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生態環境部是國務院的重要組成部門,主要負責指導協調和監督生態保護修復、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生態環境監測、生態環境準入的監督管理、應對氣候變化、組織開展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核與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重大生態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以及統一負責生態環境監督執法等等職責。
而且為了加強我國境內各大跨區域江河流域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形成流域/海域生態環境保護統一政策標準制定、統一監測評估、統一監督執法、統一督察問責的新格局,生態環境部專門設立了7個“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各局內設部門由相應的辦公室、黨委辦公室(人事處)、綜合處、監督管理處、監測信息處、執法應急處等組成(涉及海域管理的局還設有海域管理處)。
這7個監管局作為生態環境部的派出機構,為監測守衛長江流域、黃河流域、淮河流域、珠江流域/南海海域、海河流域/北海海域、松遼流域、太湖流域/東海海域的生態環境健康安全做出了巨大貢獻。接下來,小圣就為大家展開介紹一下生態環境部下轄的7個“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
一、長江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系生態環境部正司局級派出機構,局機關設在武漢,實行生態環境部和水利部雙重領導、以生態環境部為主的管理體制。目前,長江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在長江入海斷面以上流域和瀾滄江以西(含瀾滄江)區域,依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生態環境部授權或委托,負責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方面的生態環境監管和相關行政執法工作
二、黃河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系生態環境部正司局級派出行政機構,局機關位于河南鄭州,黃河局主要是在所轄黃河入海斷面以上流域和西北諸河,依據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生態環境部的授權或委托,負責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方面的生態環境監管和相關行政執法工作。
三、淮河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系生態環境部副司局級派出行政機構,局機關位于安徽省蚌埠市。生態環境部淮河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在所轄淮河流域(含山東半島),依據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生態環境部的授權或委托,負責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方面的生態環境監管和相關行政執法工作,職責重大。
四、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為生態環境部副司局級派出機構,局機關設在天津,實行生態環境部和水利部雙重領導、以生態環境部為主的管理體制。該局在所轄海河流域和北海海域,以及黃河和東北沿黃渤海諸河入海斷面以下河口,依據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生態環境部的授權或委托,負責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方面的生態環境監管和相關行政執法工作。
五、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系生態環境部副司局級派出行政機構,局機關設在廣州,珠江南海局主要是在所轄珠江流域、韓江流域、瀾滄江以東跨省界流域與國際河界(不含瀾滄江)、粵桂沿海諸河和海南島以及南海海域,依據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生態環境部的授權或委托,負責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方面的生態環境監管和相關行政執法工作。
六、松遼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為生態環境部正局級派出行政機構,局機關駐地在長春,該局在所轄松花江、遼河流域和東北地區國際界河(湖)及東北沿黃渤海諸河入海斷面以上流域,依據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生態環境部的授權或委托,負責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方面的生態環境監管工作。
七、太湖流域東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2019年,原太湖流域水資源保護局和原國家海洋局東海分局海洋環境保護處整體轉隸,新合并組建為生態環境部太湖流域東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級別為正司局級,局機關駐地在上海市浦東新區。目前,太湖東海局在所轄太湖流域、錢塘江流域和浙江省、福建省跨省界流域(韓江流域除外),東海海域(包括黃海南部)及長江入海斷面以下河口,依據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生態環境部的授權或委托,負責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方面的生態環境監管和相關行政執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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