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本市全年開展非機動車行駛和停放秩序治理專項工作,計劃于12月底前完成使館區(qū)、“學醫(yī)景商”等重點區(qū)域主要路口170余處設備更新,實現全市主要路口普遍具備電動自行車違法識別取證能力。
這項措施
引起了市民和網友廣泛關注
“電動自行車闖紅燈、逆行的比比皆是
是該好好整治了。”
“希望嚴格管理人行道上的電動車騎行問題。”
根據《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駕駛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駕駛人年滿16周歲;成年人可以在駕駛人座位后部的固定座椅內載一名12周歲以下的兒童;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本市鼓勵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佩戴安全頭盔;電動自行車搭載12周歲以下兒童的,鼓勵為兒童佩戴安全頭盔。
此外,駕駛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應當懸掛號牌、臨時標識,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遮擋、污損;不得使用偽造、變造的行駛證、號牌、臨時標識,不得使用其他電動自行車的行駛證、號牌、臨時標識;制動、鳴號、夜間反光裝置等安全設備性能正常。
很多市民朋友關心的問題來了!
路口設備具備電動自行車違法識別取證能力后
拍到違法行為如何處罰呢?
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規(guī)定——
駕駛非機動車違反交通信號通行的;違反限制通行規(guī)定的;在非機動車道內逆向行駛或者違反規(guī)定在機動車道上行駛、停車滯留的;違反路口通行規(guī)定的;在人行道、人行橫道上騎行的;未按照規(guī)定橫過機動車道的;行經人行橫道未避讓行人的;突然猛拐或者在其他車輛之間穿行的;牽引、攀扶車輛或者被其他車輛牽引,雙手離把或者手中持物的;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競駛等行為,處20元罰款。
同時,未依法登記上路行駛的;違反載物、載人規(guī)定等行為,處20元罰款。
此外,非機動車進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閉的機動車專用道的;醉酒駕駛非機動車等行為處50元罰款。
小窗溫馨提示:
道路千萬條
安全第一條
來源:北京發(fā)布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