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消息,依據中國人民銀行寧波市分行公布的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示表,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行因存在違反賬戶管理規定、違反反假貨幣業務管理規定、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以及未按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等多項違規行為,被處以警告并罰款62萬元。
與此同時,相關責任人因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而受到處罰。具體而言,時任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行個人金融與財富管理部、消費金融與信用卡部、網絡金融部(合署辦公)總經理的鹿某,因對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的行為負有責任,被處以1萬元罰款;時任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行內控合規部總經理的虞某燕,因對未按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的行為負有責任,同樣被處以1萬元罰款。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