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呂德文】
一
6.11,第九個國家器官捐獻日。
我是器官移植的受惠者,但我也是剛剛知道這個紀念日。
我曾經就醫的中南醫院肝膽研究院(器官移植中心)在武漢大學萬林藝術館做宣傳活動。家人告訴了我這一消息,就特意去現場看一看,見到了我的主治醫生、OPO主任和護士長,還有其他很熟悉的醫護。很是親切,相談甚歡。
護士長說,本來想通知我的,但怕我有心理負擔。畢竟,活動是在我工作單位舉辦,如果通知了我,我來還是不來呢?萬一我忌諱,豈不是給我增加壓力。醫者仁心,真是為患者考慮。
移植患者和其他病人的不同之處是,住院時間特別長,少則個把月,多則幾個月,甚至半年一年。出院后,還要定期復查,終身保持聯系。因此,患者在理論上應該和移植中心保持密切聯系。
站在移植中心的角度而言,他們無論是出于職業倫理,還是工作規范,都傾向于和患者建立較為緊密的聯系。因此,醫患之間是很容易建立類家人關系的。
護士長的周到考慮,其實就是一種想要關心,卻又怕打擾患者的微妙心理。
我跟護士長說,我早就把研究院的醫護人員,當作自己“家人”了。我在移植中心呆了兩個月,對他們的工作有深切體會,既要保證專業規范,又要顧及患者及家屬的各種感受,還要應對社會上的各種壓力,實屬不易。
我可以說是在完全不了解器官移植的情況下,突然之間就成了移植病人的。我這種患者,按理應該對此有了解。其實不然。我自己,家人,還有同學,老師,其實都不甚了解這一技術。
直到真正面臨需要做移植手術的境地的時候,才了解這一學科,技術,關注起社會上器官移植的看法。
住院期間,科室領導和醫護會無意說起他們這個行業。談得最多的是,他們所理解的器官移植行業,和社會上的看法,幾乎有天差地別。但是,作為從業者,他們似乎很是無奈。
在我看來,社會質疑比較多,乃至于陰謀論流行,首先是因為不了解,有疑慮。事實上,大眾的認知,其實并不來自于專業論證,抽象的數據、嚴密的說理,其實是很蒼白的。真正有力量的,反而是那些充滿情節,有戲劇沖突的故事。而小概率的事件,還有自媒體人的演繹,以及這些事件帶動的情緒流動,卻會讓人印象深刻。
刻板印象,未必符合事實。哪怕是曾經的事實,也未必的今日的真相。
其實,我一直都有一個愿望,希望能對他們的工作有一點幫助。但自己能做的,其實很少。寫一點自己的所感,也算是一種表達。
數據來源于《中國器官移植發展報告》
二
6.11這個日子很特別,是“路遙遙”的諧音。這種表達應該是一種激勵,前路遙遙,并非無期。
但這很可能是無奈現實的寫照。
據中國人體器官捐贈管理中心的數據,截至2025年06月10日,志愿登記人數7107804,實現捐獻例數59684,捐獻器官個數185007。
中國器官捐贈的絕對數量,在全世界名列前矛。但從人口比例看,則可謂是“名落孫山”。
這些年,中國的移植醫學技術突飛猛進,但受制于器官來源,受益者非常有限。國家衛生健康委人體組織器官移植與醫療大數據中心數據分析負責人史贏曾在一個場合表示,截至2024年10月,全國17.1萬器官衰竭患者等待移植,其中等待腎臟的有144695,肝臟為22102,心臟為3316,“器官供需比為1:8.36,器官捐獻供需矛盾嚴峻”。
更麻煩的是,這兩年全國器官捐獻志愿者的新增登記數量出現斷崖式下降。參加活動的幾位醫生,都對此情況憂心忡忡。社會上只要出現一例涉及器官移植的輿情,就會直接影響器官捐贈志愿者登記數。
可見,公眾對器官捐贈、分配與移植的疑慮,一直還存在。如何建立專業機構與大眾之間的信任,的確是“路遙遙”。
人們對器官捐贈的疑慮,有一定的歷史原因。我國的器官移植的來源,在相當一段時間內主要依靠死囚。在特定的歷史背景下,這一做法有合理性。危害社會(特別是奪人性命)的人,最后反饋社會,符合民間的道義倫理。
但隨著社會發展,這一做法已經不合時宜。因為這一做法,中國政府受到國際人權組織的批評。甚至于,還受到國際移植學科專業組織的制裁。
因此,中國政府在2012年左右,開始建立公民自愿捐贈器官的系統工作,確定公民自愿捐贈是唯一合法的器官來源。這一做法,很快就得到了國際同行的認可。
2023年,《人體器官捐獻和移植條例》通過,并于2024年1月1日開始實施。條例回應了大眾關心的焦點,明確一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買賣人體器官,不得從事與買賣人體器官有關的活動”。
客觀上,我國的人體器官捐贈管理系統已經非常完整,公開透明、系統完備。
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友誼醫院舉辦國家器官捐獻主題宣傳日活動
三
但器官捐獻的具體工作效果,卻很難盡如人意。
我國傳統文化強調“身體發膚,受之父母”。甚至于,有關規定也體現了這一文化。比如,條例規定,“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有權依法自主決定捐獻其人體器官”。但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只要有任何一方反對,器官捐贈不得實施。
所以,公民捐贈意愿是一回事,但實現捐贈與否,則又是一回事。在實踐中,一些去世后的公民生前已經簽署法律文書,一開始家人也表示支持,但一切工作準備就緒,家屬又臨時變卦的,并不鮮見。
客觀上,農村地區的傳統喪葬觀念,也在影響捐贈意愿。在“入土為安”的思想觀念下,如果不對人體器官捐贈有深度理解,表層的文化沖突很容易成為成為器官捐贈事業的障礙。
醫學是救死扶傷的高尚事業,用于拯救他人生命的器官捐贈事業,理應受到文化上的辯護。我們還需要生命教育,以及關于生命倫理的討論。
人體器官移植是一個極端嚴肅事業,其社會敏感性很高。在過去,有一些不合法,不合規的做法,的確在影響這一事業的合法性,也制造了公眾質疑。短視頻平臺上,不少博主是不是還會拿很多年前的案件進行演繹,對一些毫無關系的事件進行解讀。
一些甚至毫不相關的醫鬧案件,扯上器官捐贈,因為怕敏感而不去公開討論,不去嚴肅對待,息事寧人的做法,可能是以最簡約的辦法解決了個案,卻給器官捐贈事業的聲譽造成了極大傷害。
某大型三甲醫院,便遭遇了類似無妄之災。一年輕男子因車禍被送往腦外科治療,按照其病情,醫生兩次主張,因及時進行開顱手術,其父同意手術,但其母卻堅決不同意手術。幾天之后,該男子生命垂危。主治醫師詢問家屬意見,是否有捐贈意愿。家屬不同意,此事作罷。
其母無法接受事實,認為是醫院救治不積極導致悲劇。但衛建部門的調查表明,醫院沒有任何責任。此事就此了結。
未曾想,幾年后,其母在網絡上不斷炒作,妄稱醫院為了器官來源而故意拖延治療,從而引起一時風浪。
業內人士非常情況,此事,連醫院的器官捐贈獲取組織(OPO)都還沒有介入,根本就和器官移植沒有任何關系。但社會觀感上看,患者家屬的敘述,卻迎合了陰謀論。在忽略證據和專業分析的情況下,這種解釋也是一種“合理”解釋。
可以肯定的是,國家人體器官捐贈管理系統恰恰是為了解決過去的問題而生的,過去的問題不應該成為現系統的包袱。新的無關事件,也不應讓器官捐贈移植工作來背包袱。
有人諱疾忌醫,對醫院和醫生高度不信任。但從醫院和醫生的角度看,卻也是視輿情和流言如猛獸。因此,無力去參與社會討論。
器官捐贈和移植工作,和急癥科、腦外科、重癥科等科室工作密切相關。但無論從哪個角度看,他們未必會配合OPO工作。畢竟,醫生哪怕是詢問一下捐贈意愿,也可能招致無妄之災。這導致OPO工作開展步履維艱。
OPO工作還依賴于系統支持。比如,醫保基金是關鍵力量。因為,對于很多終末期病而言,器官移植是節省醫保支出的有效路徑。很多國家的醫保基金深度介入OPO工作,通過醫保支出引導患者的捐贈意愿,以及其他科室的工作配合。
在這個意義上,要建立更加高效和完備的器官捐贈和移植系統,無論是社會認知,還是有關機構的配合,的確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四
當我躺在病床上,感到生命將逝時,交代家人有個萬一,把我器官捐贈了,頓感安寧。
實際上,中國文化基因里,是可以化解一些淺層文化禁忌的。一個人如果能夠在離開這個世界以后,還能造福社會,惠及他人,這種“人間大愛”、“無我”,應該是對生命的最高禮遇了。
很幸運,我竟然最后得以重生,還有機會親自登記捐贈系統。
系統非常方便,說是十秒鐘就可以完成。我花了一分鐘,把所有選項都勾選了。
希望有越來越多的人加入這一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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