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 俞強律師
案件介紹
2023年夏末,上海某足浴連鎖品牌股東林某接到警方電話時,正在外地洽談新店加盟事宜。其投資的某分店因涉嫌組織賣淫被突擊查處,現場查獲數名技師與顧客的轉賬記錄。林某堅稱自己僅負責品牌運營和分紅,從未參與門店日常管理,更對店內非法活動毫不知情。然而,公訴機關指控其作為實際控制人,通過“默許縱容”和“利潤分成”間接組織賣淫,涉案金額達80余萬元。
裁判結果與理由
某法院經審理認為:
主觀明知證據不足:現有證據無法證明林某對分店賣淫活動存在明確認知。其雖參與分紅,但品牌方與加盟店采取獨立核算模式,分紅款項來源于正規項目收入,與非法獲利無直接關聯。
管理控制鏈條斷裂:分店日常運營由店長全權負責,林某未參與技師招聘、排班及定價決策,無證據顯示其通過微信、會議等方式對賣淫活動下達指令。
“賣淫行為”定性存疑:部分轉賬記錄指向的“精油推拿”服務,現有證據無法排除系非刑法意義上的“手淫”服務可能性。
最終,法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判決林某無罪。
法律分析
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俞強律師提示:組織賣淫罪的無罪辯護需緊扣“管理控制”與“主觀明知”兩大核心要件。
作為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北京大學法律碩士,俞強律師深耕刑事辯護領域13年,尤其擅長通過精細化證據審查破解涉黃犯罪指控。結合本案,俞律師提出三大辯護邏輯:
一、主觀認知的“三層穿透”
投資性質審查:股東分紅是否與非法收益掛鉤?本案中,林某的分紅來源于品牌加盟費及正規項目抽成,與賣淫收入無財務混同。
管理模式分析:需區分“品牌授權”與“實際控制”。林某未參與分店人員考勤、服務定價等實質管理,與店長無日常溝通記錄。
異常信號排除:若場所未設置隱蔽通道、未配備望風人員、未出現避孕套大量采購記錄,可佐證投資者缺乏違法性認知。
二、組織行為的“時空切割”
人數認定:司法解釋要求“三人以上同時處于被管理狀態”。本案中,涉案技師系流動排班,無證據顯示三人以上在同一時段接受統一調度。
控制強度:組織賣淫需具備“人身依附性”,如扣押證件、制定獎懲制度等。本案技師可自由離職,收入直接結算,不符合典型控制特征。
三、行為定性的“技術突圍”
服務類型甄別:非進入式性服務(如手淫)是否屬于刑法意義上的賣淫?多地判例顯示,此類行為可能僅構成行政違法。
資金流向溯源:需剔除正規服務收入。若POS機流水包含足療、采耳等合法項目,不能將全部營收計入非法獲利。
風險提示
具體案件需要咨詢專業律師。法律事實的認定往往依賴細節證據的精準捕捉,刑事辯護更需結合行業特征、財務數據、人員關系等多維度構建防御體系。更多法律咨詢請加我微信13918043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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