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這是一個新骨灰盒,看那張鑲嵌的遺像:小伙子英俊,瀟灑。只可惜偌大的身軀已成為一包粉末。這樁案件就圍著他展開……
1996年的5月是花季。23日晚8時40分許,徐州市環城派出所的報警電話驟然響起。值班副所長王瑞良剛拿起電話,就聽話筒里傳來一個驚慌失措的聲音:“派出所嗎?快,出人命了!”
來不及多想,王副所長問清了發案地點在本市壩子街紅杉樹橋南頭,立即組織警力趕赴現場,同時向分局匯報了情況。
三分鐘后,環城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市局王鐵兵副局長,鼓樓分局邢玉泉局長,沈純政委,陳曉輝副局長隨即趕到。
現場慘不忍睹。受害人身穿灰色長褲,上身穿蘭白道T恤衫,頭上、胸口有兩處很深的刀傷,躺在血泊中已奄奄一息,在送往醫院搶救的途中因傷勢過重而死亡。
進行檢查時,身上沒有發現任何一件東西能表明身份的。
王鐵兵指揮干警對現場進行勘查,并指示:犯罪分子頂風作案,性質惡劣,影響重大,一定要在短期內破案!
根據指示,環城派出所和鼓樓刑警隊抽出20余名干警成立了專案組,負責此案的偵破工作。
經訪問,有目擊者反映:當晚8點20分左右,有三個人圍毆受害人,將其打倒后仍拳打腳踢,刀砍磚砸,作案后向北逃竄。
根據這一情況,判定死者與兇手一定有矛盾。
現場遺留一輛自行車,車號是013565。從車子的鋼印號查出車主叫朱明,男,26歲,住鐵路23宿舍。
為了確定死者是不是車主,環城派出所所長崔超找來管段民警進行辨認。確認死者正是朱明,并得知朱明平時有違法劣跡,矛盾焦點很多,誰有殺他的嫌疑,一時難有定論。
確認了死者的身份后,專案組干警立即對朱明的家人進行走訪,了解到朱明在徐州北郊孟家溝鐵路某單位工作,平時出門往北走,但23日晚7時左右他說去上班,出門卻是往南走的。
問題出在朱明離家后的一個小時。
分局副局長陳曉輝指示:擴大走訪范圍,將調查重點放在朱明離家后一小時內的行蹤及接觸者,從中查找疑點。
崔超所長帶著干警從發案地開始,沿街逐門逐戶進行走訪。從閘口北街一個個體經營者口中了解到,23日晚7點后見朱明與某鄰居劉桂寶在一起。
崔所長找到劉桂寶,問他當時和朱明一起去了哪里。
劉桂寶說:23日晚,朱明約其到“陽光旱冰迪斯科娛樂中心”滑旱冰時,朱明撞倒了一個女青年,兩人發生沖突,女青年揚言要找人報復。劉桂寶見狀將朱明拉走,到鐵路23宿舍附近就分手了。以后的事劉一點也不知道。
焦點集中在女青年與朱明的矛盾上,案子有了點眉目,專案組的干警更加充滿了信心。
24日晚,刑警大隊劉偉光大隊長組織干警對進出旱冰場的人員逐個調查走訪。終于從旱冰場管理員處掌握了朱明與女青年發生矛盾被齊桂寶勸走后,女青年果真找來了三個男青年。其中一個原是27中的學生的重要線索。
刑警隊副隊長白強帶領民警周長軍和旱冰場的管理員連夜趕到27中,請旱冰場管理員對該校1995年來畢業生檔案照片進行辨認。未發現嫌疑人。
25日早上又去鼓樓區人事局查閱檔案,從27中畢業就業人員中找到了其中的一名男青年盛春建,男,20歲,家住銅沛路131-2號
專案干警立即到盛春建家守候。
晚上11點左右,從屋里出來一高一矮的兩個男青年,高個大約有1米80左右,像是盛春建。他從公用電話亭打完電話有說有笑地過來了。
一個警察忙問:“來來,伙計。問你點兒事。你叫什么名?!?/p>
“我叫盛春建。”大個子回答。
干警們認定是盛春建后,便說:“我們找你們有點事,請到派出所走一趟吧?!?/p>
盛春建和那個矮個子一起上了警車,被帶到派出所審問。
審查開始,由于干警們已經摸準了盛春建的情況,便開門見山追問,“盛春建,你23號8點左右干什么去了。”
盛春建開始?;^,東拉西扯,說:“我沒干什么……”
干警們厲聲說:“盛春建,你要明白,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躲過初一,躲不過十五,你只有老老實實交待。”
經過一個半小時的較量,盛春建突然大汗淋漓,終于交待了在他干姐姐盧春紅的唆使下,伙同劉嶺、李震幫助盧春紅打架報復的事實。
根據盛春建的交待,干警們又馬不停蹄,進一步調查了解到:
劉嶺,男,21歲,家住黃河北路27號樓,2-1-102號;
李震,男,20歲,家住新建北村二巷17號;
盧春紅,女,20歲,家住解放里47號。
25日下午,艷陽高照,專案組干警又分別抓獲了同案犯劉嶺、李震、盧春紅。
經審查,案情真相大白,原來:5月23日下午7時許,盧春紅和女伴在徐州市堤北“陽光旱冰迪斯科娛樂中心”滑冰,遇到了也在此滑冰的朱明和劉桂寶。朱明故意絆了盧春紅一下,盧春紅摔倒在地。筒裙左側綻線,腿部擦傷,兩人遂發生口角。盧春紅揚言要找人報復,于是便去打電話。劉桂寶怕事情鬧大,就把朱明勸走了。
盧春紅給她朋友李震打了個傳呼,此時,李震等6人正在鐵路28宿舍住的李震家喝酒。收到傳呼后,李震立即回了電話,盧春紅將滑冰時同朱明發生糾紛一事告訴李震,并說:“你快來,對方喊人去了?!?/p>
李震一聽,立刻喊了在一起喝酒的盛春建、劉嶺一同前去。臨行前,盛春建向李震要了一把單刀匕首。
8時許,劉嶺、李震、盛春建乘出租車至“陽光旱冰迪斯科娛樂中心”門前,見到盧春紅,盧春紅說朱明已經走了,四人便聚在旱冰場門口說話。
過了十分鐘,朱明又騎車返回,盧春紅發現后立即指認給三人。李震讓盧春紅和其女友乘出租車回家,自己和盛春建,劉嶺三人攔了一輛面的尾隨朱明至壩子街紅杉樹立交橋南并超越朱明在橋30米處路西下車等待。
當朱明騎車經過時,劉嶺從盛春建手中要過匕首,朝朱明頭部猛砍一刀,又朝朱明胸部捅刺一刀。盛春建從朱明身后攔腰將其抱住,絆倒在地。劉嶺、李震、盛春建三人用磚頭對準朱明一陣亂砸,將其打昏死后向北逃竄……
“5·23”殺人案偵破了,四名案犯落入法網。此案從發生到得以告破,僅用了36小時。這起案件的破獲,又為鼓樓公安分局的偵破工作添上了精彩的一筆。
1996年7月,四名案犯分別被判處死刑和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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