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馬換換 王蔓蕾)6月13日晚間,方大特鋼(600507)披露公告稱,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收到江西證監局警示函。
經查,方大特鋼2024年未根據企業會計準則規定審慎確認收入,導致2024年一季度報告、半年度報告、三季度報告中營業總收入、營業總成本披露不準確。2025年4月30日,公司披露《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及追溯調整的公告》,對上述事項予以更正。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一款規定。公司時任董事長居琪萍和時任財務總監顏軍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五十一條第三款規定,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江西證監局決定對方大特鋼、居琪萍、顏軍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并將相關情況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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