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揚州市邗江法院報送的信息《揚州市邗江區法院創新破產協調審理模式 促進資債“雙百億”集團公司重整再生》被省高院采用!
揚州市邗江區法院創新破產協調審理模式
促進資債“雙百億”集團公司重整再生
揚州京華城中城生活置業有限公司等 14家公司(下稱14家公司)是揚州地標性商住集群,集商業、地產、娛樂、休閑等產業于一體。因債務危機,各公司住宅項目資金鏈斷裂,商業運管、續建開發、交房辦證、穩定就業等問題交織,涉群體性矛盾突出。經查,資產合并評估價值114.54億元、債務規模109.76億元。2023年9月,邗江區法院分別裁定受理14家公司破產和解申請,針對遺留商業地產項目開發和巨額債務問題,創新采用“逐層剝離、資債沉降”方式進行程序協同審理,探索形成“出售式重整+續建開發+存續經營”的重整計劃。目前,已分配償債資金41.08億元,釋放閑置土地218畝,安置分流職工700余名,繳納稅款超過3.5億元,完成交房辦證740余套,即將交付960余套,有力維系了房地產、商業、物業、影城等各板塊后續獨立經營架構,實現“保交樓、保運營、保民生”有機統一。
一是靈活轉換思路,及時推進破產和解轉重整程序。各公司業態有別、債務規模龐大,和解程序難以有效推進。邗江區法院及時轉換思路,結合在業公司存續運營、主營商業板塊的公司品牌價值較高、房地產項目續建已啟動等情況,支持14家公司同步招商,指導管理人與主要債權人、債務人按照重整方向開展談判磋商,在充分評估重整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基礎上,裁定對14家公司進行重整,有效避免陷入程序僵局。
二是創新協調審理模式,提高關聯企業重整效率。在各公司法人人格獨立,不具備適用實質合并重整的條件下,邗江區法院創新采用“程序+實體”協調審理模式,在程序層面,同步推進14家公司重整,同時,根據各關聯公司的資債、股權架構及存續預期,形成統一重整計劃草案,明確14家公司首先以其自有財產清償各自所負債務,再對各公司資債按照債務連帶關系進行逐級沉降,最終由負擔續建開發和剩余債權清償使命的公司兜底償債,完成實體層面的協調處理。
三是針對性搭建重整交易架構,實現利益最大化。因14家公司運營范圍廣泛,部分板塊經濟價值較高,根據各公司具體情況,邗江區法院創新采取“出售式重整+續建開發+存續經營”的模式進行重整,即土地板塊通過掛網拍賣、協議收回等方式優化處置,促進區域統一規劃開發;在建板塊續建開發確保已售房源交付,提高債務人償債能力;經營板塊持續經營,穩定職工就業。依托三大板塊增益,預期將有效提高后順位債權人清償率,推動小額債權全額清償、民間借貸普通債權人清償率從模擬清算條件下的5.09%提升到本金45.69%的現金清償。
◆來源 揚州市邗江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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