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爛行業,只有爛人。
前不久,有網友發圖并配文,“你們以為是在航空公司,不,這是在成都一個律師事務所,全是空姐似服務”。
這一舉動頓時引發了律師行業的共鳴,而引發熱議。一看到這個,一說起這個,他們似乎都有好多委屈要訴、好多槽點要吐。
這不,有人還總結了此前的其他種種,那看著真可謂“觸目驚心”,那卷得是一個比一個嚇人。
去年有律所在大眾點評上做推廣,推出“資深律師法律咨詢僅需9.9元”的服務。當時就有憤慨,人家捏腳還要288塊呢,你這法律咨詢甚至10塊錢都不給。
后來,又爆出上海有家律所開始用“免費試用三個月”的方式來推常年法律顧問業務。
這沒算完,還有律所宣傳:凡是到律所上門者可以領豆油、大米、白面等禮品......
而遼寧某律所的外宣海報更狠,喊話:“如果官司不成功,憑什么收費”、“我們鄭重承諾,官司不成功,不收費!”
真是江山代有才人出,高手之外還有高高手。
但是郭德綱說,相聲不搞笑,那就太搞笑了!
律所亦然,律所不卷法律業務反倒去卷接待服務,那可太扯淡了!就和廚子不卷廚藝一樣,簡直侮辱“律師”兩個字。
記住,你是律所,不是會所!你是律師,不是技師!競爭激烈不是你自甘墮落的理由,混口飯吃也不是你不講武德的緣由。
何況,即便是會所,也沒這么低的價格吧?即便是技師,也沒有上桿子白服務的吧,至于倒貼錢更不可能了。
某些律所律師竟然如此不要體面,竟然如此毫無底線,也太不拿行業不拿法律當回事了吧?同室操戈,相煎何急?用吳京的話說,賤不賤啊?!
要知道,業務能力本是律師的安身立命所在,也應當是行業發展的核心指標,而不是以外的東西。是以,律師之間比拼的是法律素養和業務能力,而不是劍術。
再者,律師行業還是法律職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后者從來都是神圣的,是容不得褻瀆的。即便要掙錢,也不能脫下長袍亂來吧。
想當初,寒窗苦讀法律、挑燈夜戰法考、鞍前馬后實習、星夜兼程奔走、馬不停蹄取證、怒發沖冠爭辯……
付出了那么多,卻連碎銀幾兩都換不來,虧不虧心啊?或者為了博取關注為了脫穎而出,劍走偏鋒用此下策,還要不要臉啊?
退一步講,卷死同行并不能使自己的日子好過,反而反噬自身,使執業環境進一步惡化。
連捏腳都漲價了,律師艱苦奮斗多少年才拿到執業證,卻自降身價。以前接一個委托代理不說能掙多少,起碼不愁吃穿,有時還能有富余;現在反倒也付出了多倍的努力,才能確保吃得上飯。
都照這么來,那不亂套了嗎?一直以來大家都是站著掙錢,卻有人為了掙錢跪下了。如此不正當的嘩眾取寵的競爭手段,短時間內確實能吸引眼球,甚至能吸引來業務,但長期看無異于飲鴆止渴,無異于自掘墳墓。
長此以往,既嚴重破壞市場,也將導致劣幣驅逐良幣,把那些真正鉆研于業務而不是走歪門邪道的律師,逼到因于無業務可做而不得不另謀職業,或者轉而有樣學樣以維持生活。
到最后只留下那些臭魚爛蝦禍害行業危害法治,只談表面服務到位不談法律素養低和業務水平次,只談一錘子買賣不談程序正義和司法公平,只談騙進來掙錢不談行業操守和執業行為規范。
再說了,一分錢一分貨,只有錯買的沒有錯賣的。這樣的律所一看就不正經,不正經的律所提供的法律服務能靠譜嗎?既然讓人感覺不靠譜,那什么樣的委托人會去呢?
答案不言而喻,肯定也是不正經的唄,所謂“魚配魚,蝦配蝦,烏龜配王八”。也就是說,如此不務正業的宣傳招攬,招不來通情達理的當事人,只會吸引和縱容那些貪得無厭而又胡攪蠻纏的委托人。
這些人不會在意律所的實力如何和律師的能力如何,只會跟著主推“低價高質服務”的宣傳風去做“太上皇”,既要又要還要。
律師講法律,他們反問你為什么收費這么高,隔壁律所才9塊9;律師聊程序,他們反問你能給什么禮品,隔壁律所都送金條;律師談案情,他們反問你怎么坐著接待,隔壁律所都提供“跪式”服務了……
于是乎,整個行業就爛了,整個職業就毀了,整個群體就完了。
說到底,出來混,不論是個人還是行業,面子都是自己掙的,從來沒有別人給的。行業內人士都不自愛,外界怎么可能尊重你?別錢掙了的同時把面子搞沒了,何況上述操作連錢都沒掙到。
律師行業的良性發展和律所職業的體面,需要每一名從業者真心擔負起自己應承擔的責任以共同維護,而不是互相拆臺使絆子,或者自己不好過也不要同行好過。
那些不自重不自愛而胡作非為的行業投機分子,往往利字當頭,就像是一粒老鼠屎,壞了那么好的一鍋湯;使得本應嚴肅、規范和有格調的行業,墮落成外界看不起甚至于人人喊打的烏煙瘴氣之所。
當然,如此局面,其實也反映了行業協會和主管部門沒有切實扛起自己的責任,包括而不限于在立場上的含糊不清,在管理上的后知后覺,在規范上的聽之任之……
如此種種,對法治國家法治社會的建設都是障礙,不及時清理只能是在開歷史的倒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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