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有博主爆料,小區沒有物業,樓頂漏水,業主不同意啟用維修基金,開發商稱已過保,讓業主自治管理,奈何沒有業主肯參與。
看了官方回復的內容,該小區業主是想不花一分錢,不擔任何責任,就想讓街道和社區免費給維修,進行兜底服務,可地主家也沒有余糧,誰也經不起白嫖。你怎么看?
- 這究竟是咋回事?
我們來看看該博主提供的信息。這是當地街道辦的官方回復。
官方回復(點擊回復)幸福街道辦事處回復:
關于南標小區樓頂常年漏水問題工單回復
關于南標小區樓頂常年漏水問題后,經幸福街道磨南社區現場了解情況如下:
一、調查情況。關于南標小區樓頂常年漏水問題,磨南社區工作人員第一時間核實相關情況。
二、處理情況。社區了解情況,南標小區目前開發商已撤離,且小區暫無物業接管,確實面臨維修資金和責任主體缺失的難題。漏水屬于公共區域(如樓頂、外墻),根據《民法典》規定,組織業主共同協商分攤維修費用,社區也曾多次找過開放商,開放商表示房屋質保期已過。曾提議啟用房屋維修基金,小區很多業主不同意啟用維修基金。由于歷史遺留問題,導致之前業主委員會成員不肯繼續擔任, 社區也曾多次想協助南標小區成立新的業主委員會,規范小區管理,實現小區自治管理,奈何沒有業主肯參與。非常理解您因房屋漏水遭受的困擾,給生活帶來的不便,也感謝您對社區工作的關注和支持,社區也會持續關注老舊小區房屋狀況!
三、溝通反饋情況。下一步,社區關注相關情況進展。
從官方回應來看,這個小區目前的處境很尷尬。哪怕就是一個樓頂漏水問題,也沒法處理。一方面,開發商表示已經過保,不再質保。另一方面,小區也沒有物業管理。就連成立業委會,也沒有業主愿意參加。
社區提出相關業主分攤費用維修,得到拒絕。建議動用維修基金,許多業主不同意,估計漏水的不是自己樓層,一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姿態。這真的就難搞了!
據查詢,這個南標小區是南昌灣里區幸福街道辦管轄。
針對此事,有網友表示,當時買頂樓的時候就知道會有這種風險,一平方便宜1000-2000塊。我們小區頂樓15000,其他樓層16000-18000便宜一定是有道理的,夏天家里比別人高3度,冬天低3度。樓頂防水開發商只保修5年,第6年漏水自己修。不要妄想去用大修基金維修沒人同意,物業只要能證明不是外力作用造成漏水也可以免責。如果收到外力影響,導致房屋流水物業有監管失責,那這錢他要花。
有網友分析,這小區說到底就是個徹底爛掉的小區了,沒有物業肯接手,沒有人愿意干業委會。這種小區特別適合那些對物業收費有意見的人。
也有網友爆料,哈哈哈,我兄弟頂樓就是漏水。然后讓物業找住戶簽字。樓下住戶不簽,物業就整了一個放棄頂樓權益的讓他們簽,不簽就交錢維修。兩個選項,后面都放棄了,我兄弟自己花錢做的防水,然后和頂樓另外一個鄰居各自建了個花園和菜園。非常舒服。
- 其實類似問題,屢見不鮮。此前就有網友爆料發帖,直呼無奈。
一名山東網友稱,前幾天小區的群里,物業發了公告。樓頂由于漏水,需要動用維修基金,希望住戶簽字確認。如果動用維修基金,每棟樓必須三分之二的業主同意才行。
消息一出,住頂層的業主都積極簽字,而其余業主卻沒有簽字的,問其原因,他們說,閣樓我們又沒用,我們不簽。結果,只有三分之一的業主簽了字,沒有達到動用維修基金的條件,此事就不了了之了。沒辦法,住頂層的業主,為了不再受漏水的損害,自己掏錢來維修。遇到這些不講理的鄰居,真是沒辦法。
其實,這種事情的發生,還是需要業主齊心協力。頂層漏水,雖然看上去只會影響頂樓業主,但是,頂樓是不是大家共用的陽臺?比如,晾曬衣物等方面。
如果沒人愿意動用維修基金,那頂層業主自己掏錢。那就很可能會讓這些業主“占有”。比如,上述網友提及的方法,讓物業找住戶簽字。樓下住戶不簽,物業就整了一個放棄頂樓權益的讓他們簽,不簽就交錢維修。兩個選項,后面都放棄了,頂層業主花錢做的防水,然后和頂樓另外一個鄰居各自建了個花園和菜園。這或許是破解樓頂漏水比較好的方法。
對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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