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端州區鴻福新村小區 400多戶居民因一筆近4萬元的物業費陷入困擾。今年1月下旬,負責收費的小區住戶張女士因病離世,其家屬拒絕交接已收取的物業費,導致小區管理一度陷入被動。
6月3日,記者對此事進行采訪。據了解,鴻福新村多年來實行小區自治,由6名業主代表組成臨時管理小組,負責日常小區管理事務,臨聘財務、收費員及保安維持運轉。
今年50多歲的住戶張女士擔任小區收費員多年。2022年1月,業主楊沛林接任小區臨時小組負責人后,繼續以每月3500元薪酬續聘其負責小區物業費、車位費及部分樓層二次供水費收取工作,雙方未簽訂正式聘用合同。
楊沛林告訴記者,1月下旬,張女士因病離世。小區臨時管理小組梳理賬目,張女士在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17日期間,共收取物業費、停車費等共43000多元,其中3900元現金存放于辦公室文件柜,剩余39000多元仍由其持有。但其丈夫陳先生拒絕移交。
事情發生后,社區居委會、派出所和街道調解委員會多次介入協調無果。據楊沛林說,陳先生曾提出小區要賠償張女士6 個月工資,用于撫恤金及殯葬費等,但未提到什么理由。
楊沛林表示:“若確屬工傷,家屬可依法依規申請,但至今我們仍不清楚張姨的具體病情?!倍辔粯I主受訪時強調,該筆費用屬于全體業主公共財產,家屬若有其他訴求應通過合法途徑主張,不應與物業費交接混為一談。
記者嘗試聯系陳先生核實情況,其在接聽電話后得知記者身份便直接掛斷。目前,小區臨時管理小組已啟動法律程序,正收集業主簽名,準備向法院提起訴訟,以追回小區公共資金。
廣東開信律師事務所常務副主任黃華文律師表示,物業費屬全體業主公共財產,收費員僅為代管角色。即便雙方未簽合同,家屬無合法依據占有資金,臨時小組通過法律途徑追討合理合法。家屬提出補償訴求可以理解,但需依法主張。若涉及工傷認定,應通過法定程序舉證,與物業費交接分屬不同法律關系,不應混為一談。
來源:肇慶市融媒體中心 記者 楊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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