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政府于6月12日通過了一項緊急稅收法令,對被雇人員和自雇人員的差旅費用報銷規定進行了重大調整。新法令最引人注目的變化是放寬了對海外差旅費用的可抵扣要求,即使是通過非可追蹤方式支付的費用也可獲得稅務抵扣。
根據新規,自雇人士在申報收入時,其在國外產生的差旅、食宿費用將可獲得稅務抵扣,且不強制要求通過可追蹤的支付方式完成。這一簡化措施旨在減輕自雇人士的稅務申報負擔。不過,與公司企業相同的是,招待費用的抵扣仍需通過可追溯的支付方式完成,且這一規定適用于全球范圍,而不僅限于意大利境內。
新法令還對2025年1月1日起實施的差旅費用可追溯性規定進行了調整。最初的規定要求所有差旅費用,包括國內和國外的交通(主要是出租車)和餐飲費用,都必須通過可追溯方式支付,否則將面臨雙重稅務處罰:雇員獲得的報銷需繳稅,而企業支付的報銷費用則不可抵扣。
這一規定在實際執行中給企業帶來了諸多困擾,特別是其適用范圍不僅限于國內差旅,還包括海外支出。考慮到該政策本意是通過反逃稅措施來確保收款方申報應稅收入,此次修訂將可追溯性要求的適用范圍限定為僅在國內發生的差旅費用。
此外,新法令還包含了其他稅收措施,包括將自由職業者繳納稅款的免附加費期限延長至7月21日。這些調整旨在與稅收改革中引入的新自雇人士征稅規則,特別是IRPEF-IRES立法法令相協調。
來源:意歐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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