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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槽三刀,一個喜歡吐槽的布衣青年!
近日,山東省濰坊市一起因運輸病死雞引發的行政處罰,引發了網友的廣泛關注。
2023年5月,張某用電動自行車載運親戚贈送的11只死雞途中被查獲。
行政機關認定其行為違反《動物防疫法》第二十九條關于禁止運輸病死或死因不明動物的規定,依據該法第九十七條,按貨值不足1萬元的最低標準處以5萬元罰款。
張某認為,死雞系用于喂狗而非銷售,且已全部無害化處理,未造成實際危害,罰款過重。
后經公開聽證,行政機關撤銷原處罰,改罰3000元。
三刀認為,執法人員以迅雷之勢開出五萬元罰單,充分彰顯了《動物防疫法》第75條的雷霆萬鈞。
這種將法律條文直接換算成人民幣的執法“藝術”,既避免了繁瑣的"違法情節認定",又巧妙實現了"執法創收"與"普法教育"的有機統一。
面對張某既不申請復議也不繳納罰款的消極態度,相關部門展現出的是驚人的戰略定力。
兩年的靜默期里,既無強制執行,也無催繳通知,這種"以靜制動"的東方智慧,完美詮釋了"法治的溫情"。
直到檢察機關介入,整套機制才啟動終極形態——"折衷式糾偏"。
將五萬罰款縮水為三千的做法,既維護了執法的“權威”,又彰顯了司法的“進步”。
這種充滿辯證思維的執法“創新”,堪稱基層治理的“活教材”。
除此之外,在此案件中我們也感受到了行政罰款的"梯度關懷"。
當某明星偷稅數億僅需繳納數倍罰款時,當排污企業造成生態災難僅被象征性處罰時,張某運輸死雞的"五萬起步價"就顯得尤為耀眼。
這種"民生領域頂格處罰,資本違法溫柔以待"的執法“美學”,恰似一桿精心調校的天平,“精準”丈量著不同主體的社會重量。
當執法彈性成為常態,當法律解釋成為藝術。
我們不禁要問:究竟是誰在掌握著法治天平的靈敏度?
在這個案例中,自由裁量權展現出的伸縮性,顯然成了大家討論的焦點。
同一部《動物防疫法》,既可以成為懸在百姓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也可以化作資本頭上的裝飾性流蘇。
更值得玩味的是,相關部門的"事后糾偏"固然值得贊賞,但若沒有輿論的監督,想必"遲到的正義"會一直在路上。
法治的真諦不在于罰單數額的戲劇性變化,而在于讓每個公民都能在清晰的規則下,觸摸到公平與正義。
或許,只有當每個公民都能獲得平等的法治重量,類似五萬變三千的荒誕劇才不會上演。
近年來,“小過重罰、大罪輕懲”的荒誕邏輯并不陌生,像小販擺地攤、百姓騎電動車……似乎底層百姓成了他們眼中“行走的ATM機”。
而真正的食品安全、環境污染等問題,卻因“調查難、阻力大被“選擇性忽視”。
當權力只敢對弱者“亮劍”時,所謂“執法”不過是恃強凌弱的遮羞布。
試想一下,假設張某不是農民,而是某食品企業老板;假設他運輸的不是死雞,而是成噸的添加劑;假設這些死雞最終流向的不是狗盆,而是火鍋店……
執法的力度是否也會“靈活調整”?
我相信你已經有答案了。。。
你如何看待此次的罰款?評論區留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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