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宋瀟 實習生 姚媛媛
商家展示的警用器械
日前,重慶一位68歲老人使用手銬控制13歲男孩的事件引發了廣泛關注。記者調查發現,本應嚴格管控的警用手銬、警棍等裝備,在某二手交易平臺上,仍在公開售賣。一些售賣警用器具的商家,商品的價格在幾十元到幾百元不等,并宣稱“多貴都有人要”“還有玫瑰金、土豪金的”。多個商家都自稱有資質,從某安全設備有限公司處進貨。
6月12日,記者聯系到這些商家所稱“進貨”的山東煙臺某安全設備有限公司。該公司從事警用器材生產多年,是集研發、生產、銷售為一體的專業警用裝備制造企業,公司總經理鄭先生告訴記者,他們之前也追蹤過這件事,對于有資質和證明的客戶,他們會先審核,但存在有人進貨之后又倒賣給其他人的情況,“之前警方查處過兩例,警用器械是不能隨便賣的。”
二手交易平臺可買警用手銬?
商家稱“你想要的基本都有”
在某二手交易平臺上,搜索“手鏈腳鏈”等關鍵詞,就會出現大量指向模糊的商品帖子。在這些帖子中,配文諸如“玩具手銬鑰匙扣”“各款式手鏈腳鏈” ,詳情頁僅展示手鐲、玩偶飾品、情趣用品等普通商品圖片,卻在顯眼位置標注“包郵保真”,售價200~300元不等。
實際上,這些商品并非表面所示的普通飾品、玩具,而是帶有警察標識的手銬、噴霧、警棍等警用裝備。
6月12日,記者在該二手交易平臺聯系到幾位商家,當記者向商家表達了購買意向后,對方均要求添加微信詳聊。商家小張(化名)直接向記者展示了不同款式的金屬手銬照片,他表示,這些均為警用裝備。其微信朋友圈內,分享了大量印有警方標識的警棍、皮帶、強光手電等裝備,并表示可供購買。
商家表示展示的均為警用裝備
商家彭先生(化名)則更為謹慎,他先是詢問具體需求,發送對應款式手銬照片后便迅速撤回。他透露“你想要的基本都有”,并表示機械棍、催淚噴霧等正品警用裝備一應俱全。
在這個過程中,這些商家往往打著“防身”“安防”的名頭售賣帶有編號的警棍、手銬、手電、噴霧等警用裝備。其中,手銬類型多樣,有筒銬、板銬等,顏色豐富,包括銀色、玫瑰金色、彩色,以迎合不同買家需求。他們通過“手鏈腳鏈”等模糊表述包裝違禁品,以此逃避平臺監管。
有商家給出的手銬類型多樣,顏色豐富
記者進一步調查發現,此類違規交易并非個例,在多個社交平臺上通過搜索相應關鍵詞,仍能發現大量相關售賣帖,有的網友的用戶名中,就多含“戶外”“裝備”等字眼,帖子詳情中直接展示金屬手銬實物照片。
購買時需出具采購證明
另有商家表示只能防身或收藏
隨后,記者又在平臺上聯系到了一位宣稱售賣防身工具的批發商戶王先生(化名)。他向記者發送了大量警用裝備照片。他透露,為規避風險,裝備上的編號下周開始將全部用打磨機磨掉,“編號是有單一性的。出問題很容易追溯到廠里。”他自稱是從某安全設備有限公司拿貨,代理銷售。王先生還坦言,這類警用手銬的需求量很大,“多貴都有人要,一副賣200多就有的賺了。”
商家展示的警用器械
此類商品的安全性如何?王先生稱“放家里用就沒事。”而同樣的疑問,商家彭先生也表示,只要不通過安檢,不乘坐飛機、高鐵就沒問題,想怎么用就怎么用。但彭先生表示,購買時要出具采購證明,不然不予售賣。另有商家告訴記者,只能買來防身或者收藏,其他用途的不適合購買。
商家宣稱器械可防身和收藏
制造商回應:
購買需要資質,存在商家盜用網上圖片的可能
在采訪過程中,有多名商家都自稱是從山東煙臺某安全設備有限公司處進貨,并展示了由該公司作為制造商的多款警用產品圖片。6月12日,記者與這家公司取得了聯系,該公司總經理鄭先生對于網上有人售賣警用手銬一事,也表達了自己的“困擾”。
商家稱,這些警用器械是從煙臺某安全設備有限公司處進貨
鄭先生說,他們公司是一家從事警用器材生產二十多年的企業,專業生產手銬、腳鐐、伸縮警棍、約束帶、訊問椅、警用約束叉等警械產品,屬于公安單警裝備入圍企業,公安部“警標委” 會員單位,旗下多個產品還通過了國標體系認證,并擁有多個專利產品,“警用器械是不能隨便賣的,一般在我們這里訂貨,都需要嚴格的資質認證,網上的那些商家產品,很有可能是隨便下載或者盜用的圖片。”
鄭先生告訴記者,他們也確實追蹤過關于網上有商家和代理售賣警用器械一事,“因為這些人就是說從我們這兒進的,但是有些根本不是我們這兒出去的,他們有可能是下載的網上的圖片。”而在這之前,該公司還遇到過兩起因他人售賣警用器械,警方到公司進行查處的案例,一例是客戶有資質,但是從該公司進貨后又倒賣給其他人,另一例則是提供假冒的資質,冒充合規企業來下單的,最后都被警方查處了。
鄭先生說,在全國,像他們這樣的警用器械制造商其實還有很多家,但是對于那些在網上售賣的渠道和商家,他們也無力去追溯,“我們就是在審核的時候,嚴格把控,首先你必須要有營業執照,且必須有經銷的警用裝備才行,其次,比如指定的公檢法機構,那相應的對接人也必須要有警官證等證件才行,另外,包括警用手銬之類的,達到5副以上,就需要單位加開證明和經辦人的警官證才行。”
律師解讀
非法生產、買賣警用裝備可入刑
北京澤亨律師事務所律師胡磊告訴記者,手銬是公安等國家司法機關,用于控制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者的法律械具。按規定,普通人不能持有、使用和交易。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81條對于非法生產、買賣警用裝備罪的規定,非法生產、買賣人民警察制式服裝、車輛號牌等專用標志、警械,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隨后,對于有商家售賣警用手銬等器具的情況,記者隨后跟平臺客服進行反饋,平臺客服表示,涉及警用器械等帖文是不允許發布的,平臺會有關鍵詞屏蔽等措施,另外,也可以按照相關規定,在平臺進行舉報。“我們系統是通過大數據多維度檢測的,無法全部一次性排查到位,部分賣家可能是違規了,沒有被處置,但不代表平臺認可該類行為,只要排查到違規屬實都是會被處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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