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4月27日),南京數據資源法庭正式成立。
省法院院長夏道虎、市長陳之常共同揭牌。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徐錦輝,市法院院長李后龍參加。
據悉,南京數據資源法庭位于中國(南京)軟件谷科創城,受理雨花臺區涉及個人數據、企業數據、公共數據在獲取、處理、使用、傳輸、存儲過程中,因數據權益、數據安全等問題引發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實行“三合一”審判制度。該法庭注重科技賦能,推出智慧宣教綜合體,通過設立現代化多功能展廳,展示法庭“服務、規范、專業、創新”的核心理念,開展數據權益司法保護法治宣傳教育,營造尊重數據權益、保護數據安全的濃厚氛圍。
法庭將充分依托軟件谷的產業集群優勢,依法公正高效審理數據糾紛案件,通過裁判規則的體系化提煉與標準化建設,促進創新技術和數據要素有序流動,為南京打造萬億級軟件和信息服務產業集群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南京數據資源法庭的成立,不僅能對江蘇、對南京打造軟件信息服務產業集群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更是中國司法系統適應數字經濟發展的重要里程碑:
一、司法專業化:填補數據權益保護制度空白
全國首批專業法庭:該法庭是全國首批專注于數據資源案件的專門法庭之一,與蘇州、無錫數據資源法庭共同構成江蘇數據司法保護體系。其采用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審判模式,統一裁判尺度,避免因程序分立導致同案不同判。
技術難題破解能力:針對數據案件技術性強、法律適用復雜的特點,法庭組建了12人專家庫(含高校教授、數據安全工程師等),為技術事實認定提供支撐,并制定《案件審理工作指引》規范審判流程。
案例示范效應:試運行期間已處理多起標志性案件。例如,在API接口侵權案中,通過單個視頻200元賠償的示范判決,高效解決4萬余條侵權視頻糾紛,為類案提供可復用的裁判規則。
二、數據要素市場化:加速數據資產價值實現
明確數據權益邊界:法庭通過裁判界定數據持有權、加工使用權、產品經營權的分置運行機制,落實國家數據局“數據產權分置”政策,解決數據確權難題。例如,對公共數據授權運營、企業數據交易合規性等爭議提供司法標準。
推動數據資產入表:隨著《數據資產入表會計考試》推出,企業數據資源需規范計入財務報表。法庭的成立為數據資產估值、交易合規性及糾紛解決提供司法保障,降低企業數據資產化風險。
促進數據流通安全:通過打擊數據竊取、非法交易等行為(如芯片盜版案中判罰400萬元并追究刑責),維護數據要素市場秩序,增強市場主體交易信心。
三、治理能力現代化:司法與科技深度融合
數智化司法服務:硅基數字人法官:以法官形象設計的AI助手提供24小時法律咨詢,幫助企業預防合規風險。
元宇宙法庭:通過三維建模還原真實法庭,支持“原始載體實時核對”功能,提升證據查驗效率。
前置性風險防控:依托軟件谷4000余家高新技術企業集聚優勢,通過“雨法益企行”平臺主動對接企業需求,從事后審判轉向事前規則引導。
政策協同創新:與《南京市城市數字治理若干規定》《服務軟件和信息服務產業15條舉措》同步發布,形成“立法+司法+產業”協同治理框架。
四、民生權益保障:破解普通人維權困境
降低維權門檻:針對隱私泄露、人臉盜用、大數據殺熟等高頻侵權場景(如無感偷拍、平臺濫用用戶數據),提供專業化維權渠道,解決民眾舉證難、維權成本高問題。
遏制技術濫用:通過判例明確企業數據收集“最小必要”原則,禁止算法歧視(如打車軟件殺熟)、強制刷臉等行為,約束“技術霸權”。
提升公眾數據素養:設立數據司法保護展廳,普及數據安全知識,引導社會規范使用數據。
五、區域經濟賦能:護航萬億級數字產業集群
服務南京數字經濟目標:直接支撐南京打造“萬億級軟件和信息服務產業”,為數據密集型產業提供司法兜底。
優化營商環境:通過高效解決數據糾紛(如API侵權案批量處理),降低企業訴訟成本,增強投資者信心。數據顯示,2024年江蘇法院新收涉互聯網平臺知識產權糾紛8941件,專業化審判需求迫切。
形成專業法庭矩陣:作為南京第八家專業法庭,與知識產權、金融等法庭共同構建“4+3”專業化審判體系,提升城市司法能級。
總結:南京數據資源法庭的成立不僅是司法機構適應技術革命的自我革新,更是國家數據基礎制度落地的重要支點:
對司法體系:探索數據案件審判規則,為全國提供“南京樣本”;
對數字經濟:破解數據資產化障礙,激活要素市場活力;
對社會治理:平衡技術創新與權益保護,推動數字文明向“以人為本”演進。
其后續裁判規則與治理經驗,或將成為中國參與全球數字治理的重要參照。
多個省市數據資源法庭的成立,都發生在國家數據局成立之后。數據資源法庭雖然并非由國家數據局局長劉烈宏直接推動成立,但是在國家數據局成立之后、劉烈宏明確國家數據要素市場化改革背景下司法體系主動適配的必然結果。
劉烈宏作為國家數據局首任局長,核心職責是統籌數據基礎制度建設與數據要素市場化改革,包括破解數據產權界定、流通規則、安全治理等制度性難題。其多次強調需解決數據“供得出、流得動、用得好、保安全”的堵點,而司法裁判是確權、定責、維權的終極保障。數據資源法庭的設立直接回應了數據糾紛專業化審判需求(如南京法庭試運行期間高效處理API侵權等新型案件),成為數據基礎制度落地的司法支撐。所以從另一方面看,數據法庭是國家數據局政策目標在司法領域的配套延伸。
數據基礎制度建設,也倒逼司法專業化。劉烈宏主導的數據產權分置、資產入表、跨境流動等政策,催生大量新型法律爭議,傳統法庭難以應對。確權難題、數據資產入表,都會涉及會計規則與法律權屬交叉問題,需專業法官厘清。同時隱私計算、區塊鏈等流通技術應用衍生技術事實認定需求(如南京法庭設專家庫解決此問題)。數據要素市場化改革亟需司法系統同步專業化升級。
目前,湖北、江蘇等10個國家數據要素綜合試驗區率先探索司法配套。劉烈宏也明確支持地方開展“可信數據空間”等試點,司法作為治理環節自然納入地方創新框架。在國家數據局發布“數據要素×”典型案例,司法裁判成為規則提煉來源(如南京法庭示范判決推動批量解紛)。
簡言之,劉烈宏如同搭建了數據要素市場的“骨架”,而數據資源法庭則是保障其運轉的“免疫系統”,二者共同支撐起中國數字經濟治理體系的進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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