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篙御河桃花汛,十里村爨玉粒香。”曾經作為“皇室貢米”的天津小站稻,承載著千年農耕智慧,是獨屬于津沽大地的“金字招牌”。然而,伴隨著“小站稻”商標聲譽日盛,侵權行為卻悄然出現(xiàn)。
2024年9月,天津市河西區(qū)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涉嫌侵犯“小站稻”商標的案件,這也是天津法院受理的首起知識產權民事支持起訴案件。
庭審中,法官圍繞“小站稻”商標的歷史淵源、權利范圍及侵權行為對商標權的損害及社會公共利益的影響展開事實調查,這場庭審在化解糾紛的同時,也作為一堂知識產權保護公開課實現(xiàn)了普法教育。
近年來,天津市河西區(qū)人民法院依托知識產權案件集中管轄機制優(yōu)勢,系統(tǒng)性推進民事、刑事、行政審判程序集約化整合,構建“三合一”專業(yè)化審判體系,顯著提升知識產權案件審理精度與效率。
始于明朝,盛于清代的天津“小站稻”,因引用運河肥水灌溉而品質卓絕。有了司法的護航,“小站稻”品牌將會更大程度地反哺產業(yè)、惠及農民,這不僅是法治建設服務鄉(xiāng)村振興的生動縮影,也是天津法院持續(xù)加大地理標志司法保護力度的又一次成功實踐。
出品:王錦亞 張守增
監(jiān)制:何江 劉嵐
策劃:曉雪 宋曉俐
文案|制作:宋曉俐 胥立鑫
參與制作:王福榮 孫政 肖寶清
李碩 盧娜 李小芳
海報設計:梁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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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
轉自: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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