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為什么會覺得外企裁員的補償高,聽上去很香,其實是因為他們的高補償。跟國內的很多企業不尊重勞動法,在裁員的時候進行各種騷操作,形成了一個鮮明的對比。
最近,奔馳裁員賠了N加9,微軟裁員賠了N加8,花旗直接N加6刷屏了。網友紛紛感嘆,外資企業裁員比內資企業賠償高多了。
可有人說,外企賠償高是因為他們當時進入到中國是有準入條件的。還有人說,你以為他們愿意賠這么多啊,是因為對于外企有特殊規定。但是這一說法更多的是從一些博主那邊聽來的視頻內容,并沒有直接的法律依據或者是相關規定的支撐。
先說一下,如果是內資企業裁員的話,大家非常熟悉的一個法定標準就是N加一。像一些正規的企業,上市公司或者說像大廠這樣的,方能夠按照勞動法的規定給到N加1,并且不克扣任何的金額,已經是非常非常不錯的情況了。但是其實很多企業他們是不尊重勞動法的,他們是不正規的。他們甚至是去肆意地踐踏這些備裁員工的利益的,他們會想方設法的不賠償,或者是說把賠償標準降低到最低標準。
那對比法定的N加1,外企采用的N加3或者N加6或者N加11,這都是非常巨額的賠償了。
那對于網友提到的外資是有特殊的規定的,我也去查閱了外資準入的核心條款,沒有提及到他們退出的時候需要去支付超額賠償的特殊義務。
事實上,政策導向更聚焦于平等的對待外資企業和內資企業。外商投資法實施條例的第六條強調了政府資金、土地供應、稅費減免等應依法平等的對待外資和內資企業。進一步否定了外資享有特殊責任或特權的可能性。
況且,如果說準入條件如果強制要求高賠償,那么同類型的企業補償的標準應該是一樣的。那為什么特斯拉只賠N加1,但是奔馳卻賠了N加9呢?所以這件事情也進一步證明了外企在裁員的過程中,會根據自身的情況選擇不同的裁員的補償政策。
除此之外,中國的外資企業法和外商投資法實施條例,僅僅要求外資企業遵守中國的勞動法規,保障員工的權益,并沒有設定高于內資企業的裁員補償標準。
那外企裁員高賠償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呢?我覺得主要是為了避免負面的輿情和盡量減少訴訟,用高額的補償來換取員工的自愿簽字以及程序的合規。
除此之外中國的外匯管理規定,也要求企業需要去結清境內的大額債務,包括對于員工的補償,這樣他們才能夠把利潤匯出境外。所以說跟內資企業相比,外資企業是有足夠的動力去優先支付這些足額的補償,來保障它的資金的順利回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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