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是載入歷史的一天,山西大同“訂婚強奸案”二審維持原判,判處席某某有期徒刑三年。
按照中國傳統來講,席某某給了女方10萬,婚也定了,兩個人主動回到婚房休息,那就基本可以確定這個女的是默認了的。因為這不是席某某隨便在大街上拉一個女的要發生關系。如果女方不愿意,可以選擇不去,女方都住到別人家婚房了,最后還把人家給送進去了。雖然法律不這么認為的,但這個事兒多少是不道德的。
法官判案的重要依據是席某某違背女方意愿,至于處女膜完整、訂婚、付彩禮等,都不是考量的重要依據,當女方喊“不”時你必須停。
這個結果會給很多敲詐勒索的女性提供很多機會,甚至會對很多已婚有家庭矛盾的女性提供機會,錢給不到位,我就把老公送進去,情緒價值給不到位,我也可把老公送進去,心情不好,我還可以把老公送進去。這樣的事情可能會越來越多。
還真是,當年如果馬蓉要是知道這個方法,王寶強估計到現在都還沒出來呢!
兩口子吵架或者有人出軌了,隨便找個理由在行房的時候大哭大鬧就坑死對方了。想當年潘金蓮坑武大郎要用這招,武松也無法破局。
有人說,這個女性跟你發生性關系,得必須一直同意才行,分為事前同意、事中同意、事后同意,在整個過程當中,只要女性突然覺得不同意了,男性不管處在什么狀態下,都必須立刻停下來,否則,女性可告你強奸。當然,當天他同意,過后又不同意了,也可能告你強奸,從法律角度講,談戀愛的風險系數還是挺高的,難怪很多人都害怕處對象了,可能會導致結婚數量減少。
這個案子依然飽受爭議,有人說它的影響不低于南京彭宇案。
那么,作為男人,不能做違法亂紀的事,但也要防止被誣陷“強奸”,否則坐三年牢,太劃不來了,甚至整個人生都毀了。
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男人防女人誣陷“強奸”策略:
1、選人品好的女人交往
男方交女朋友選老婆,必須把人品放在第一位。人品好,心地善良的女子做不出山西大同“訂婚強奸”之類的報案。
2、發生關系前中后及時錄音
防人之心不可無,你可以這樣設置你的手機:
第一步,打開自帶的快捷指令APP,點擊右上角的“+”號,在這里搜索創建錄音,點擊創建錄音,點擊右上角“完成”。
第二步,打開設置,點擊“輔助功能”,點擊“觸控”滑到最下面點擊“輕點”背面,點擊這個“輕點兩下”,滑到最下面,勾選“創建錄音”,然后,你需要錄音的時候,就輕點兩下手機背面,就可以神不知鬼不覺的開啟錄音了。
3、擬定發生關系合同
以后處對象之前,提前擬好一份合同,至少寫上男方彩禮出多少,啥時候給,房產證上啥時候寫女方的名字,啥時候、啥地點、啥情況下可以發生關系,如果雙方一方沒做到,反悔了找帽子叔叔了,所有責任由反悔方全部承擔,各種附加條件,全都往合同里寫,簽字,嗯個手印,再去公正一下,形成法律保護。
4、死不承認強奸
不要輕易被套取口供,死不承認“強奸”、“強暴”之類。
席某某就被女方母親套取的口供:
女方母親:“你強暴了我女兒是吧?”
席某某:“嗯嗯……”
這成為了法官判案的重要依據。在咱們國家目前刑法的現狀,重口供輕實物證據,只要你供述了有犯罪的經過,你幾乎是沒有可能去翻案的。這時一個基本規則。
5、給她轉點錢
不管結沒結婚,發生關系之前轉50元,10元20元也行,這樣刑事案件變治安案件,強奸變嫖娼,三年變七天。
6、打人或互毆
如果沒有發生實質性性關系,但女方依舊不依不饒喊強奸或報案,那就揮你的拳頭(不打要害部位,不造成嚴重傷害為限),如果對方還手,那就是互毆。大不了是治安案件,一般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罰款,并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對比以下,是不是比判三年強多了?
萬一被女方報案強奸,要第一時間爭取協調協商的機會,女方大多是訛詐錢物,兩害相權取其輕,如果在可承受范圍內可滿足她,順便錄取證據,說不定還可翻盤。
如果對方不協調,那要親戚朋友盡量把真相細節曝光,形成輿論。這時,法官會找你做工作,希望你認罪悔罪,然后給個緩刑。這時,你也要考慮時間成本,獲取自由固然很重要,出來重新做回漢子。畢竟,二審判無罪的例子少得可憐,一旦判你無罪,還得國家賠償,更重要的要追責以前那一批辦案人員,輕者受批評,寫檢討,重了還會判刑。為了你一個人得罪幾十號人,換做是你怎么選?
當然,社會需要硬剛的人,需要有人犧牲來換取社會的進步。但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自己衡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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