者面臨的危險更大。
刨根究底,不是早有說過嗎?這年頭,社會戾氣太多,網絡上也充斥著各種負面新聞和情緒,很小的一件事都能掀起大波瀾調動大情緒;尤其那些所謂光腳的所謂身處社會底層的,其思維呆板固化,遇到問題更容易走極端。
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隨便一個不能讓對方滿意就可能招致殺身之禍,任何一件小問題甚至都能釀成大禍,于是各種暴力事件甚至駭人聽聞的極端事件時而有之。
這就導致那些與不特定人群打交道的基層一線干部不免戰戰兢兢,其中特別在法院檢察院這種陰盛陽衰的單位,他們所冒的職業風險更大。
畢竟,毫不夸張地講,那些能夠做出極端行為的犯罪分子皆是欺軟怕硬的家伙。真要是人高馬大的男同志,他們還真不敢造次,甚至都不敢跳腳。
君子不立于危墻之下。對于這些不確定的風險,作為單位作為組織該重視起來,該提上日程,而不是從每一起事件惋惜以后無動于衷。不怕一萬就怕萬一,一萬個里面有一個腦子不好的,其結果就是基層一線干部付出生命的代價。
遇到問題矛盾糾紛,組織中的領導要重視基層一線干部的人身安全問題,要身先士卒,把責任擔起來,要及時地向需要的同志施以援手。
而一味地無情攤派任務或傳遞壓力給基層一線干部,讓其獨自面對各種不確定因素,卻又對其反映的風險等情況不重視不積極,把他們的安危置之度外;這本身既是對干部的不負責,也是對組織的不負責。
對基層一線干部而言,工作可以干不好,大不了背個處分,但生命可就一次??!沒了可就真的沒了。單位離了誰都能轉,但是家庭沒了你天可就塌下來了。
所以說,遇到那些頭腦不好的留個心,不要激化矛盾,該報告報告,該上交上交,千萬不要自以為有理走遍天下,不要忘了光腳不怕穿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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