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消息,中國人民銀行麗水市分行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顯示,浙江縉云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嚴格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且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或可疑交易報告,被處以70萬元罰款。
同時,相關責任人也受到處罰。其中,時任浙江縉云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七里支行副行長的李某松,以及時任溪東支行副行長的蔡某霖,因對銀行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的行為負有責任,分別被處以1萬元罰款。另外,時任該行財務會計部總經理的丁某宇,因對銀行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或可疑交易報告的行為負有責任,被處以2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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