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員請就位》中鐘欣潼對阮玲玉之死片段的精彩演繹,讓阮玲玉之死再度成為熱議話題。她將阮玲玉想活卻不得不赴死的絕望,以及人心涼薄、人言可畏的處境詮釋得淋漓盡致,勾起了大眾對這位默片女王的回憶。二十世紀二、三十年代,阮玲玉憑借精湛演技驚艷影壇,成為默片女王。然而,1935年3月8日,她卻突然自殺,震驚整個上海,輿論瞬間炸開了鍋,各種猜測和討論甚囂塵上。阮玲玉死后,先后流出四封遺書,真真假假,眾說紛紜。唐季珊率先拿出兩封遺書,將矛頭指向張達民,可張達民卻質疑遺書筆跡,認為唐季珊偽造。一個月后,香港小報又刊出梁家姐妹提供的另外兩封遺書,內容截然不同,讓事件更加撲朔迷離。四封遺書真偽難辨,但阮玲玉的人生悲劇卻是實實在在的。那么,這些遺書背后究竟隱藏著怎樣的真相?阮玲玉之死又有著怎樣不為人知的故事呢?
因為《演員請就位》的一段表演,阮玲玉之死重新成為熱議的話題。
演員鐘欣潼因將阮玲玉之死的片段演得細膩動人,收獲好評——眼睛里寫滿了想活,手上卻不得不赴死,真正詮釋了什么叫人心涼薄,人言可畏……
鐘欣潼飾演的阮玲玉
阮玲玉遺事:遺書有真假,悲劇卻是真的
對大多數人來說,“阮玲玉”這個名字,并不陌生。
二十世紀二、三十年代,阮玲玉憑借扎實精湛的演技驚艷影壇,成為名副其實的默片女王、“中國的嘉寶”。然而,1935年3月8日——全國婦女解放日這一天,她突然自殺,驚動整個上海,各種輿論甚囂塵上,對阮玲玉的自殺展開了一場大討論。
阮玲玉
阮玲玉死后,先后流出四封遺書,真真假假,眾說紛紜。按常理,阮玲玉留遺書是有充分理由的。作為女兒和母親,她有必要留下遺書,對其母親和養女有所善后;作為員工,她也有必要給電影公司一個交代。
最早聲稱阮玲玉留有遺書,而且還是兩封的,是阮玲玉的“現任”丈夫唐季珊。
第一封這樣寫道:
我現在一死,人們一定以為我是畏罪,其是(實)我何罪可畏?因為我對于張達民沒有一樣有對他不住的地方,別的姑且勿論,就拿我和他臨別脫離同居的時候,還每月給他一百元。這不是空口說的話,是有憑據和收條的。可是他恩將仇報,以冤(怨)報德,更加以外界不明,還以為我對他不住。唉,那有什么法子想呢?想了又想,惟有以一死了之罷。唉,我一死何足惜,不過,還是怕人言可畏,人言可畏罷了。
第二封內容是:
季珊:我真做夢也想不到這樣快,就和你死別,但是不要悲哀,因為天下無不散的宴席,請代千萬節哀為要。我很對你不住,令你為我受罪。現在他雖這樣百般的誣害你我,但終有水落石出的一日,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我看他又怎樣活著呢。鳥之將死,其鳴也悲,人之將死,其言也善,我死而有靈,將永永遠遠保護你的。
我死之后,請代拿我之余資,來養活我母親和囡囡(阮玲玉養女),如果不夠的話,那就請你費力罷!而且刻刻提防,免她老人家步我后塵,那是我所指望你的。你如果真的愛我,那就請你千萬不要負我之所望才好。好了,有緣來生再會!另有公司欠我之人工,請向之收回,用來供養阿媽和囡囡,共二千零五元,至要至要。另有一封信,如果外界知我自殺,即登報發表,如不知請即不宣為要。
阮玲玉絕筆(民國)廿四年、三月七日午夜
阮玲玉在第一封遺書里,語氣強硬地痛責前夫張達民“恩將仇報”,讓她陷入可怕的輿論漩渦之中,只得以死自證清白。“人言可畏”四個字,也成為轟動一時的絕語。在第二封遺書里,表達對現任唐季珊的安慰和感激,言語間多是溫柔,遺書對張達民、唐季珊兩人的態度,阮玲玉一踩一捧,愛憎分明。
遺書公布之后,輿論沸騰,乃至有人質疑其真實性。大家的懷疑不是沒有道理:阮玲玉原本讀書不多,極少寫作,加上生死關頭情緒激動,不大可能會留下這樣行文暢達的遺書。張達民也表示“筆跡不對”,矛頭直指唐季珊偽造遺書,故意抹黑別人,洗白自己。
最關鍵的疑點還是阮玲玉對唐季珊的態度。眾所周知,唐季珊對阮玲玉始亂終棄,甚至在公開場合毆打過阮玲玉。阮玲玉死前的態度,十分反常,所以遺書是假。
果然,就在唐季珊拿出阮玲玉兩封遺書的一個月后,香港小報《思明商學報》刊出了阮玲玉的又一版遺書,同樣是兩封,由梁賽珍和梁賽珊姐妹倆提供。
第一封:
達民:我已被你迫死的,哪個人肯相信呢?你不想想我和你分離后,每月又貼你100元嗎?你真無良心,現在我死了,你大概心滿意足啊!人們一定以為我畏罪,其實我何罪可畏,我不過很悔誤(悟)不應該做你們兩人的爭奪品,但是,太遲了!不必哭啊!我不會活了,也不用悔改,因為事情已經到了這種地步。
第二封:
季珊:沒有你迷戀“XXX”(指唐季珊的新情人),沒有你那晚打我,今晚又打我,我大約不會這樣吧!我死之后,將來一定會有人說你是玩弄女性的惡魔,更加要說我是沒有靈魂的女性,但,那時,我不在人世了,你自己去受吧!過去的織云(即張織云,唐季珊曾玩弄過的女影星),今日的我,明日是誰,我想你自己知道了就是。
我死了,我并不敢恨你,希望你好好待媽媽和小囡囡(阮玲玉養女),還有聯華欠我的人工2050元,請作撫養她們的費用,還請你細心看顧她們,因為她們唯有你可以靠了!沒有我,你可以做你喜歡的事了,我很快樂。
玲玉絕筆
這兩封遺書整體風格一致,阮玲玉都列舉了張達民和唐季珊的暴行并深受其苦,張達民的苦苦相逼,讓自己而走上絕路,唐季珊的毒打是“壓死駱駝最后一顆稻草”。
不過梁家姐妹提供的這一版遺書,也有人認為動機不純。名義上為阮玲玉伸冤,實則是為了自保。因為當時唐季珊與梁賽珍有染,坊間早有傳聞,梁賽珍與阮玲玉還是鄰居,關系密切,“識姐近十載,相待如骨肉”。
如果傳聞是真,那么遭受愛人與閨蜜雙重背叛的阮玲玉,該是多么失望無助而走上絕路。
歷史就是這樣一個不斷被敘述,不斷被建構的過程。四封遺書,真真假假,其實已經不那么重要了。不過阮玲玉的死,她的人生悲劇卻是真的。
阮玲玉情事:“貪一點兒依賴,貪一點兒愛”
對阮玲玉來說,愛情是她的一種內在“生命氣質”。浪漫而又情感豐富的阮玲玉,總是“貪一點兒依賴,貪一點兒愛”。只可惜深情總是錯付,最終落得遍體鱗傷,香消玉殞的結局。
阮玲玉16歲那年,張達民對她一見鐘情,好女怕纏男,架不住張達民的窮追猛打,不久兩人便開始同居。然而,張達民自幼嬌生慣養,不學無術又揮霍無度,讓兩人的生活越發拮據。直到阮玲玉進入明星公司拍攝電影,挑起養家糊口的重擔。隨著阮玲玉事業上的成功,她與張達民之間的愛情也走到了盡頭。
阮玲玉一方面努力拍戲,掙錢維持這個家;另一方面卻又愛得卑微,對自己的處境優于張達民而心懷不安。就連分手之后,仍三番兩次求人給張達民安排美差事,說明她念舊情,對張達民仁至義盡;也說明了她對“女強男弱”的兩性差距是有心理負擔的。
阮玲玉的矛盾心理,給了張達民可趁之機。敏感的阮玲玉擔心自己名譽受損,不希望感情隱私見報,使得張達民以此為要挾,不斷敲詐勒索,最終對簿公堂。
就在阮玲玉急于擺脫張達民時,唐季珊趁虛而入,給了阮玲玉短暫的慰藉。然而讓她萬萬沒想到的是,剛出了虎穴,又進了狼窩。
茶葉富商唐季珊當時四十歲,給時人的印象就是玩世不恭、揮金如土,他是情場老狐貍,尤其與電影女明星走動頻繁。1932年,唐季珊拋棄影星張織云,猛烈追求阮玲玉,處處殷勤體貼。
彼時張織云曾致信阮玲玉:“我的現在,就是你的將來。”
然而甜蜜攻勢難以抵擋,正如阮玲玉自己所言:“我太軟弱了,我這個人經不起別人對我好。要是有人對我好,我也真會像瘋了似的愛他!”
阮玲玉最終還是接受唐季珊,與張達民簽訂脫離約據,于1933年8月開始與唐季珊同居。
同居后,唐季珊的真面目才慢慢顯露出來。他不僅在外拈花惹草,生性放蕩,對阮玲玉的控制也十分嚴重,阮玲玉出席活動不能自己做主,要先獲得唐的批準。他還甚至在公共場合打罵阮玲玉。
唐季珊扭曲而又狂暴的愛,讓阮玲玉痛苦不堪。唐季珊與其他女性的曖昧糾纏,也讓阮玲玉傷透了心,對愛情失望至極。
“張達民只是把我當作搖錢樹,唐季珊也只是把我當作專利品,他們誰也不懂的什么是愛情。”
當張達民控訴阮玲玉,所有的負面新聞接踵而至,面對人言可畏的僵局、虛情假意的愛戀、一再失敗的婚姻,阮玲玉心已死,決定一死了之。
人言可畏:是非太無憑,百犬吠聲殺弱者
無可否認,導致阮玲玉自殺的原因有很多,但是新聞記者的夸張報道卻難逃干系。
各色小報雜志不斷“爆料”阮玲玉生活隱私,并對她和張達民、唐季珊三人之間的關系進行過度渲染,做了很多不負責任的報道。甚至一些報紙對她主演的《血淚碑》《白云塔》《故都春夢》等影片進行臆想捏造,將阮玲玉的生活,與她在屏幕上扮演的風塵女角色混為一談。
乃至于《申報》也用“通奸”等字眼描寫阮玲玉,一時間,阮玲玉成為吃瓜群眾口中的“放蕩女”。敏感且愛惜名譽的阮玲玉,就這樣被逼上絕路。
可見阮玲玉遺書可能是假,但那句“人言可畏”卻是千真萬確的。即便是阮玲玉死后,一些新聞記者仍然沒有消停,指責阮玲玉的愛慕虛榮,禁不住金錢誘惑,才會被男人玩弄,一切都是咎由自取。
阮玲玉自殺后不久,魯迅寫下《論“人言可畏”》一文,痛斥當時新聞界的丑惡現象和惡劣風氣。最終,阮玲玉的死上升為嚴肅的社會問題。這是一個持續的過程,也是社會發展進程的一面鏡子。
1947年10月7日,中國第二起“阮玲玉式”的悲劇發生。上海越劇名伶筱丹桂自殺,留下遺言:“做人難,人難做,死了。”
與阮玲玉自殺后,社會輿論更多的是側重于娛樂八卦、明星隱私,流于表面化相比,筱丹桂自殺后,輿論走向更富正面色彩,較為理性和深入。人們更多的是透過其自殺現象,探究社會本質,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筱丹桂更是被塑造成反對夫權的典型。
只可惜,阮玲玉沒能等到這樣的好時代。在《演員請就位》節目中,阿嬌所念的遺書是由梁家姐妹提供的版本。也就是說,是張達民和唐季珊兩個男人,合力害死阮玲玉。這種推論,在當時雖有爭議,卻也有其合理的社會根基在。
民國時期,人們積極擁抱新思想,崇尚自由平等的愛情觀,但是在情感上,統御幾千年的傳統倫理道德依然是支配他們的行為準則。
對于阮玲玉來說,愛情是她一生的跋涉。阮玲玉自認是新女性,卻也始終受制于“舊傳統”,無法逾越男女兩性的“道德鴻溝”。
在阮玲玉悲劇中,可以發現社會輿論對于男女兩性的關系,存在著雙重的道德標準,一方面,人們對男性的道德要求寬松,嫖娼、納妾、重婚等不道德行為,可以得到包容,最多只是加以無關痛癢的譴責;而另一方面,人們對女性的道德要求卻嚴厲至極,女性群體在舊社會處處遭受著壓迫和歧視。這種“雙標”注定了阮玲玉的悲劇。
阮玲玉之死,遺書真假難辨,但背后的真相卻令人唏噓。她一生渴望愛情,卻總是深情錯付,在張達民和唐季珊之間輾轉,最終遍體鱗傷。而新聞記者夸張報道、過度渲染她的生活隱私,將她與銀幕角色混為一談,用“通奸”等字眼攻擊她,讓她陷入“人言可畏”的絕境。即便在她死后,一些記者仍指責她咎由自取。魯迅為此寫下《論“人言可畏”》,將她的死上升為嚴肅的社會問題。與阮玲玉相比,筱丹桂自殺后輿論走向更理性深入,可惜阮玲玉沒能等到這樣的好時代。阮玲玉自認是新女性,卻始終受制于“舊傳統”,無法逾越男女兩性的“道德鴻溝”。社會輿論對男女兩性關系的雙重道德標準,注定了她的悲劇。阮玲玉之死,不僅是個人悲劇,更是時代的悲劇,值得我們深刻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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