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記者黃莉玲 6月13日,市場監管總局通報一起罰沒金額上億的醫藥反壟斷罰單,釋放了“反壟斷、護民生、強震懾”的強烈信號。
當天市場監管總局2025年二季度例行新聞發布會上,市場監管總局新聞發言人、新聞宣傳司司長王秋蘋表示,市場監管部門持續加大醫藥領域反壟斷執法力度,對于任何威脅群眾用藥安全、推高民生成本的違法行為,保持“利劍高懸”的高壓態勢,守護好群眾“救命藥”“安心價”。
通報顯示,根據市場監管總局指定管轄,天津市市場監管委依法對自然人郭某某組織津藥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仙琚制藥股份有限公司、江蘇聯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國康瑞金制藥有限公司達成并實施價格壟斷協議作出行政處罰,罰沒款合計3.62億元,并對達成壟斷協議負有個人責任的人員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經查,2021年11月起,自然人郭某某通過溝通聯絡、組織聚會、實地走訪等方式,與四家企業相關人員商討提高地塞米松磷酸鈉原料藥價格,達成停止價格競爭、共同漲價的協議,四家企業隨后同步停止對外供貨,造成市場供應緊張,并按照協議共同提高價格。2022年2月至2024年3月,四家企業將地塞米松磷酸鈉原料藥銷售價格從每公斤8000元上漲到1.3萬元,排除、限制了市場競爭,進一步抬高地塞米松磷酸鈉制劑價格,直接推高醫保負擔與患者成本,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根據《反壟斷法》規定,天津市市場監管委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自然人郭某某頂格處以罰款500萬元;對四家企業沒收違法所得,并分別處上一年度銷售額8%的罰款,合計3.54億元;對四家企業中對于達成壟斷協議負有個人責任的四名責任人員分別處以60萬元罰款。
據王秋蘋介紹,作為醫藥領域重大典型壟斷案件,該案以法律剛性破除壟斷壁壘,以制度韌性護航市場活力,其典型性和示范性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在于破除壟斷壁壘,維護市場秩序。該案以法治利劍斬斷壟斷鏈條,既有力遏制價格操縱行為,也有效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為推動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營造良好環境。強化主體責任,促進行業合規。
其次是首次實現“組織者+企業+責任人”三重追責,倒逼經營者落實反壟斷主體責任,為醫藥行業構筑全鏈條治理提供法治保障。守護民生底線,彰顯執法溫度。
王秋蘋表示,案件既堅持“零容忍”執法震懾,對性質惡劣的自然人和涉案企業予以頂格處罰,又堅持寬嚴相濟,對主動提供證據的當事人依法減輕處罰,既保障了群眾利益和公共利益,也為行業健康發展釋放正向信號。
醫藥領域一直是我國反壟斷執法的重點領域之一。南都記者注意到,今年3月,反壟斷執法部門還依法對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壟斷案涉嫌企業罰沒合計2.23億元,且該案首次對有關人員追究達成壟斷協議的個人責任。
據悉,下一步,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加大醫藥領域反壟斷執法力度,對于任何威脅群眾用藥安全、推高民生成本的違法行為,保持“利劍高懸”的高壓態勢,守護好群眾“救命藥”“安心價”,絕不讓企業“帶病經營”損害群眾健康,絕不讓市場“蒙眼逐利”侵蝕公共利益。
四家藥企合謀壟斷共被罰3.54億,公司高管被追責罰6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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