涼山州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肉制品違法違規行為的提醒告誡書
整治制售假冒偽劣肉制品專項行動是2025年市場監管領域集中推進群眾身邊具體實事之一。為進一步規范肉制品生產經營秩序,提升全州肉制品質量安全水平,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肉案子”安全,州市場監管局自2025年4月起在全州部署開展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專項行動,生產、銷售、餐飲和網絡交易等環節聯動,以“零容忍”態度全力全鏈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肉制品違法違規行為。在此,我們提醒告誡全州肉制品生產經營者,要嚴格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切實規范生產經營行為,自覺落實以下要求:
一、食品生產加工環節。肉制品生產者(生產企業和小作坊)應取得有效的食品生產許可證,并按要求持續保持許可條件,嚴禁無證生產或超許可食品類別違規生產加工肉制品;要依法落實“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機制,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加工過程控制、出廠檢驗等制度并如實詳細記錄;嚴禁采購、使用來源不明、無標簽標識、未按規定檢疫檢驗或檢疫檢驗不合格的肉制品以及證貨不符、超過保質期、腐敗變質或感官異常的畜禽產品;嚴禁添加硼砂等非食用物質、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要嚴格按照GB7718標準標示產品屬性,完整、規范標注食品配料表及添加劑具體名稱,按投入量遞減順序一一排列配料,嚴禁虛假標注原料成分,嚴禁以其他畜禽肉生產假冒牛(羊、驢)肉制品、以植物蛋白生產假冒肉制品或摻雜摻假、以次充好;嚴禁偽造或者篡改生產日期、保質期,冒用他人廠名廠址,違規使用“零添加”“不含抗生素”“富含蛋白質”等誤導性宣稱。
二、食品銷售環節。肉制品銷售者應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制度,不得銷售“無生產日期、無合格證明、無生產廠家”的“三無”肉制品和過期肉制品;不得銷售未經檢驗檢疫走私入境的凍品肉;不得以低價肉制品冒充高價肉制品、以預制調理肉制品冒充“原切肉”“鮮切肉”“純肉”等。
三、食品餐飲環節。餐飲服務提供者應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制度,不得使用來源不明、未經檢疫檢驗或檢疫檢驗不合格、證貨信息不符的原料肉、走私凍肉;不得使用超保質期及腐敗變質或感官異常的肉及肉制品;不得非法采購、貯存、使用亞硝酸鹽;不得以其他畜禽肉加工制作假冒牛(羊、驢)肉制品、以低價肉制品冒充高價肉制品、以調理肉制品冒充“原切肉”“鮮切肉”“純肉”等。
四、網絡食品交易環節。電商平臺、網絡直播間應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對平臺內肉制品經營者資質、經營行為及其發布的肉制品標識信息建立檢查監控制度并執行到位。線上平臺肉制品經營者應在銷售主頁面刊載食品名稱、凈含量、成分或者配料表、保質期、產品標準代號、貯存條件、生產者名稱、地址等信息,并確保刊載信息與實際銷售的食品標簽信息一致。
請全州肉制品生產經營者認真落實《提醒告誡書》要求,對照法律法規和制度規定,立即開展自查自糾、規范生產經營行為,認真清查盤點有關票據、合格證明、庫存原料及產品備查。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加大市場排查檢查力度,對上述違法行為依法從嚴查處,對涉嫌犯罪的案件線索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在此也提醒廣大市民消費者:在購買時要仔細查看食品的外觀、包裝、標簽、合格證明等信息,注意甄別食品真偽和質量。如發現外觀粗糙、標簽信息不全、價格過低等異常情況,要謹慎購買。若發現過期、變質、摻假、虛假標注、非法添加等違法違規行為,請保留證據并及時撥打12315熱線進行投訴舉報。
涼山州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2日
來源:涼山州人民政府官網
編輯:何君
責編:程宗萍
編審:阿比伊木
終審:蔣映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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