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名山區法院收到一面印有“捍衛法律尊嚴,保障百姓權益”的錦旗,這是當事人羅某所贈,致謝法官為其化解了長達二十多年的房屋買賣糾紛。
羅某與陶某于1992年相識后同居并生育兩女。1997年,羅某購買了一棟房屋,付某又從陶某處購買了該房屋并進行翻新擴建。2023年11月,羅某訴至名山區法院,要求付某等人返還案涉房屋。經審理查明,原房屋已被拆除,原物已無法返還,承辦法官告知羅某可變更訴訟請求,但羅某堅持讓付某等人返還原物,不愿變更訴訟請求,本院依法駁回羅某訴求。羅某不服,向上級法院提起上訴,其訴訟請求未被支持。案件生效后,羅某又申請再審,其訴求亦未被支持。
2024年10月,羅某再次訴至名山區法院,要求被告賠償損失。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考慮到該案年代久遠,還原案件事實難度大,且案涉房屋未辦理過戶登記。一紙判決可能無法真正解決問題,還會加深雙方矛盾。于是,承辦法官深入研究案情,多次實地走訪查看案涉房屋歷史、現狀及權屬情況,多次與雙方當事人溝通,傾聽他們的訴求和想法。同時,承辦法官向房管部門、案涉房屋所在鄉鎮政府了解案涉房屋過戶、稅費繳納以及房屋歷史變遷等相關情況。
了解清楚相關情況后,承辦法官遂組織雙方進行調解。調解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各執一詞,互不相讓。承辦法官從情、理、法多維度入手,耐心傾聽雙方訴求,幫助雙方打開心結,引導雙方換位思考。一方面向雙方闡述房屋買賣相關法律法規,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另一方面,承辦法官多次聯系相關行政部門溝通協調,向雙方講解房屋買賣稅費的相關政策。經反復溝通協調,最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由付某補償羅某8萬元購房款,羅某協助配合付某辦理案涉房屋過戶登記。至此,困擾雙方長達二十多年的房屋買賣糾紛得到圓滿化解。
該案的成功調解是名山區法院堅持實質化解糾紛、踐行司法為民理念的生動實踐。一面錦旗,不僅是當事人對法官工作的認可,更是對名山區法院司法為民的肯定。今后,名山區法院將繼續踐行司法為民宗旨,聚焦群眾急難愁盼問題,不斷提升解紛能力,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供稿/圖:名山區人民法院 花馬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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