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年僅19歲的呼格吉勒圖,因為一次善意的報警,命運急轉直下。
他從報案人變成了“兇手”,僅僅61天后,被匆匆判處死刑,含冤而死。
主審此案的警官馮志明,憑借“破案有功”一路升遷,仕途一片光明。
而他的父母卻一直生活在痛苦中,多年來四處奔走,只為證明兒子的清白。
然而上天不負有心人,真兇落網主動承認人是他殺的。
隨后主審警官馮志明被捕,背后的貓膩慢慢揭開,曾經的“英雄”,竟然藏著不為人知的黑幕……
呼格吉勒圖案的快速偵破,馮志明立功升職
1996年4月9日夜晚,呼和浩特市發生了一起震驚全市的惡性案件。
一名女子,在第一毛紡織廠宿舍旁的公共女廁內被殘忍殺害。
案發當晚,報案人呼格吉勒圖與同事閆峰在經過現場時,聽到了女廁內傳出的呼救聲,并立即報警。
案件性質惡劣,牽動了全市的神經,警方迅速成立專案組展開調查。
專案組由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區公安分局副局長馮志明負責,作為經驗豐富的刑偵警官,馮志明帶領隊伍迅速投入調查。
在馮志明的領導下,專案組高效地進行了案件偵破工作。
憑借其對案情的敏銳判斷和多年的辦案經驗,馮志明很快將目光鎖定在報案人呼格吉勒圖的身上。
馮志明認為,呼格吉勒圖作為發現尸體的第一人,有重大嫌疑。
經過幾輪訊問后,呼格吉勒圖承認了強奸并殺害該女子的罪行。
案件隨后迅速進入司法程序,呼格吉勒圖在短時間內被定罪并判處死刑。
整個案件從案發到定罪,馮志明領導的專案組以高效的速度破案,并將呼格吉勒圖繩之以法。
由于在偵破此案中表現突出,馮志明獲得了上級的高度肯定,呼格吉勒圖案的偵破,成為了馮志明職業生涯中的一大亮點。
他因此立下大功,得到了嘉獎和升職的機會,職業生涯更上一層樓。
對于許多人來說,馮志明是那個時代的“破案英雄”。
他以迅速的行動與堅定的決斷,成功破獲了多起重大案件,成為打擊犯罪、維護社會治安的典型代表。
趙志紅的自白,埋藏十年的真相浮出水面
就在呼格吉勒圖案塵埃落定,馮志明被視作“破案英雄”多年后的2005年。
真相終于在內蒙古的土地上破土而出。
當臭名昭著的系列奸殺案兇手趙志紅被捕時,他的自白讓整個社會震驚不已。
趙志紅交代了17起惡性案件,其中一起正是呼格吉勒圖案。
趙志紅的供述,宛如一顆重磅炸彈,他的陳述與當年案件的細節驚人吻合。
尤其是那些只有兇手才知道的關鍵細節,令辦案人員不寒而栗。
如果趙志紅才是真兇,那么,呼格吉勒圖當年究竟為何要認罪?
慘烈的審訊,從無辜者到有罪供述
時間回到案發當天,在呼格吉勒圖報警后。
負責此次案件的專案組組長——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區公安分局副局長馮志明,看著現場的血跡與混亂的痕跡,眉頭緊皺。
他并沒有立即下結論,而是迅速決定對呼格吉勒圖和閆峰進行簡單的詢問。
馮志明對報案人做了一次簡短的“問話”,但這次看似普通的對話,卻成為了案件轉折的起點。
據后來流傳的消息,馮志明在與呼格吉勒圖短暫交談之后,心里竟然立刻有了“結論”:
報案的呼格吉勒圖,就是兇手!
這一推測是如何得出的?據馮志明所說,兩個年輕的男子不可能無緣無故進入女廁所,何況他們第一個發現尸體。
“正常情況下,誰會去女廁所里?”馮志明心里已經認定,眼前的這個年輕人有重大嫌疑。
馮志明隨后對手下交代:“把呼格吉勒圖帶走。”
呼格吉勒圖父母
于是,這個報警人突然從報案人身份變成了主要嫌疑人。
呼格吉勒圖被帶回警局時,他不知道為什么自己從報案人變成了被懷疑的對象。
但他心里始終相信,自己只要解釋清楚,一切都會沒事的,警察會發現真相,抓到真正的兇手。
可他沒想到的是,等待他的不是合理的詢問,而是一場徹頭徹尾的噩夢。
當他第一次被押入審訊室時,幾名警察圍著他,審問聲充斥在狹窄的房間里:
“你為什么當晚會去女廁所?”“你是不是看到了什么?”“為什么偏偏是你報案?”
呼格吉勒圖反復解釋,自己只是碰巧聽到了呼救聲,不可能知道廁所里到底發生了什么。
然而,隨著他不斷的辯解,審訊氣氛變得愈發緊張。
馮志明多次親自過問進展,但始終沒有確鑿證據。于是,決定使用更加激烈的手段。
接下來的幾天里,呼格吉勒圖幾乎沒有休息的時間,每當他稍微閉上眼睛,耳邊總會響起急促的敲門聲。
緊接著就是新的審訊——新的質問,新的壓力。
警察們逼迫他承認罪行,用各種策略撕裂他的心理防線。
有時是威逼,有時是哄騙,甚至還有一次,一個警察告訴他:“你只要承認了,受害者其實沒死,你可以回家了。”
在一輪接一輪的精神和肉體折磨下,呼格吉勒圖的意志最終被擊潰。
他開始按照審訊人員的要求,編造起所謂的“罪行經過”,他在供詞里說,他在女廁內猥褻了那名女子,并在她反抗時將她掐死。
有了這一系列的“供述”,呼格吉勒圖被判死刑立即執行。
1996年,6月10日呼格吉勒圖被拉到刑場槍決,第一槍沒有致命,隨后又補了一槍。
自此,呼格吉勒圖的生命終結在了19歲這年。
他的父母整日以淚洗面,他們始終不相信自己的孩子會作奸犯科。
直到2005年真兇趙志紅的落網,事情終于真相大白。
馮志明的雙面人生
由于牽扯的人太多,案件從2005年就一直反復審查到2014年。
最終法院宣判呼格吉勒圖無罪,并賠償呼格吉勒圖父母205萬元。
呼格吉勒圖被平反的兩天后,曾經的“英雄”馮志明也被拉下了神壇——
馮志明因涉嫌職務犯罪被檢察機關帶走,開始了他的倒臺之路。
這一抓,徹底揭開了馮志明背后隱藏的貪腐帝國,調查顯示,他在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瘋狂收受賄賂,金額高達近4000萬。
更為離譜的是,馮志明私藏了4支槍械和近550發子彈,這一切讓他從“辦案能手”變成了一個貪腐巨鱷。
馮志明如何積累起這筆巨額財富?
據媒體報道,馮志明在擔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長期間,利用手中的權力與權勢,借助房產交易、合作牟利等方式,將大量不義之財收入囊中。
他甚至伙同妻子通過虛假交易,在房地產市場中大肆撈錢。
最令人瞠目結舌的是,馮志明還利用手中的公權力對他人施壓,逼迫地方政府為他提供個人利益。
比如在一次公安機關協助地方工商局保護施工現場時,馮志明要求對方送他一輛車,作為“感謝”。
這樣的行為,在他任職期間屢見不鮮,成為了他中飽私囊的慣用伎倆。
最終的結局:巨貪的覆滅
在漫長的調查和審判中,馮志明最終伏法。
2016年,呼倫貝爾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馮志明因受賄罪、貪污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等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18年,罰款人民幣110萬元。
曾經的警界英雄,如今淪為階下囚,馮志明輝煌的仕途就此終結。
他曾經站在光明的頂峰,被視為捍衛正義的象征,如今,他站在法庭上,成為了那個踐踏正義的人。
那些受賄的贓款、貪污的財產、非法藏匿的槍支彈藥,像一層厚厚的陰霾,籠罩在他曾經的光輝歲月上。
一個時代的警醒:正義不能遲到
馮志明的案件,為中國法治進程敲響了警鐘。
無論他曾經多么輝煌,無論他曾獲得多少榮譽,都無法掩蓋他濫用職權、貪腐無度的事實。
而呼格吉勒圖案則更是讓人們反思:
一個完善的法治體系,不僅需要法律制度的健全,還需要執法者自身的廉潔與自律。
正義可以遲到,但它不能缺席,馮志明最終得到了應有的審判,而那些被他冤枉、欺壓的無辜者也得到了遲來的公正。
然而,這并不能改變那些逝去的生命。
呼格吉勒圖的冤死,早已無法挽回。馮志明的故事已經結束,但你們怎么看?這樣的故事,還能避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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