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南都記者從湖北省荊州市江陵縣人民法院獲悉,該法院日前依托縣矛盾糾紛調解中心,多元合力調解一起90多歲男子和85歲女子的“銀發”離婚訴訟案。經協調,雙方達成了離婚調解協議。
據悉,兩人是半路夫妻。2009年10月,原告蔡大爺與被告姚婆婆登記結婚,蔡大爺隨姚婆婆在江陵縣熊河鎮共同生活多年。隨著兩位老人年事漸高,蔡大爺的子女便將老人接到自己身邊照顧生活,而姚婆婆則一人獨自居住,生活起居由其大兒子家人予以照應,雙方由此分開生活。2025年4月,蔡大爺在其子女的陪同下到江陵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離婚。
公開信息顯示,在起訴狀中,蔡大爺稱,由于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后發現雙方性格差異很大,且女方沒有上進心和家庭責任感,蔡大爺得不到女方半點照顧,使其失去了與被告繼續生活的信心。此外,蔡大爺一方提出,兩人已分居三年之久,雙方感情確系破裂。
承辦法官受理此案后發現原告蔡大爺已90余歲,而被告姚婆婆也近85歲。之后,承辦法官迅速啟動訴調對接機制,將該離婚糾紛委托給江陵縣矛盾糾紛調解中心的調解員進行走訪調查和先行調解,在當地綜治中心及村治保人員的配合下,承辦法官也到當事人家中走訪了解,解答當事人相關婚姻家庭法律規定。
公開信息顯示,對于蔡大爺的起訴離婚,姚婆婆內心其實能夠理解,只是覺得自己已年過八旬,離婚有失臉面,所以一直不同意。對此,承辦法官向姚婆婆解釋道,結婚、離婚是法律規定公民享有的自由,不存在年齡之分,更不存在所謂的“丟臉”,雙方已經分居好幾年且感情不和,符合離婚的條件。
長期的分居生活,導致兩人感情漸漸變淡,偶爾相處,爭吵的次數也多了起來,夫妻關系名存實亡。承辦法官認為,兩位老人現在各自跟兒女生活,互相之間不能照顧,就算暫時撮合在一起,也不是長久之計。
在縣、鎮、村三級聯動下,雙方在家人的陪護見證下達成了離婚調解協議。公開信息顯示,雙方雖不存在共同財產或債權債務分割問題,蔡大爺還是自愿支付給姚婆婆10000元作為補償。二人解除了婚姻關系,該案最終得到妥善處理。
采寫:南都記者 梁令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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