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上午,潢川法院門前鑼鼓喧天、熱鬧非凡。申請執行人李先生的妻子黃女士帶領鑼鼓隊,將一面書寫“公正清正好法官”的錦旗送到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肖艷茹的手中。
“感謝法院為我們主持公道!感謝陶法官全力執行!”黃女士激動地說。這感人的一幕,為這起歷時十年的執行案件畫上了溫暖的句號。
案情回顧
2013年,李先生與侯某某因民間借貸糾紛訴至潢川法院。法院依法判決侯某某償還李先生借款本金8萬元及利息(按月息1.5%計算,自2013年2月4日起至清償完畢之日止)。然而,侯某某未主動履行義務,李先生遂于2016年5月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過程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陶炳禮第一時間對侯某某名下財產展開全面查控,并赴其戶籍地實地調查,但未發現可供執行財產。面對被執行人逃避履行的行為,法院果斷采取強制措施,于2016年10月25日依法拘傳侯某某,并因其拒不履行還款義務對其司法拘留。
被執行人被司法拘留后,仍未履行還款義務。執行人員一方面繼續加大力度調查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另一方面通過被執行人所在地基層黨組織當事人協調化解矛盾。2017年6月22日,案外人陳某某(系被執行人親屬)代為償還本案欠款,用潢川縣仁和鎮的一套房屋作價16.5萬元抵給申請人。然而,因案外人陳某某與開發商吳某某存在合同爭議,申請人對抵債房屋長期無法裝修入住,李先生權益再陷困局。
潢川法院執行干警始終秉持“民生無小事”理念,多次組織三方當事人溝通協調,最終于2024年8月27日促成新和解:案外人陳某某補償開發商吳某某房屋款12萬元,吳某某在以房抵債手續和購房協議中簽字追認,并配合李先生辦理水電入戶及裝修。至此,這起跨越十年的糾紛畫上圓滿句號。
本案的順利執結,是潢川法院踐行“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宗旨的生動寫照。面對執行困境,法院干警不畏艱難、迎難而上,以善意協調化解衍生矛盾,既捍衛了法律權威,又傳遞了司法溫度。潢川法院將以“如我在執”的理念,持續深化執行攻堅,以實際行動兌現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期待!(劉宇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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