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
市場上出現(xiàn)眾多低度酒精飲品
例如果酒、預調雞尾酒等
其包裝與普通飲料高度相似
未成年人容易被誤導
近日
上海市奉賢區(qū)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
發(fā)布的
《關于未成年人低度酒精飲料
接觸風險的調查報告》顯示
近四成的消費者誤以為
酒精度超3%才算酒類
近半店鋪
將低度酒與飲料果汁混放
部分商家使用“微醺”“輕享”等
宣傳擦邊營銷
(授權圖片)
根據(jù)2022年6月1日實施的國家標準《飲料酒術語和分類》,酒精度在0.5%vol以上的酒精飲料即屬于飲料酒,應當按照酒類法律法規(guī)制作和售賣,未成年人不能飲用。此外,《未成年人保護法》規(guī)定,商家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酒類產(chǎn)品。
在線上問卷調查中,超半數(shù)的受訪者知曉酒精度超過0.5%vol即認定為酒類,但仍有36.31%的受訪者認為酒精度超過3%vol才算酒。
孟剛/攝
購買渠道方面:
購買渠道以線下超市、便利店為主,占比達63.24%;
其次為線上電商平臺,占比22.71%;
親友代購等其他途徑占比14.06%。
購買動機方面:
35.34%的受訪者出于好奇進行嘗試
20.2%的受訪者則因味道好而購買
27.85%的受訪者受到廣告/視頻影響及朋友推薦
16.61%的受訪者認為酒精含量低沒危害。
消費場景方面:
超半數(shù)的受訪者認為線上及線下銷售渠道對于酒精含量、禁止未成年人飲用、過量飲酒有害健康等提示語不夠明顯。68.59%的受訪者支持加強目前低度酒類產(chǎn)品在包裝、廣告及購買流程上對未成年人的警示和提示。
線下情況如何?
基于調查問卷中選擇占比最高的購買渠道,奉賢區(qū)消保委組織消費維權志愿者走訪轄區(qū)內25家中小學附近的便利店、超市、個體店鋪,發(fā)現(xiàn):
1??部分店鋪沒有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消費提示或消費提示不夠醒目。
2??產(chǎn)品陳列存在誤導性,44%的店鋪將果酒等低度酒類與碳酸飲料、果汁、牛奶等混放于貨架、冷藏柜。
3??部分商家工作人員認為果酒是酒,但酒精度數(shù)低,未成年人可以較少飲用。1家店鋪工作人員直接認定為飲料,表示未成年人可以飲用。
4??行業(yè)標準模糊,部分產(chǎn)品使用“果味型汽水”等標簽,弱化酒精屬性。
5??部分廣告宣傳使用“微醺”“輕享”等詞匯暗示低風險。
6??外賣平臺、自動販賣機等新型銷售渠道監(jiān)管缺位,導致責任認定困難。
消保委建議
商家應嚴守法律紅線勿觸雷區(qū),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刊登、播放、張貼或者散發(fā)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內容的廣告;酒類經(jīng)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售酒的標志,對難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
未成年人應拒絕不良引導,認準“飲料酒”分類標識,警惕偽裝成飲料的酒精陷阱或標有“預調酒”“配制酒”卻未注明酒精度的產(chǎn)品。當發(fā)現(xiàn)未成年人飲酒時,家長應及時制止并加強管教,主動教育未成年人認知酒精危害,警惕網(wǎng)絡中的不良誘導性內容。學校應加強管理教育,構建協(xié)同保護網(wǎng)絡。
中國消費者報新媒體編輯部出品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網(wǎng)
作者/劉浩
編輯/李曉雨
監(jiān)制/何永鵬 任震宇
互聯(lián)網(wǎng)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10120170022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10 - 88315438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wǎng)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