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手牽羊拿點公司貨品,反正不值幾個錢”“自己在公司干活辛苦,拿點東西當補償”…… 總有些員工抱著這樣的僥幸心理,偷偷將公司貨品據為己有。但廣東道從律師事務所必須嚴肅提醒:這種行為可不是 “小打小鬧”,一旦觸碰法律紅線,輕則丟了工作,重則面臨牢獄之災!員工偷公司貨品到底該如何定性?今天就帶你揭開真相!
一、從 “順手牽羊” 到犯罪,這些行為要警惕!
員工偷拿公司貨品,根據情節、金額和行為方式不同,可能涉及治安違法甚至刑事犯罪。常見的違規違法情形包括:
- 小額多次竊取:每次偷拿價值較低的貨品,但積少成多。比如倉庫管理員小李,每周偷偷拿走幾包打印紙、幾盒簽字筆,自以為不會被發現。
- 利用職務之便侵占:利用工作便利,將經手、管理的公司貨品占為己有。某快遞站點員工小王,私自截留客戶包裹內的貴重物品,這種行為性質更為惡劣。
- 內外勾結盜竊:與外部人員串通,共同盜竊公司貨品。某超市員工和朋友里應外合,多次將高價商品帶出超市變賣獲利。
二、法律如何定性?盜竊 VS 職務侵占,差別很大!
1. 盜竊罪:秘密竊取,數額達標即入刑
根據《刑法》規定,盜竊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行為。
- 數額標準:不同地區對 “數額較大” 的認定有差異,一般來說,盜竊公私財物價值1000-3000元以上,就可能構成犯罪。例如,員工小張偷走公司價值 2000 元的電腦配件,達到當地入罪標準,將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單處罰金。
- 多次盜竊:兩年內盜竊三次以上,即使單次金額較小,也構成盜竊罪。像前文提到的小李,頻繁偷拿公司辦公用品,累計次數達5次,同樣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2. 職務侵占罪:利用職務便利,侵占本單位財物
職務侵占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
- “利用職務便利” 是關鍵:必須是利用自己主管、管理、經手單位財物的便利條件。例如,公司財務人員私自挪用公款,倉庫主管將庫存商品據為己有,都屬于職務侵占。
- 數額要求:職務侵占罪的入罪數額相對較高,一般要求達到六萬元以上。某公司銷售經理將客戶支付的貨款 10 萬元占為己有,已構成職務侵占罪,最高可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并處罰金。
3. 治安管理處罰:情節輕微也難逃懲戒
如果員工偷拿貨品的行為情節較輕,尚不構成犯罪,也會受到《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制裁。比如,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三、公司與員工,如何避免 “踩雷”?
企業篇:防患未然,制度與監管雙管齊下
- 完善規章制度:明確禁止員工私自占有公司財物,制定詳細的處罰措施,并在員工入職時進行培訓和告知。
- 加強內部監管:安裝監控設備,定期盤點庫存,對關鍵崗位實行輪崗制,減少員工作案機會。
- 及時依法處理:發現員工盜竊行為,第一時間固定證據(如監控錄像、物證、證人證言等),及時報警或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切勿私下 “私了”,以免助長不良風氣。
員工篇:守住底線,別因小失大
- 樹立法律意識:清楚認識到偷拿公司貨品的法律后果,不要心存僥幸。
- 通過合法途徑維權:如果對工作待遇、公司管理有意見,應通過協商、投訴等合法方式解決,而不是采取違法手段。
- 珍惜職業聲譽:一旦因盜竊行為留下違法犯罪記錄,不僅會丟掉工作,還會對未來求職、生活造成嚴重影響。
員工偷拿公司貨品,絕不是 “拿點小東西無所謂” 的小事!無論是企業還是員工,都要繃緊法律這根弦。如果企業遇到員工盜竊糾紛,或員工對自身行為的法律后果存疑,歡迎隨時咨詢廣東道從律師事務所,專業律師將為您提供精準的法律分析和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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