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俠之大者,為國為民”這句話出自金庸武俠小說《神雕俠侶》里郭靖的一段話。在第二十回“俠之大者”里,郭靖對楊過說:“我輩練功學武,所為何事?行俠仗義、濟人困厄固然乃是本份,但這只是俠之小者。江湖上所以尊稱我一聲‘郭大俠’,實因敬我為國為民、奮不顧身的助守襄陽。然我才力有限,不能為民解困,實在愧當‘大俠’兩字。你聰明智慧過我十倍,將來成就定然遠勝于我,這是不消說的。只盼你心頭牢牢記著‘為國為民,俠之大者’這八個字,日后名揚天下,成為受萬民敬仰的真正大俠。”后來被許多武俠小說作者奉為俠的最高典范,亦是后世武俠小說遵循的標準。其實,這句話看似有理,實乃悖論,并不成立。
我們先來看“俠”的定義:舊稱依仗個人力量幫助被欺侮者的人或行為。也就是“行俠仗義,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史記》當中專為“游俠”列了一傳,其中記載了朱家、田仲、劇孟、郭解等人的生平事跡。這里僅敘朱家和郭解。
朱家并不是人名,而是對魯地朱姓一家的簡稱。朱家為人低調,以俠義聞名,私下救過許多被朝廷緝捕的豪杰之士。漢高祖劉邦打敗項羽后,重金懸賞項羽驍將季布。季布走投無路,先是藏在濮陽周氏家里。周氏知道憑借自己的能力無法保證其安全,于是將季布打扮成奴仆模樣,悄悄賣給了山東的朱家。朱家陰知是季布,就將他私藏在家中,然后悄悄去找汝陰侯夏侯嬰幫忙。夏侯嬰與朱家私交甚好。夏侯嬰曾救過太子劉盈和魯元公主,劉邦對他很是器重。夏侯嬰找機會游說劉邦,說季布乃是賢士,當時各為其主,這有什么錯?難道陛下能將項氏之將全部誅殺嗎?如果他被迫逃到匈奴,必將效仿伍子胥復仇楚國。于是,劉邦就赦免了季布,并授予他官職。從此朱家再也不見季布。
郭解,字翁伯,河內軹縣人。他的父親就因為任俠使氣被漢文帝誅殺了。郭解為人短小精悍,陰險殘忍,少年時,凡是讓他不爽的,一律殺掉,因此殺了許多人。他也常常幫助別人報仇,私自窩藏作奸犯科的亡命之徒,平時還偷著鑄錢和盜墓,因此經常是亡命天涯。等到年齡大時,開始收斂自己,勤儉低調做人,以德報怨,但仍然不改俠義之心。許多少年崇拜他的俠義行為,遇上有人招惹了郭解,就私下殺了那人,而不告知郭解。
郭解姐姐的兒子依仗郭解的勢力,與人喝酒時,強行給人灌酒。那人一怒之下,就把他殺了。郭解姐姐說:“以翁伯的俠名,別人殺了我的兒子,賊人卻跑了。”于是就把兒子尸體丟在路邊不葬,故意羞辱郭解。郭解派人打探到兇手的藏身之處,兇手只好來見郭解,把事情原原本本告訴了郭解。郭解說:“公殺他本來應當,我侄兒行為不正!”就放過了那人。
漢武帝下令遷徙豪族到茂陵,郭解家中貧窮,資產達不到標準,將軍衛青對漢武帝說:“郭解家中貧窮,達不到遷徙的標準。”漢武帝說:“郭解一介布衣,竟能使將軍為他說情,這家不貧窮。”于是郭解只好遷徙。一時間,為他送行的人成千上萬。軹縣人楊季主的兒子是縣掾,攔住眾人,不讓送行,結果被郭解兄長之子斬首。郭解進入關中后,關中豪杰爭相與他交往。不久,軹縣人又殺了楊季主。楊季主家人上書告狀,又被人殺于皇城之下。漢武帝知道后,就下令緝拿郭解,郭解就逃往山西。
朝廷使者來到軹縣,有個儒生陪坐,其中有客人稱譽郭解。儒生說:“郭解專門作奸犯科,何以稱賢?”郭解的客人知道后,就殺了該儒生,并割了他的舌頭。官吏以此責問郭解,郭解實不知情,不知道是誰殺的。官吏上奏朝廷,說郭解無罪。御史大夫公孫弘說:“郭解一介布衣,憑借勇武,使用勢力,以睚眥之怨殺人,郭解雖不知情,此罪勝過郭解知道殺人情事,應按大逆不道論處!”于是,郭解被滅族!公孫弘本為一介儒生,外寬內忌,實是一個大偽君子!那位才華橫溢、“不為五鼎侯,便為五鼎烹”的主父偃也是被他害死的。
從上看出,所謂的俠客,就是個人能力超越常人,心胸狹隘而又心存公平正義的一類人,他們要么體魄強健,要么身負武功,要么心狠手辣,要么家資雄厚。
為什么會有俠的出現?
一、凡是俠客,都是心胸狹窄、睚眥必報的人。就像某地,如果你在大街上看了他一眼,他就會問“你瞅啥?”只要你說句“瞅你咋地?”馬上就會干你。總之,只要讓俠客不爽快了,他們就會生恨;然后由恨生仇,報復殺人。
二、崇尚“俠”的行為。
天下和社會是君王和朝廷的。他們在管理天下的過程中,出現了許多問題,貪官污吏和奸商暴徒橫行,導致社會上出現許多仗勢欺人、不公不平之事,于是俠客就產生了,開始扶弱濟困、除暴安良。
魯迅說“孔子之徒為儒,墨子之徒為俠”,此話未必盡然,因為俠的產生的前提是“社會失去公平,欺壓良善”的事發生。孔子說“聞有國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蓋均無貧,和無寡,安無傾”,這個“不均”就含有不公平之意。孟子也有“殺身成仁,舍生取義”之說。所以我認為,俠的產生受儒家思想影響最大。
由此可見,
首先,俠客與官府是一對對立的矛盾體。朝廷或官府的目的是維護統治地位的穩定,維護社會的穩定,至于社會是否公平正義,那是次要的;俠客的行為和目的是快意恩仇,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至于社會穩定不穩定,與他無關。
其次,俠客的行為往往是以暴制暴的暴力行為,這是官府最為忌憚的。所以韓非子說“儒以文亂法,俠以武犯禁”。如《水滸傳》中的梁山英雄,動輒是“鋼刀響處人頭滾,寶劍揮對熱血流”。
總之,俠客就是任俠使氣,快意恩仇,并將這種為人處世方式推廣開來,由己及人,進行行俠仗義。俠客可以是為民,但絕不會為國、為朝廷!無論多大的俠客都是如此!如果俠客的行為是為國了,那他也就不是俠客了。所以,“俠之大者,為國為民”乃是悖論,好像把貓訓練成只吃老鼠不吃肉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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