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智云(300097)于6月11日發布公告,披露了公司股票交易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的最新進展。
公告顯示,2024年12月10日,ST智云收到大連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監管部門認定,公司原控股子公司在2022年存在虛增營業收入及利潤的行為,導致公司2022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鑒于公司涉及的違法違規行為觸發了相關規定中關于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自2024年12月12日起被實施ST。隨后,在2025年3月14日,公司正式收到了大連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目前,ST智云已完成對2022年財報的會計差錯更正及追溯調整。根據相關規定,在股票交易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期間,公司至少每月披露一次差錯更正進展公告。
根據已有信息,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于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12日期間買入ST智云股票,并在2024年4月13日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有機會向公司索賠。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公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報名參與索賠,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目前,劉鵬律師代理的投資者訴ST智云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已遞交至法院立案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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